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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鄂府发(2023)6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3年2月22日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中发(2019)39号)和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发改产业(2023)202号),加快产业创新驱动发展,着力培育发展新经济新业态,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2、,全力打造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绿色交通、智慧交通的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自治区“五大任务”,以构筑世界级能源产业和新能源产业为目标,依托我市能源主导产业,充分发挥绿电能源优势,打造以康巴什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为核心,多样化应用场景为支撑的“1+N”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布局,聚焦产业、培育产业、服务产业,有效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努力把鄂尔多斯市建成西北领先、国内一流的特色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地。(二)基本
3、原则市场主导,政府规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政府、部门、企业和行业协会共同搭建产业平台和联盟,以企业、行业协会等市场主体作为示范工作的中坚力量,市场化运作,运用车辆租用等方式,以申报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城市为抓手,加强部门协同、行业协作,在宏观引导、政策制定、秩序规范等方面,为示范应用营造良好环境。立足自身,特色发展。坚持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和示范应用与鄂尔多斯主导产业、优势资源、立地条件融合发展,推动智能网联乘用车、商用车、特种车一同上路,新型能源传输网、下一代信息传输网、现代化道路交通网一体完善,公共道路智能网联交通、能源通道智能网
4、联运输、矿山智能网联采掘一并试验,形成国内首个“三车三网、三大场景”同步示范、同步应用、同步见效的特色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基地。一一统筹把握,系统推进。坚持把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与实现市委、市人民政府确立的“三个四”目标任务紧密结合,通盘考虑、统筹谋划,更加突出绿色低碳底色,注重发挥科技创新作用,让示范应用成为推动现代化鄂尔多斯建设的力量。一一创新驱动,安全可控。建立开源开放,资源共享合作机制,构建智能网联汽车自主技术体系。强化产业安全和风险防控,建立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管理体系,增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三)总体目标以康巴什区为中心,打造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区,各旗区打
5、造能源、矿山、运输等各具特色的应用示范场景。2023年,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项目在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完成建设及商业化运营,智能网联商用车示范专线完成示范道路规划建设、5G网络基础设施布局及路线测试,新能源智能网联矿用车运营车队成功组建,绿色无人示范矿山建设顺利启动,智能网联矿用车、商用车测试基地完成测试场建设。引进智能网联相关产业链企业落地。到2025年,智能交通系统和智慧城市相关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面完成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建设,实现智能网联汽车全产业链向鄂尔多斯聚集,吸引产业投资超过100亿元,建设培育、引进服务于能源产业链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分公司或总部
6、50家,吸引各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IOoO人以上,实现智能网联相关产业年产值突破300亿元,培育上市企业3家。二、主要任务(一)打造一个标杆,高标准建设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区1构建先进完备的智慧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快云端综合交通平台建设,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应用,整合全市路况信息、车辆信息、运输信息、物流信息等各类交通数据,逐步构建现代化出行即服务(MaaS)系统,实现数据实时采集、资源弹性调度、事件主动预警、问题自动处置。系统提升市政路网信息化水平,有序推进城区路侧边缘计算设备(ECN)、高精度定位设备、新一代V2X信号机、市政多功能杆等路侧协同设施、以及道路感
7、知系统建设,推动车辆轨迹追踪、人流车流管控、交通安全预警、路况实时引导等应用落地。强化清洁能源基础保障和设施保障,发展柔性输电、网厂协调、智能调度和自动配电技术,完善城区充换电加氢综合能源站布局,不断增强城区能源网络弹性。推进新一代通讯网络建设,加快高速光网和5G独立组网基站建设进度,合理规划专用网络、切片网络布局,优化网络频段分布,大幅降低“云一网一端”传输延时、提升并发传输能力,满足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稳定运行需求。(牵头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
8、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中国移动鄂尔多斯分公司、中国联通鄂尔多斯分公司、中国电信鄂尔多斯分公司、智能网联创新中心)2 .建设国家级的现代化测试示范应用平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探索推动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综合体筹建,加快建设智能网联矿用车、商用车测试基地,集中建设虚拟仿真实验室、零部件实验室、新能源整车能效实验室、动力电池实验室、产业孵化器、封闭/开放路测场等各类配套设施。大力引进市内外上下游企业、团队、人才、产品和配套的金融保险、检测认证等机构入驻平台,加强与上汽红岩、奇瑞新能源等车辆制造基地的产业联动,同步开展研发交流会、大型论坛、重大赛事等多种形式的产业交流活动,促进产业链资源综合利用和
