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学习支持服务体系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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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学考试学习支持服务体系研究魏成松1、李盛聪2、周连勇3、胡永甫4、黄阔仲5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四川师范大学,四川绵阳市自考办)一、自学考试学习支持服务体系研究的背景及方法自学考试学习支持服务体系研究是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之子课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之专题。为了客观、公正、准确的掌握自学考试学习支持服务的现状,找出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自学考试学习支持服务体系的改革与发展战略,以完善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支持服务体系,为国家制定中长期的教育规划提供合理的建议。我们组织力量对辽宁、天津、福建、湖北、甘肃、四川六省市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助学单位、助学管理人员、助学教师和参加自考助学的

2、考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还对四川师范大学自考助学班的考生进行了深度访谈。本次调研覆盖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和北方地区,共涉及全国35所普通高校和民办学校,其中普通高校26所,民办学校9所。对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自考助学单位以及助学管理人员共发放问卷230份,回收205份,有效问卷179份,回收率达到89%,有效率达到83%;对助学教师共发放问卷340份,回收305份,有效问卷268份,回收率达到90%,有效率达到88%;对参加自考助学的考生共发放问卷1400份,回收1295份,有效问卷1165份,回收率达到93%,有效率达到90%。随后,采用统计分析软件SPSSI15版本对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主要是

3、变量的频次分析和多重反应下的频次分析。现将调研分析情况赘述如下:本文所述自学考试学习支持服务是指狭义的学习支持服务,是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的指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下,按照自学考试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面授、函授、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有组织地为自学应考者创造学习条件,帮助他们提高思想素质、掌握专业知识技能而进行的课程辅导和自学指导的活动。1、自学考试学习支持服务管理体制不合理从调研情况来看,助学管理人员、助学教师和参加助学的考生对于学习支持服务的管理模式均存在不满意现象,其中最突出的是助学单位管理人员对目前自考助学管理模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占了有效问卷人数的59

4、.8%;对自考助学政策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占了有效问卷人数的60.3%。参加助学的考生对于管理模式的不满意比例也达到了21.5%。这说明目前自考学习支持服务管理体制存在不合理的地方。目前我国自考学习支持服务机构的管理模式是自上而下、单向的。助学单位的办学审批权在教育行政部门,而助学业务指导职能由自学考试机构承担。这就带来了一些问题。首先,审批权归教育行政部门,但由于教育行政部门没有专门的机构履行管理职责,对自学考试助学过程也不了解、更不深入,形成管理不到位,特别是对自学考试的发展,不是教育行政部门关心的问题,由此形成了教育行政部门对自学考试助学重审批轻管理的情况。而自学考试机构负责助学业务指导,

5、无法对学习支持服务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讲,助学单位可以不接受自学考试机构的业务指导,同样能够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办学。自学考试机构即便愿意管理,但无权制定助学政策和管理制度,也难以实施有效的指导与监督管理。对于某些不规范的助学单位,自学考试机构无查处、取消办学资格的权力,使得自学考试机构在这一问题上显得无能为力。其次,缺少能够给自考助学有关教学方面业务指导的部门。自学考试机构本身并没有能力对助学单位的学科辅导活动或教学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再次,有些助学单位本身不能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没有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甚至有的不能依法办学,其学习支持服务工作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这样的管理体制,不

6、能形成合力,既不利于对自考助学组织的管理,也不利于自学考试事业的发展。2、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发展不均衡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区域间发展不均衡。从本次调查中我们看到,处于西部的甘肃和四川两省接受社会助学的考生人数明显低于辽宁、天津和湖北。据全国考办统计,云南、西藏有一半以上的考生“从不参加助学”或“没考虑过接受助学”。如辽宁省在2005年的助学组织总数为139个,而同期宁夏和新疆两个自治区的助学组织总数分别为8个和23个。学习支持服务体系的发展,经济发达地区好于西部地区。第二,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的自考生人数正在增长,占有效调查考生人数的46%,与城镇参加自考助学的学员比例基本持平。说明学习支持服务

7、的对象正逐渐面向农村。农村生源的稳步增加,表明自学考试向农村延伸工作已开始初见效果。但就目前来看,自考学习支持服务的机构大多数设置在城市,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已初具规模。而县、乡、镇和边远地区及农村的学习支持服务中心建设数量较少,有的地方却相当薄弱,甚至为零。许多农村自考学员没有机会参加助学活动,这也是学员质量得不到提高,考试过关率低的重要原因。就全国来说,自考助学学习支持服务面向农村的进程还是很缓慢的。3、助学教师队伍参差不齐,助学质量令人担忧从调查和访谈的情况看,助学组织中的教师队伍总体偏于年轻化,39岁以下的教师占有效调查教师人数的57.8%。目前我国从事自考助学的教师以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硕士

8、研究生为主,在有效调查的教师中,本科生占36.9%,硕士生占43.3%,他们大多缺乏实际的教学经验和能力,对于助学中出现的问题缺乏针对性的指导。教师队伍中职称一般较低,讲师及以下职称就占了被调查教师人数的58.5%,副教授职称占34.2%,教授职称的教师人数更少。仍有17.9%的教师所教授的课程并不是他所学的专业课程。而且兼职教师的比重还相当大。这也是自学考试考生学习质量下降,课程过关率较低的原因之一。这种情况表明,作为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方面的师资队伍建设还需要引进高水平的师资,以确保自学考试的质量,从而促进自学考试的发展。4、接受学习支持服务的考生呈现两极分化从本次问卷调查的数据中我们

