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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自治区政府发布三个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项预案均对适用范围、应急处置、后期处置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目录1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和救援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和救援的综合协调指挥,明确各部门单位应急救援职责,确保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及
2、时、有序、高效进行,预防和控制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危害。1.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部门及中央驻区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内蒙古自治
3、区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环节发生的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城镇燃气运营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燃气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废弃处置过程中的事故,民用爆炸物品以及烟花爆竹公共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不适用于本预案。1.4 工作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预防为主、源头防控,夯实基层基础,最大程度防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
4、类管理作用,衔接好防抗救的责任链条,形成整体合力,加快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事故分级负责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当事故超出本级人民政府应对能力时.,提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组织应对。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等做好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等工作。坚持高效有序、综合应对。建立健全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导、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地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力量体系。健全完善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机制,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应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
5、全事故。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加强应急管理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科技支撑,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对法治化、科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坚持区域协同、联防联控。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与相邻盟市的协同,加强信息沟通、政策协调和资源共享,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联防联控。根据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四级: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四级(一般)。(具体划分情况见附件1)1.6分级应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分级负责、属地
6、为主的原则。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应对。涉及跨省(区、市)行政区域的,超出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对能力时,自治区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报请国务院及国家相关部门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较大、一般事故分别由盟市、旗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应对。当涉及跨盟市、旗县级行政区域或超出本级人民政府应对能力时,各有关行政区域人民政府共同负责或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涉及跨省(区、市)行政区域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协调响应支援。1. 7响应分级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当启动一级、二级响应,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当启动三级、四级
7、响应,由自治区应急厅决定;对于事故本身比较敏感、引发舆论热议,或者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期间的,可视情报批提级启动。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1.8预案体系自治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制定的部门应急预案,盟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地方应急预案,化工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组成。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2.1自治区应急指挥机构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
8、导下,成立自治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区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区重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由自治区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所监管行业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包括:编制管理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导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资源保障等工作。(自治区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见附件2)自治区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在组织先期处置的盟市级人民政府现场指挥机构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调
9、整或设立。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设立应急救援工作组,研判事故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方案,决定采取控制、平息事态的应急处置措施,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及时报告应急处置和救援进展情况,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和支援请求。(现场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见附件3)2.2盟市、旗县级应急指挥机构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的应对工作。发生较大和一般事故,分别由事发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挥应急
10、处置。视情况由自治区指挥部有关领导和成员单位到现场督促指导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调度应急队伍、专家和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盟市、旗县级组织指挥体系应当参照自治区级组织指挥架构设置,确保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应对较大和一般事故,以及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的先期处置。应当结合实际,对事故防范应对工作的职能职责予以细化明确。2. 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急指挥机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成立应急指挥机构,作为事故的第一响应机构,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物资,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1、。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配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和事故调查工作。2. 4应急专家组各级组织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专家组,为灾情研判、应急救援、恢复重建、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供技术支持。专家组可直接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协助事故现场指挥部分析研判事故原因,判断事故发展趋势、危害程度,提出应急救援措施和建议,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3预防、监测与预警3.1风险预防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危险
12、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对化工园区(集中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的可能因一起事故引发连锁反应从而导致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情况,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着力化解存量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强化化工园区(集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重大危险源监控能力等建设,推进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3. 2监测负有
13、危险化学品监管职责的各级部门建立本行业危险化学品单位普查、登记、评估等管理制度和监测制度,完善监测信息系统建设,配备专业监测人员,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监测,对重大风险源和隐患点位实施全天候监测,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持续进行跟踪。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掌握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种类、理化性质、危害程度和急救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监测系统并提供监测数据;建立完善本单位应急处置队伍和保障物资等;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备案。涉及央企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在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的同时,应当抄送同级应急管理部门。3.3预警3. 3.1预警分级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
14、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预计可能发生的事故等级,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红色预警(一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橙色预警(二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事故,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黄色预警(三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蓝色预警(四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事故,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4. 3.2预警发布预警信息主要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建议或强制性防范措施以及其
15、他需要发布的信息。预警信息发布方式主要包括: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互联网、警报器、宣传车,或者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各级主管部门根据监测信息的分析情况,做好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发展趋势的预判和把握,核实后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报送。自治区本级达到红色、橙色预警级别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达到黄色和蓝色预警级别时,由自治区应急厅负责发布预警信息“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预警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当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扩大或可能发生的事故级别将要升级,预计现场应急救援力量无法有效消除事故险情时,发布单位应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当突发事件威胁已经消除,按照发布权限及时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5. 3.3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自治区指挥部办公室采取以下措施:(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根据事故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定相应防范应对措施。(2)值班值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常态化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通信畅通。(3)防范处置。在涉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告知公众避险,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封闭危险区域和道路。(4)应急准备。组织自治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应急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响应的准备,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