9、集约发展,形成集“应用、测试、开发、推广”于一体的多元化、复合型产业中心。(牵头单位:康巴什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监管分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智能网联创新中心)(二)拓展丰富应用领域,推动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全域多场景示范3 .加快公共交通领域示范应用。加快中心城区旅游接驳车、公交车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替代进程,鼓励城区大型企业在固定时段、固
10、定区域、固定线路开展智能网联通勤车试点,有序引导出租车、客运车等开放道路载客营运车辆扩大智能网联汽车应用比例,2024年前择优推出部分重点区域自动驾驶旅游示范线、无人公交示范线、企业自动驾驶通勤示范线,探索筹建智能网联出租车示范队。统筹城区客车、公交车、出租车、旅游专车、租用自驾车等各类公共车辆交通登乘联运环节,完善“一码通”“一脸通”等电子身份识别、虚拟客票、数字支付系统应用,推动公交站点导示设备和道路标识牌智慧化改造,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场景自动化、无感化水平。适时推进鄂尔多斯数智交通指挥中心建设,融合部署智慧交通指挥中心、公交首末站、客运站、游客集散中心、智能网联车辆运维港等相关配套设施
11、。(牵头单位:康巴什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智能网联创新中心)4 .积极探索商用车辆示范应用。以建设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商用车示范应用为目标,围绕市内重要运输干线、物流园区、集散中心,建设12条智能网联商用车示范线路。聚焦“新能源+智能化”的现代商用机械发展趋势,完善示范线路两端集装箱存放场所、自动分拣场所智慧化配套设施以及沿线充换电和加氢场站,建设覆盖智能网联和新能源车辆的实验室、检测机构及测试场景,试点推广“自动驾驶商用车+新能源+集装箱”全程自动化商用物流,探索形成运输作业环节少、环境污染低、蓄能零损耗的“鄂尔多斯智能网
12、联商用车”运行新模式。(牵头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智能网联创新中心)5 .打造矿山车辆示范应用龙头。相关旗区配合,统筹行业资源,探索具备显著经济效益的智能网联矿用车运营新模式,逐步形成智能网联矿山车辆示范效应。依托丰富的应用场景,选择12个具备条件的露天煤矿开展智能网联采掘、运输车辆示范,同步推进矿山施工机械新能源化改造,加快主要生产工艺实现少人化、无人化,打造全国首个集矿、车、路、系统于一体的智慧矿山示范基地,力争2025年前建设成为国内绿色无人化智能矿山示范,逐步带动全市其他煤矿改造为绿色无人矿山
13、。(牵头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智能网联创新中心)6 .全面推动专用车辆示范应用。支持中心城区率先开展市政清扫车、警务巡逻车、自动零售车等车辆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批量替代,2023年底前率先形成23个无人清扫、无人巡逻、无人售卖示范区域,引导城市消费和生活热点,打造国内一流的现代化网红城市功能区。(牵头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智能网联创新中心)(三)完善配套政策保障,探索建设样板型新能源智能网联交通治理体系。7 .完善新能源智能网联交通制度体系。瞄准国家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政策方向,深入
14、开展智能网联交通“驾驶人”认定、责任确认、网络安全、数据管理等领域伦理规范研究,积极争取政策法规支持,积极推动智能网联交通方面涉及城市管理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制度修编,逐步完善覆盖新技术交通“人、车、路、云”等各个领域、全运行周期的制度规范体系建设。注重商用、矿用车辆路权制度探索,力争率先获得国家支持,成为国内商用、矿用自动驾驶领域制度建设的“先行者”和“排头兵”。(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司法局、市能源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智能网联创新中心)8 .深入开展科技研发和创新工程。加强与清华大学等国内一流大学和国内先进车企、系统集成商的交流合作,
15、全面深化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地企合作。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鼓励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项目,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积极培育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载体,在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产业链专利申请上取得突破。积极利用创新载体平台参与新能源智能网联交通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讨论制定,不断增强我市在行业内的话语权,推动示范区创新能力持续进步、行业影响持续扩张。(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智能网联创新中心)9 .建设适应新技术的现代管理体系。以安全管理为重点,加快建
16、立和完善政府监管、企业负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新能源智能网联交通管理体制,加强对自动驾驶安全、新能源充换电加氢安全、汽车软硬件安全整合、智能网联交通数据安全等新领域、新环节、新技术的安全管理能力,完善新能源智能网联交通供应链安全应急预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大数据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智能网联创新中心)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智能网联创新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建设各项工作,强化协调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序推进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取得实效。各旗区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举措,有力有效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结合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实化举措、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新能源智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