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防台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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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事局防台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做好海上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明确台州海事局各部门、各海事处防台工作职责,规范全局防台工作程序,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开展防台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一个目标、三个不怕、四个宁可的重要理念,立足于防大灾、抢大险,切实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各项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全面提升海上防台组织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13工作原则防台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围绕重点、突出早字、分级响应、重在落实的原则。

2、以人为本:防台风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为主:防台工作中应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抗、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的原则。围绕重点:防台工作的重点是“四类重点船舶“、无动力船舶、长期停航船舶、修造船舶、扣押船舶和重点水域、重点工程船舶设施的防台。突出早字:防台工作应立足于早检查、早分析、早部署、早落实。分级响应:防台工作应根据台风态势及影响程度采取不同等级相应措施。重在落实:防台工作重在防台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和防台值班、应急待命、信息上报通报制度的落实。要充分发挥海上搜救中心在防抗台风工作中的协调作用,各级海事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防台工作。14编制依据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海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预案管理实施细则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浙江省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指南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浙江省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台风洪涝)五停”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浙江海事局防台预案台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15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台州海事局及所属单位组织实施辖区水域和局内部防台工作。各海事处可根据本预案及辖区实际制定本单位防台预案。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台州海事局防台领导小组台州海

4、事局成立防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防台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委、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水上交通管理中心、办公室、执法督察处、船舶监督处、危管防污处、船员管理处、装备信息处、党群工作部、后勤管理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局防台领导小组下设防台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防台办),设在水上交通管理中心。2.1.1 台州海事局防台领导小组职责:组长职责:(1)全面领导防抗台工作。(2)批准启动和结束防台应急响应。(3)替代岗位为分管副局长或指定副局长。副组长职责:(1)分管副局长负责防抗台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分管副局长与其他副局长互为替代岗位。成员职责:(1)水上交通管理中心:负责承担局防台办

5、日常工作;组织学习、传达、贯彻上级的防汛防台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局防台动员工作;牵头制定、修订局防台预案等防台制度;根据局防台领导小组指令,按预案启动或结束局防台应急响应;组织、协调台州海域船舶防台工作,督促指导各海事处按照本预案要求落实船舶、设施等防台措施,落实应急值守力量;协调航道管理、航海保障部门做好对航道、助导航设施等维护保障;组织开展台风影响期间海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防台期间机关值班人员安排;向浙江海事局、台州市人民政府等上级报告工作动态和有关信息;与市防指保持沟通联络;整理编辑防台工作档案;参与避风锚地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指导防台避风海域选择;掌握涉水工程动态,督促指

6、导涉水工程落实防台措施;指导台风过后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等工作;归口负责防抗台期间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2)办公室:负责防台工作有关文件的运转;审核编发防台政务信息、微信;上级有关防台文件的督办,局领导有关指示贯彻落实的督办;会同水上交通管理中心做好局机关防台值班安排。(3)执法督察处:负责提供防台期间相关工作的法律指导,负责防台期间海事行政执法督察工作。(4)船舶监督处:负责掌握在港船舶防台安全技术状况;督促指导各海事处加强台汛期间客渡运船舶安全监管;负责提供船舶防抗台风的技术指导;督促指导各海事处开展属地航运公司防台工作检查。(5)危管防污处:负责督促指导各海事处加强台汛期间危险品

7、船舶安全监管;会同水上交通管理中心做好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负责提供危险品船舶防抗台风的技术指导。(6)船员管理处:负责指导防台期间保障船员权益相关工作;负责掌握在港涉疫等特殊船舶船员情况。(7)装备信息处:负责指导开展海事基地、在建工程、码头、站房、VTS、VHF、CCTV基站等相关设施、设备及海事船艇的防抗台风检查,保持船艇及设施、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负责督促指导台风过后受损设施设备的抢修恢复、抢险救助器材的补充、受损保险理赔等工作;负责海事内部台风灾害损失的统计与汇总;负责局机关信息化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信息化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负责防台期间信息网络畅通;负责落实防台期间信息化技术保

8、障工作;督促指导各海事处开展信息化设备防台工作。(8)党群工作部:负责全局防台工作的统一宣传报道,负责媒体接待和对外信息发布;会同水上交通管理中心组织表彰在抢险救灾中有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负责防台期间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动员工作,协调组织党员、团员青年在防台期间成立党员突击队、青年突击队、志愿者服务队等参与防台隐患排查、应急抢险、后勤保障等工作。(9)后勤管理中心:负责局属办公楼、职工宿舍等防台准备工作,做好内部场所抢险救灾的相关组织协调;负责局机关防台工作人员的餐饮、休息、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等工作场地供电工作,必要时保障应急供电。2.1.2 局防台办职责及组成具体承担局防台领

9、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各防台工作组的统筹、协调工作。局防台办主任由水上交通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各处室、局后勤管理中心骨干人员组成。2.2 台州海事局防台工作组台州海事局防台领导小组下设五个防台工作组:综合业务组、督查检查组、应急抢险组、综合保障组和新闻宣传组。各组工作由局防台办统一协调开展。2.2.1 综合业务组由水上交通管理中心牵头,船舶监督处、船员管理处、危管防污处、装备信息处等部门组成。负责各海事处防台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统筹推进防台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接收、传达上级防台工作指示和要求;对海事处落实防台要求开展检查和抽查;开展内部防台工作;防台工作材料的编辑汇总;防台期间

