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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索引号:111521020116001831/1032635/202310-00040组配分类:政府文件发布主题机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构:类:名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满洲里市文满政办字(2019)71称: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的通知号:成文实施日2023-04-09日期:期:失效日期:2090-01-01有效性:有效满政办字(2019)71号各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满洲里市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此通知2019年12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满洲里市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2、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813号)要求,切实做好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结合水十条、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要求,制定本攻坚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本计划由2018-2023年三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组成,为使计划更加简明扼要,本次印发对2018年已经完成的工作内容进行了删减优化。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
3、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发展新理念,将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水环境保护红线,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落实河、湖长制为抓手,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政府、相关部门、企业责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工作目标2019年2023年,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达到52.9%(含)以上,到2023年,呼伦湖小河口断面水质达到COD50mg1,其它指标为V类;满洲里市第二水源地水质不低于现状,城市集中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
4、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城区不存在黑臭水体。三、重点任务(一)打好水污染防治关键战役1 .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为抓手,打好河湖水质改善持久战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下大力气抓好不达标水体治理。市政府对所有水质超标的断面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并加快实施水体达标规划。确保水质得到有效改善。重点推进近年来断面水质超标和水质下降问题较为突出的海拉尔河流域综合治理,提高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改善河流水质。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坚决遏制良好水体水质变差趋势。(生态环境局、农牧水利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参与)加快推进呼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湖
5、泊生态补水力度,大幅削减入湖河流污染负荷,努力改善呼伦湖水质。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规划管理,优化治理措施,健全考核机制,严格落实有关地区和部门治理责任。2023年底前,完成呼伦湖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全部任务。加大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点源、农业面源、生活源污染治理力度,从源头上控制入湖污染物排放量。实施入湖河流总氮控制,加强内源污染控制,加大湖滨带保护与修复力度。到2023年,呼伦湖水量保持在合理区间,综合营养指数有所降低,水生态环境和水质得到改善。(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河湖及湿地生态修复和保护。结合地区实际采取退耕
6、还湿、植被恢复、生态补水、河岸带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措施,实施湿地综合治理,恢复湿地生态功能。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提高生物多样性。(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水利局等参与)2 .以全面防治黑臭水体为目标,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歼灭战市政府是城市黑臭水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深刻认识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歼灭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举措、狠抓落实。以解决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及超标超总量排放为重
7、要着力点,采取控源截污、节水减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流量保障等综合治理措施扎实推进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工作。加快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尽快按规定调整到位,原则上应补偿到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正常运营并合理盈利。严格落实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严格城市建成区内排污单位污水排放管理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做到应收尽收、达标排放。持续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确保城市河道零黑臭。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要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并制定实施整治措施。在黑
8、臭现象消除后,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强化监管、定期监测河段水质等措施,确保黑臭水体治理长治久清。要建立严格、清晰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黑臭水体治理效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相吻合,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农牧水利局等参与)3 .以全力做好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为基础,打好饮用水安全保卫战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落实“划定立标治理三项重点任务,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档建设管理工作。2019年9月底前,满洲里市要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
9、部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3年)的通知(环水体(2017)142号)要求,对列入重点治理水源地清单的满洲里市第二水源地制定并实施水体达标规划,优先解决由于人为污染引起的水质问题。市政府要统筹协调,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工作,全面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和违法违规建筑。2019年底前,完成城市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全面排查和整治。提高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切实减少生产生活对水源地水质的影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进行修复处理,以确保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对因水源地铁、镒天然背景值高导致的超标问题,要在供水厂配
10、套相应的净水设施,确保供水水质达标。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定期监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状况,政府有关部门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监测、评估结果。加快满洲里市中心城区备用水源建设,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市农牧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参与)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快实施地下水监测工程,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市政府职能部门要对本地区地下水监测井逐一进行梳理,摸清地下水水质情况,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监测井的维护和管理。以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和石油化工生产销售企业、矿山开采区、工业园区、危险废物
11、堆存场、垃圾填埋场、再生水农灌区等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为重点,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和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道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窠,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要持有道路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全面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市政府要认真组织落实本地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方案,2019年底前,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全部完成。(生态环境局牵头,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水利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等参与)4 .以全面提升农业生态环境为目标,打好农业污染防御战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深入推
12、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继续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推广精准施肥技术、机械适期适量施肥技术和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在设施农业集中区,优先选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到2023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全市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市农牧水利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信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
13、结构,合理确定农业种植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以水定地、以水定产,着力解决农业种植业用水挤占生态用水的问题。缺水地区也要试行退地减水。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少、环境效益明显的农作物。减少用水量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经济林。(市农牧水利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等参与)加快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紧紧围绕农牧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等方面,指导和推动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牧区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牧区环境连片整治。(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牧水利局等参与)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对畜禽养殖禁养区
14、内未完成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依法由人民政府责令搬迁或关闭。对禁养区外的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3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市农牧水利局牵头,生态环境局参与)控制水产养殖环境污染。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开展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市农牧水利局负责)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生态环境局牵头,工信和科技局、农牧水利局等参与)(二)科学节约保护水资源1 .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实施
15、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高耗水工业项目禁止擅自使用地下水,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建设项目的取水许可。市政府对纳入取水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并发布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市农牧水利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信和科技局等参与)2 .提高用水效率将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年度政绩考核。将再生水、疏干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到2023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5%、20%以上。(市农牧水利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信和科技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参与)发展农牧业节水。市政府要大力推行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配套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发展区域规模化精准高效节水灌溉。推进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作。到2023年底,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市农牧水利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参与)抓好工业节水,完善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加强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到2023年,电力、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市工信和科技局、农牧水利局牵头,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