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民政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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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蜀山区民政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2018年12月1.社会组织评估服务指南(主动服务)一、办理依据1、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2、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民管字(2012)131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在本省区域内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

2、业单位。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公正和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3.当年通知,如:关于开展区属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二、承办机构蜀山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三、服务对象社会组织四、服务条件符合评估条件并在我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五、服务流程1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印发评估通知2 .社会组织按要求自愿报名参加3 .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4 .公示评估等级六、服务时限见年度通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蜀山区民政局九、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

3、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办公室监督投诉咨询方式:2.社会组织登记信息查询服务指南(依申请)一、办理依据国家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10)101号)第十三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六)其他单位、组织凭单位介绍信,公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可以查询公开的社会组织的登记事项。二、承办机构蜀山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三、服务对象公民、社会组织四、申请条件所查询的信息为已登记的社会组织可以公开的事项五、申报材料1 .申请单位持单位介绍信;2 .公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六、服务流程1 .申请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公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经区民政局基

4、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签批。2 .蜀山区民政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人员提供查询服务。七、办理时限即办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蜀山区民政局十、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办公室监督投诉咨询方式:3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指南(主动服务)一、办理依据1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1号)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并对救助站进行指导、监督。公安、卫生、交通、铁道、城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2 .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9号)第四条:县级以上人

5、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3 .合肥市2016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方案(合民2016)141号)。二、承办机构蜀山区民政局三、服务对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四、服务条件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处于流浪或者乞讨状态的人五、服务流程1发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后,询问、登记姓名、年龄、住址,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等详细信息;2 .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予救助,并告知理由,同时留存图片、视频资料;3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送往合肥市救助站;4 .将救助登记表以及图片、视频资料留存。六、服务时限即办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蜀山区民政

6、局九、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办公室监督投诉咨询方式:4.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指南(主动服务)V办理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皖政【2016】69号。二、承办机构蜀山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救灾救助科三、服务对象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四、服务条件无五、服务流程1公安机关应及时会同村(居)民委员会联系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父母,责令其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其进行教育、训诫,要求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同时将联系、教育及训诫情况及

7、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根据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再次组织入户调查,核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情况。3 .对能联系上但暂时无法返家的留守儿童父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督促和指导其选择具备较强监护能力和监护意愿的亲属、朋友担任受委托监护人,并指导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受委托监护的监护能力进行初步评估,对不具备监护能力的,要督促留守儿童父母确定其他受委托监护人,切实落实监护责任。4 .对正处于无人监护且暂时联系不上其父母的留守儿童,公安机关要就近

8、将其护送至其他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继续采取多种方式联系其父母,及时向临时监护照料主体通报联系情况。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要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时接收公安机关护送来的农村留守儿童,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利益的原则,采取机构内养育、爱心家庭寄养等方式,为其提供临时照料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要儿童实际需求,指定专人负责课业辅导、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六、服务时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蜀山区民政局九、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办公室监督投诉咨询方式:5 .开展捐赠与募捐活动服务指

9、南(主动服务)V办理依据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5号)第三十二条:救灾捐赠、募捐活动及款物分配、使用情况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集中捐赠和募捐活动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社会公布信息。二、承办机构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救灾救助科三、服务对象个人、法人、社会组织四、服务条件无五、服务流程1、按照谁接收、谁公开的原则,各捐赠接收机构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公布本机构接收和使用救灾捐赠款物的有关情况。2、告知捐赠人捐赠信息查询平台地址,并保证信息长期可查询。六、服务时限集中捐赠和募捐活动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社会公布信息,其余活动每年汇总年底公布。七、收费依

10、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蜀山区民政局九、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办公室监督投诉咨询方式:6.救灾捐赠、募捐活动及款物分配、使用情况公布服务指南(主动服务)一、办理依据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5号)第三十二条:救灾捐赠、募捐活动及款物分配、使用情况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集中捐赠和募捐活动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社会公布信息。二、承办机构蜀山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三、服务对象个人、法人、社会组织四、服务条件无五、服务流程1、按照谁接收、谁公开的原则,各捐赠接收机构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公布本机构接收和使用救灾捐赠款物的有关情况。

11、2、告知捐赠人捐赠信息查询平台地址,并保证信息长期可查询。六、服务时限集中捐赠和募捐活动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社会公布信息,其余活动每年汇总年底公布。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蜀山区民政局0551九、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办公室监督投诉咨询方式:7.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指南(主动服务)V办理依据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2016年11月10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第一条:本条例所称居家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第四条:居家养老服务坚持政府主导、保障基本,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自愿选择、就近便利的原则。二、承办机构蜀山区民政局三、服务对象

12、70岁以上低保老人、70岁以上空巢老人(无子女)、90岁以上高龄老人四、服务条件具有蜀山区户籍的以上三类服务对象。五、服务流程申请人本人或家属(无家属或有困难的可以委托社区或其他相关组织)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居家养老服务登记申请,并填写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本人(代办人)签字确认。六、服务时限1个月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蜀山区民政局0551九、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办公室监督投诉咨询方式:8.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服务指南(主动服务)一、办理依据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

13、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内容,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助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对参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年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逐步完善优待政策,扩大优待范围,提高优待水平。公共服务场所、设施和窗口应当设置醒目的优待老年人标识,公布优待内容。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当向老年人告知相关优待规定。2、安徽省老龄办关于启用新版老年人优待证的通知(皖老龄办201622号):为深入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充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使老年人更好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切实增

14、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省老龄办决定启用新版安徽省老年人优待证。二、承办机构蜀山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三、服务对象安徽省年满60周岁以上或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四、服务条件无五、服务流程1、申请:安徽省年满60周岁以上或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由本人或子女亲属持身份证原件到蜀山区稻香村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安徽省老年优待证自助终端机办理。2、办结:当场办理老年证并发放至办理人。六、服务时限即刻办理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蜀山区老龄办九、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办公室监督投诉咨询方式:05519老年人优待证遗失补证(主动服务)一、办理依据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

15、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内容,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助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对参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年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逐步完善优待政策,扩大优待范围,提高优待水平。公共服务场所、设施和窗口应当设置醒目的优待老年人标识,公布优待内容。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当向老年人告知相关优待规定。2、安徽省老龄办关于启用新版老年人优待证的通知(皖老龄办201622号):为深入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充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使老年人更好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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