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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T12602-XXXX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情况1 .任务来源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2017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负责修订国家标准GB12602-2009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计划编号20170386-T-604o2 .主要工作过程2.1 起草阶段2.1.1 组建工作组接到该标准制定任务后,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牵头成立了修订工作小组,该工作小组由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起重中心主任担任组长,主要成员由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与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人员组
2、成。2.1.2 收集资料及调研情况资料情况原标准GB12602-2009参考的ISO标准版本有新变化。ISOIo245-3起重机限制器和指示器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目前为2008版(中文)ISOIO245-2起重机限制器和指示器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目前为2014版(英文)。该标准所涉及与限制器和指示器有关内容已翻译成中文。FEM9.761-1995(E)系列电动葫芦的起重量限制器标准已翻译成中文。收集了德国ABUS安博负载显示系统1IS-SE(起重葫芦专用)使用说明书;“天安功率式起重量限制器与电流法起重量限制器的比较”(技术文献)及相关论文4篇。调研情况走访了超载保护装置型式试验单位,了解了
3、目前国内各类超载保护装置现状及产品技术水平。走访了曾使用过的功率法或电流法超载限制器的企业,对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对德国安博起重设备公司生产的负载显示系统(专门配用于电动葫芦,具有超载保护功能)进行了实际吊载试验。另外,通过阅读安博起重设备公司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了解到,其负载显示系统是一个结构紧凑功能齐全的电动葫芦负载测量评估系统,它还具备一些电动葫芦的控制功能,其设计是基于对葫芦电机的电流和电压利用微处理控制对电动葫芦系统实际操作状况进行记录和评估。为计算葫芦的寿命而服务。超载限制只是其附带功能。2.1.3 形成初稿工作组经过前期收集标准及资料和大量调研工作,根据GB/T1.1-2009的编
4、写要求,于2018年9月25日形成了国家标准初稿及编制说明。2.1.4 初稿讨论会标准化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2日至24日在江苏常州邀请专家召开了初稿讨论会。会后,编写组对相关意见进行了修改,于2018年11月1日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二、标准的编制原则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广泛应用于起重机械的载荷超载限制,是保障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的重要安全保护装置。由于标准中并未明确产品分类,造成超载限制器市场混乱,部分价格低廉、不安全、未经论证的产品滥用在起重机械上,构成了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潜在威胁。2010年至2012年期间,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委托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了
5、对部分单位生产的功率式起重量限制器和电流式起重量限制器进行了安全技术论证,其中电流式起重量限制器未通过安全技术论证。对于功率式起重量限制器在限定条件下,可以使用。因此,本次修订将纳入产品型式以及功率式起重量限制器的相关要求,将对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产品可靠性和安全性,保障起重机械使用安全,减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此外,为配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改革思路和要求,本次修订将该产品标准由强制性国家标准调整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三、标准修订主要内容说明1 .调整了工频耐受电压的试验值本标准采用GB14048.1-2012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的相关内容,对原电压试验值进行了修改。2 .增
6、加交变湿热性能试验要求根据GB14048.1-2012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中“电器耐湿性能”所推荐的采用交变湿热试验对产品进行耐湿性能考核。交变湿热试验更符合产品的实际使用环境交变湿热,本标准试验方法采用GB/T2423.4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取消原标准的恒定湿热试验。3 .取消自动停止型超载限制器根据目前国内外各类起重机械用超载限制器的产品水平,无论采用何种原理,超载限制器都能实现预、报警功能,而且预报警功能本身就是安全保护装置不可或缺的一环。如:现在塔式起重机弓形板式力矩限制器利用弓形板受力变形增加多点方式均可实现
7、。有关ISO及FEM标准中提到的额定起重量指示器在某些条件下可不设置此功能。但无此必要。4修改综合误差精度要求考虑到产品技术技术水平及质量现状,综合误差均采取5%的要求,取消土8%的内容。此调整,可进一步促进企业精心制作,精心调试。综合误差实际上就是现场标定后的重复误差。标准中要求动作点在Io0%110%额定起重量之间起作用,如果设定点取105%。则土5%可满足上述要求。FEM9.761-1995中也规定装置的重复动作精度为其动作点起作用范围的一半。5 .增加对“负载”状况实时监测及任何起重机的操作控制方式不得影响限制器动作功能的要求FEM9.761-1995中规定“装置在规定工作范围内的状况
8、及连接情况应被实时监测”。此项规定也可具体表述为对起重机载荷力(或负载)的检测应实时进行,不能间断。任何间断的检测都存在安全隐患。某些超载限制器的型式,如“功率法”或“电流法”等,当起重机吊载起吊制停后,起重机无输出功率,检测将暂时失效,不能进行实时监控。当起重机达到预(报)警时,制停后,预(报)警信号也将停止,这都达不到实时监测的要求。如果此时出现物品挂碍或其他原因造成超载时再启动将存在不安全的隐患。限制器动作功能的可靠性是保证安全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动作功能的持续有效性尤为重要。要求试验中,起重机不得以任何起升控制操作方式,使超载限制器的功能失效。本标准在装机试验方法中增加了动作功能的试验验
9、证。为减少超载起升进行试验的安全不确定性,在综合误差试验(静态)后,保证了限制器动作功能有效的前提下,再进行其功能验证。实际试验中,采用“功率法”或“电流法”的限制器,如限制器装配于电动葫芦上,当电动葫芦吊载已经达到或超过动作点的载荷值时的情况下,进行连续“点动”操作起升时,载荷被一直起升,超载保护功能失效。原因是每次“点动”操作都是电机的启动过程,而电机启动转矩都大于动作值的负载转矩,在此期间无法测量实际负载转矩,这是测量原理带来的弊端。亦既是电机非稳定状态无法测出其真实负载的数据。6 .明确“试验室”进行试验的限制器型式以应变式力传感器作为负载受力元件的限制器应进行试验室型式试验。因为该类
10、限制器做为限制器的主流产品,通过微信号传感与放大与二次仪表结合进行各类超载控制。该型式由于受环境影响(如,温度、湿度、振动等因素),因此需通过实验室试验来保证其可靠性。而另外的型式如,塔式起重机的弓形板与测力环通过结构的变形来通过触点直接触发限制器的动作,环境情况对其影响不大,因此可直接用装机试验验证其可靠性。其他测试方法应根据其测试原理进行评估,来判定影响其主要功能的测试项目。总的原则,在实验室如无法模拟其测试原理,就只能通过装机试验和其他辅助试验进行验证。7 .调整指示器数值误差试验对于臂架角度、臂架长度及幅度误差,由于温度等环境因素对其影响不大,因此,取消试验室试验。装机试验可反映其设计
11、状况。国际标准的技术指标都是指装机条件下。四、主要试验验证情况分析对德国安博起重设备公司生产的负载显示系统(专门配用于电动葫芦,具有超载保护功能)进行了实际吊载试验。五、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程度本标准未采用国际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六、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在起草过程中,注意到贯彻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与相关标准能与之协调一致。七、重大分歧意见处理本标准无重大分歧意见。八、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本标准属设计方法类的基础标准,建议作为推荐性标准发布。九、贯彻标准的措施建议考虑到出版周期,建议标准发布后6个月实施。十、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建议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2602-2009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十一、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无。GB/T12602-XXXX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起草工作组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