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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新闻宣传工作评选表彰办法(试行)根据教育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及评价办法,切实加强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升学校新闻宣传工作水平,推进学校品牌建设,提高学校知名度,扩大学校影响力,为学校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制定本办法。一、评选范围第一条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对象: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第二条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通讯员、网管员,以及在新闻宣传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职工。二、奖项设置第三条设置
2、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第四条设置优秀网站奖、优秀新媒体奖、最佳对外宣传奖等单项奖。三、表彰办法第五条由学校发文表彰,颁发奖状或荣誉证书。第六条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奖励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其他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四、评选条件第七条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一)机制完善。明确新闻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清单,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班子经常进行研究,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方面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完善。(二)队伍健全。分管领导、通讯员和网管员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师生关心、支持和参与新闻宣传工作。新闻宣传工作队伍素质高、能力强、数量足,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理论学习
3、和业务培训。(三)阵地巩固。重视阵地建设,有专人负责和完善的制度,管理规范、导向正确、内容丰富、特色鲜明。所在单位、部门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的内容具有新闻性、思想性,有一定影响力;及时更新陈旧信息,模块设置优化。(四)工作实绩。新闻宣传工作按照XX学院新闻宣传工作量化积分考核办法(试行)实行量化积分,作为评选时的重要依据。量化积分每季度上报一次,年终进行统报。(五)规范上报。严格遵循新闻上报流程与制度,推动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新闻宣传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六)成效明显。年度量化积分考核位居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前列;无违反新闻宣传工作纪律情况,如对社会关切不及时回应、重
4、要信息不及时发布、重大舆情发现不及时或应对不当等。如引发媒体炒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选资格。第八条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一)分管新闻宣传工作或担任通讯员一年以上,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积极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取得显著成绩。(二)策划或采写(创作)的新闻宣传作品被校级及校级以上媒体(含经认定的校外媒体和学校新闻网、官方微信、官方微博、校报)录用篇数较多或影响力较大。(三)获优秀网站奖、优秀新媒体奖的网管员。第九条优秀网站评选条件:(一)单位领导重视网络管理和网站建设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职的管理人员,有健全的信息发布及网络安全制度。(二)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主题鲜明
5、,内容充实,表述清晰,无栏目空置;网站在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素质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的内容和链接。(三)网站设置科学、合理,符合逻辑,主题突出;站点定义、术语和行文格式统一、规范、明确,有导航和检索功能,且结构清晰,进出便捷,便于浏览查找。(四)网页界面、版面、字体美观大方,艺术效果、动静效果好,色彩与主题风格相协调。(五)用户访问、浏览、下载和文字、声像、画面等信息载入速度迅速,超链接接点有较高点通率,技术运用合理,通用性、兼容性好。(六)综合创意新颖,能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创新性制作相关专题或栏目,特色鲜明。第十条优秀新媒体评选条件:(一)开通并较好运行官方微博
6、、微信,发布学校、单位教育教学的最新动态、重要公告以及与学校、单位师生相关的其他信息,服务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发展,凝聚师生校友情感,宣传学校发展成就,展示学校形象。(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建立健全微博、微信管理制度,明确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微博、微信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三)管理员发布信息经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官方微博、微信主办单位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四)切实重视对已开通“两微”的内容建设,能较好地与学校官方“两微”协调互动,阅读人数及影响力明显增长,较好发挥新媒体的积极作用。第十一条最佳对外宣传奖评选条件:(一)严格遵守学校对外
7、宣传工作纪律要求。各单位因工作和活动报道需要,拟邀请校外媒体记者来校进行采访的,事先与党委宣传部联系,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凡涉及学校重大事件、反映学校改革举措等作品由校分管领导、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核,其他稿件由所涉及单位的主管领导审核。如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对外发布新闻信息,或未上报,因报道失实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评选表彰资格。(二)具备较强的外宣工作意识,积极配合学校党委宣传部的对外宣传工作,主动提供有关新闻线索和全面的新闻素材;精心策划外宣选题,深入教学科研一线,深入挖掘能够传递正能量的典型;发表的新闻作品价值较高,社会影响较大。(三)对外宣传工作紧紧围绕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招生就业、党建工作、社会服务等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精心组织撰稿,在各大媒体的报道频率及次数较多,为学校“综合改革、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五、评选办法第十二条学校成立新闻宣传工作先进评选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其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第十三条每年12月中旬领导小组依据量化积分优先、分类评价的原则评选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网站奖、优秀新媒体奖、最佳对外宣传奖等单项奖。六、其他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