10、值班安排;防台工作会议组织等工作。2.2.2 督查检查组由执法督察处牵头,水上交通管理中心、船舶监督处、危管防污处、船员管理处、装备信息处、办公室等部门组成。负责防台工作的督查督办;督查上级和局防台领导小组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根据局防台领导小组指令,组织对各海事处的防台督查工作。2.2.3 应急抢险组由水上交通管理中心牵头,船舶监督处、危管防污处、船员管理处、办公室、装备信息处、海巡执法支队、后勤管理中心等部门和海事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台州市海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台州海事局应急管理工作程序规定,做好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2.4 综合保障组由办公室牵头,党群工作部、装备信息处、

11、后勤管理中心等部门组成。负责协调防台期间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动员、装备设施保障、食宿车辆等综合保障工作。2. 2.5新闻宣传组由党群工作部牵头,办公室、水上交通管理中心、船舶监督处、危管防污处、船员管理处等部门组成。负责内外宣传,舆情管控,做好政务信息和媒体新闻的发布工作。2.3海事处防台指挥机构各海事处应设立防台领导指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在上级防台领导指挥机构和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辖区以下防台工作:负责核查辖区防台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负责联合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督促无动力船舶人员撤离上岸;负责联系从辖区疏散到其他避风水域的重点船舶,掌握动态并及时报局防台办;负责掌握辖区避风船舶动态,

12、建立有效联系;根据需要组织实施抢险救助;负责掌握本辖区防台动态;负责本处各项防台相关工作;负责落实上级相关防台工作要求等。3.预防3.1 台风动态监测水上交通管理中心值班人员在台风季节,每天早晚各查看一次西北太平洋及南海海域台风气象预报,密切注意是否有台风生成以及已生成台风的动态,并及时向局防台办负责人报告,局防台办负责人对可能影响辖区的台风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通报局防台领导小组成员。3. 2隐患排查整改建立防台隐患排查整改机制,每年2月底3月初应开展防台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各海事处在3月20日之前上报防台隐患整改动态跟踪表防台隐患整改情况汇总表,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对象,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

13、停、整改不止的要求滚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要立查立改,发现一处、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并保持动态更新。局防台办对各海事处防台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跟踪指导,原则上在5月中旬前实现隐患动态清零。3.3 防台检查建立和完善汛期前的防台排摸准备机制,全面、准确掌握本辖区船舶、设施、水上水下活动等相关信息和变化情况并形成清单台账;每年5月份之前会同属地防指、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航运公司、水上水下活动单位、船舶修造企业、船舶扣押单位、相关港航单位防台方案制定及防台准备工作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督促本辖区各有关单位、船舶、设施提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做好台风来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3.4 应急力量准备水上

14、交通管理中心加强与东海救助局温州基地等专业救助单位协调,争取更多救助资源在辖区布防。各海事处应当加强与防指成员单位及社会救助力量的协调沟通,及时通知辖区应急力量备妥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保持待命状态。3.5 防台演习演练5月底前,市海上搜救中心组织各单位开展防台桌面推演。各海事处应督促本辖区有关单位、船舶、设施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防台应急演习演练。3.6 防台部署动员根据台风态势和预判信息,原则上每年5月份,由局防台领导小组组长或其指定的副组长组织召开局防台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各海事处、有关部门前期防台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本年度防台重点等情况汇报,全面部署防台工作。3.7 内部防台准备各海事处、有关

15、部门应当提前做好内部船艇、车辆、雷达站、VHF基站、在建基建项目、办公楼和职工宿舍楼等检查和相关准备工作。4.应急响应4.1应急响应分级防台应急响应由台州海事局启动,按照台风影响程度和实际风力情况,防台应急响应分为IV级、W级、级和I级四级。当达到本预案启动标准时,由局防台办根据台风态势和预警信息,经全面分析研判后向局防台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由局防台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格式和内容见附件1)O各海事处根据台州海事局防台应急响应通知,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落实相应措施。根据台风影响态势,先行受台风影响的海事处可以提前、提级启动防台应急响应,并应同步报备局防台办。4. 2应急响应启动标准(1) IV级防台防台戒备阶段当台风中心在72小时内可能进入防台界线以内水域,或虽台风中心未来不会进入防台界线以内水域,但根据台风动态分析,在未来72小时内台风将逐渐靠近防台界线时进入防台戒备阶段;(2) In级防台防台准备阶段当台风中心在48小时内可能进入防台界线以内水域,或虽台风中心未来不会进入防台界线以内水域,但在未来48小时内防台界线以内水域平均风力达8级及以上时进入防台准备阶段;(3) II级防台防台实施阶段当台风中心在24小时内进入防台界线以内水域,或虽台风中心未来不会进入防台界线以内水域,但在未来24小时内防台界线以内水域平均风力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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