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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河北中谯线缆有限公司电线电缆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线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一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河北中碱线缆有限公司电线电缆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208-130528-89-01-823923建设单位联系人黄世山联系方式13290591065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东汪镇汶口村村北地理坐标(N37度32分36.029秒,E115度03分44.86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31电线、电缆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77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383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
2、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宁晋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宁审批投资备字(2023)451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3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5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为电线电缆生产项目,项目原料、产
3、品、生产工艺及设备等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均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生产工艺、设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第25号公告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中的淘汰类。(2)本项目未列入河北省新增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限制、淘汰类目录,本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类产业,符合相关政策。(3)本项目不属于邢台市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2015年版)禁止投资项目。(4)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3年版)中禁止和许可类项目,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主体可依法平
4、等进入。项目已在宁晋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为:宁审批投资备字(2023)451号,备案信息详见附件。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项目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东汪镇汶口村村北,厂址中心地理坐标北纬37。3236.029,东经115。03,44.867”。项目东侧为空地;北侧为空地;西侧为电缆辅料厂;南侧为电缆轴盘厂。距离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南侧103m的汶口村居民和东南侧312m的汶口中心小学。根据宁晋县东汪镇委员会开具会议纪要可知,本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宁晋县东汪镇建设规划(2015年-2030年)土地利用规划(见附件)。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
5、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它特别需要保护的敏感目标。营运期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综上所述,该项目选址可行。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
6、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宁晋县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43k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0.22%0本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河湖滨岸带敏感脆弱区。宁晋县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沿溪阳河、溪阳新河、北澧河、老漳河、泯河分布。生态保护红线沿漠阳河从曹伍庄村到耿庄桥村一带,间断分布,呈东-南走向;沿漠阳新河从毕家庄村到北官庄村,呈东-西走向;沿老漳河北起毕家庄村、赵家庄村,南至孙家庄村、李单庄村分布;沿北澧河从史家嘴村、冯家台村到刘家台村、王家庄村分布,呈东北-西南走向;沿泯河从于家台村到郭家台村呈北-西走向,东起曹家台村、赵家庄村,西至黄赵台村、北鱼三村。本项目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东汪镇汶口村村北,不涉及生
7、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目标。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的位置关系详见附图6。(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根据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3年邢台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为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分别为PMo.PMz.5O3o项目通过采取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并制定了完善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可确保废气、废水、噪声各类污染物满足排放标准要求,不会对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8、。(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原料均外购自相应的生产厂家;项目供水、供电由当地供水、供电系统统一供给;项目生产过程采用电加热,办公室冬季采暖由空调提供,能够满足项目生产需要。项目不新增占地,在原有厂区新建生产车间,仓库、原料库等。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少量电力、水资源,不新增占地,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邢政字(2023)13号),本项目与该意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产业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1;项目选址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东汪镇汶口村村北,管控类别为重点管控单元8,
9、与该单元距离管控措施符合性分析见表2。表1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属性管控管控要求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原则上按本项目不照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涉及生态2.从严控制生态空间转化为城镇空间和农红线,不新业空间。增占地,宁3.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以晋县东汪外的生态空间。符合区域准入条件的建设镇委员会项目,涉及占用生态空间中的林地、草原为本项目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涉及占用开具选址生态空间中的其他未作明确规定的用地,意见,证明应当加强论证和管理。4 .严格限制农业开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符合条件的农业开发项目,须依法有市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
10、安排。生态保护红线外的耕地,除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并纳入国家生态退耕总体安排,或因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需要外,不得随意转用。5 .在不改变利用方式的前提下,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实行承载力控制,防止过度垦殖、放牧、采伐、取水、渔猎、旅游等对生态功能造成损害,确保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项目为工业用地,符合宁晋县东汪镇建设规划(2015年2030年)土地利用规划,符A口O允许类活动相关要求1 .鼓励城镇空间和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的农业空间转为生态空间。2 .鼓励各地根据生态保护需要和规划,综合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各类工程实施,因地制宜促进生态空间
11、内工业用地逐步有序退出。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水源涵养空间布局约束禁止类活动1 .严格保护具有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禁止过度放牧、无序采矿、毁林开荒、开垦草原等行为。2 .对重要水源涵养区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强对水源涵养区的保护与管理,严格保护具有重要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限制或禁止各种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如无序采矿、毁林开荒、湿地和草地开垦、过度放牧、道路建设等。3 .控制水污染,减轻水污染负荷,禁止导致水体污染的产业发展,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建设。4 .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禁止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5 .特种用途林
12、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本项目无废水排放,符合防风固沙空间布局约束禁止类活动1 .防风固沙型。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实行禁牧休牧,推行舍饲圈养,以草定畜,严格控制载畜量。加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力度,恢复草原植被。加强对内陆河流的规划和管理,保护沙区湿地,禁止发展高耗水工业。对主要沙尘源区、沙尘暴频发区实行封禁管理。2 .在沙漠化极敏感区和高度敏感区建立生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态功能保护区,严格控制放牧和草原生物资源的利用,禁止开垦草原,加强植被恢复和保护。3 .严禁过度放牧、樵采、开荒,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生态用水,提高区域生态系统防沙固沙的能力。4 .开展荒漠植
13、被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加强退化林带修复,禁止滥开垦、滥放牧和滥樵采,构建乔灌草相结合的防护林体系。5 .禁止滥樵、滥采、滥牧,促进荒漠植被自然修复,遏制沙化扩展。水土保持空间布局约束禁止类活动1 .全面实施保护天然林、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严禁陡坡垦殖和过度放牧。2 .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和陡坡地开垦,合理开发自然资源,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增强区域水土保持能力。3 .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生物多样性维护空间布局约束禁止类活动1 .禁止对野生动植物进行滥捕滥采,保持并恢复野生动植物物种和种群的平衡,实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性
14、循环和永续利用。2 .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与重要物种栖息地,限制或禁止各种损害栖息地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如无序采矿、毁林开荒、湿地和草地开垦、道路建设等,防止生态建设导致栖息环境的改变。3 .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控制,禁止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引进外来物种。4 .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和陡坡地开垦,合理开发自然资源,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增强区域水土保持能力。5 .禁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采石、挖沙、取土、铺设管线、堆放和倾倒有毒有害物体。6 .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禁止捕猎和其他妨碍野生动植物生息繁衍的活动。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水土流失空间布局约束禁止类活动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
15、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禁止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禁止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葩或者滥挖虫草、H-本项目不涉及,符合草、麻黄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土地沙化空间布局约束禁止类活动1 .禁止在沙化土地上砍挖灌木、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一切破坏植被的活动。禁止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安置移民。2 .对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的草原和生态脆弱区的草原,实行禁牧、休牧制度。禁止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