9、发现,管理人员和助学教师对于自考助学考生的学习情况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不满意现象,分别占到了5.0%和7.8%。在对参加助学的考生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后我们看到,一部分考生,特别是参加全脱产助学的考生年龄偏低,其中20岁以下的考生占有效调查考生人数的70.1%,高中文化层次的占52.6%,这里面很大一部分是高考后来参加自考的学生,他们大多没有参加过工作,普通高考时的成绩大多数在专科录取分数线以下,他们在入学前的文化基础较差,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因此,许多考生出现学习吃力、厌学的情况,课程考试合格率较低,考生的学习兴趣不高,流失现象严重。此外,有些考生的自制力较差,容易受到外界不良环境的影响,发生

10、打架斗殴等事件,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另一部分,是已经具有专科及以上的毕业文凭的考生,这部分考生占有效调查考生人数的42.5%,他们为适应社会的需要,继续学习,参加自考,而且考生人数在逐步上升。5、教师教学方法有待改进。从调查情况看,教师在教学中常用最多的是讲授法,有95.1%的被调查教师采用这种教学方法;其次是讨论法,占59.4%;而演示法、实验法和实践操作教学方法分别占29.7%、36.5%和10.9%。说明目前助学单位教师的授课方法仍然以传统的讲授法为主,比较重视书本知识的传授,而容易忽略了实践能力的培养,不利于考生能力的提高,对于提升考生就业竞争力也没有帮助,更不利于自学考试的

11、可持续健康发展。6、自考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呈现多元化发展从调查的情况看,自学考试学习服务支持体系建设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在助学形式上,我国目前自考助学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包括高等学校助学,委托开考部门助学,社会力量助学。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计,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共有304所普通高校开展自考助学,占全国自考助学单位总数的27.6%,比1998年上升了8.5个百分点,普通高校已经成为我国自考助学的重要力量;有I11个委托开考部门运用行业部门的各种教育资源优势开展自考助学活动,占全国助学单位总数的9%;各种社会力量包括民主党派、工青妇组织、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开展自考助学单位的671个,占全国自考

12、助学单位总数的54.5%,社会力量助学是自考助学的中坚力量。此外,应用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络开展自考助学,呈现出方兴未艾的趋势。在学习方式上,考生除完全自学的以外,参加社会助学的方式也多种多样。有全日制脱产助学方式和自学+短期集中面授的方式,分别占被调查考生人数的51.7%和24.6%,目前我国有60.8%的教师均采取传统的以面授为主要形式的助学方式,这种方式与考生直接面对面,易于交流,也易于考生接受集体和校园文化的熏陶。这两种方式是目前自学考试学习支持服务的主要形式。另外,还有业余函授和网络助学方式,分别占20.7%和3%,其中,采用远程教学方式的教师占23.5%,进一步说明我国自考网络助学还

13、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开展网络助学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大力发展自考网络助学对于完善自考学习支持服务体系,促进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7、自考网络助学是发展趋势自学考试学习支持服务体系中,加强网络助学,是今后发展的新方向。从调查问卷中,我们发现,被调查地区的教师都有从事网络助学的经历,其中参加过网络助学的教师占有效调查教师人数的43.3%,直接使用远程教学的教师占23.5%。目前我国部分高等学校开始筹建或已经实施计算机网络远程助学。1999年4月,全国自学考试答疑网联网成功,开展网络助学的企业已有数家,其中规模较大的有华夏大地、自考365等,能提供几百门课程的网上学习,有些省

14、级自学考试机构的网站上也能提供网络课件和基于BBS的讨论。一种运用计算机网络、声像多媒体等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助学活动和课程辅导的助学形式在我国已现雏形。网络助学已进入自学考试学习服务支持体系,成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以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为手段的自学考试网络资源建设,促进自考网络助学的发展,将有助于克服自考传统助学的一些局限,对于助学质量的提高,学习支持服务体系的完善和自学考试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三、构建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支持服务体系的建议1、制定自学考试学习支持服务体系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学考试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建设,是进一步完善自学考试教育形式的重要内容。自学考试制度在我国开

15、创二十八年了,还没有一套完整的促进自学考试教育形式发展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为此,国家应当尽快修订已暂行了二十年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尽早出台考试法,在法律法规上明确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自考助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开展自考助学活动的方针,对自考助学的原则、内容、形式作出相应的规定,同时严格规定助学单位和接受助学的考生的权利与义务。只有在法律、法规的保证下,自考学习支持服务体系的建设才能有章可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才会更规范、健康的发展。2、理顺自学考试学习支持服务体系的管理体制各省级自学考试委员会是省级政府管理自学考试的协调机构,下设的自学考试

16、办公室(有的称为教育考试院,下同)是代表自学考试委员会行使自学考试管理职权的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因此,属于自学考试学习支持服务体系范畴内的一切社会助学活动,应由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管理、统一指导与统一监管,这样才有利于自学考试学习支持服务体系的建设,促进社会助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才有利于自学考试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构建高等教育立交桥,为国家更快、更多、更好的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高质量人才。随着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的加快,在助学领域主考院校的作用已发生了变化。主考院校不仅仅是主考,而且还参与助学,这是自学考试发展的必然。因此,自学考试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主考院校办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学校教学和管理的优势,整合教育资源,带动主考院校周围一批助学单位,成为一个较大的以专业为核心的助学集团,发挥主考学校教育的核心的作用,建立主考院校与助学单位之间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规范市场行为,减少市场的无序竞争。同时,还可以帮助各种助学单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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