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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X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在我市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根据X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 化标准化考核评分机制的通知(X医保(2022)72号)精 神,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23年3月我市医保信息化标 准化工作继续向好推进。现将2023年3月我市医保信息化 标准化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如下:一、各项工作总体情况(一)自费患者费用接口改造工作有所提升。全市已超过54% 的定点医疗机构完成自费患者费用上传接口改造工作,且70 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中已有64家完成改造,占比超 过91%,数量较上月均有增加。(二)医保编码标准深化应用和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 进展
2、不明显。207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在医院内部信息系统基 础库、进销存、医师工作站三个场景界面显示国家医保编码, 73家完成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与上月相比变化不大。(三)月结工作成效得到继续巩固。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费用结算清单上传及对账率仍能保持在99%以上,各定点医 疗机构基本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清单上传和对账工作。二、下一步工作重点(一)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一是尚未实现医保电子 凭证就医全流程应用的定点医疗机构须加快改造进度;二是 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继续落实医保电子凭证宣传物料 在定点医疗机构铺设工作;三是各定点医疗机构须继续提高 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因省医保局仍在调整医保
3、电子凭证结 算率统计口径,在省未调整完毕统计口径前,医保电子凭证 就医全流程使用(结算率)该项指标均以满分计。(二)月结工作。一是各定点医疗机构须确保结算清单按规 范填写;二是各定点医疗机构须及时上传结算清单(含门特、 住院)到医保平台,2022年的结算清单也须按规范补传,后 续我局会将2022年结算清单上传情况纳入考核;三是各定 点医疗机构须及时对账并保证对账质量(含门诊、住院), 市医保中心和各县(市)医保部门要视各定点医疗机构对账 情况积极推进住院费用按月结算工作;四是市医保中心和各 县(市)医保部门要摸清除按病种分值(DlP)以外,按床日、 按项目等医保支付方式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4、督促其做 好结算清单上传和对账工作。(S)医保移动支付应用推广工作。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 构要按照规范继续加快完成移动支付改造、接入、测试、上 线等工作,按时完成验收。三、其他要求为保证按时拨付预付款,各定点医疗机构须于每月5日前报 送考核材料,逾期未提交将不予评分。各县(市、区)医保 部门须于每月10日前报送评分总表,逾期未提交导致本辖 区定点医疗机构预付款无法拨付的,责任由各县(市、区) 医保部门承担。四、几点意见一是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提高重视程度,医保信息化标准化考 核评分与支付挂钩,要组织好本机构推进工作,推动医保信 息化标准化目标任务落实到位;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讨 医保信息化标准化
5、建设,及时掌握信息系统运行情况,经常 性与上级部门协调,优化经办服务,制定可行措施,加强信 息化建设进度,为便捷高效经办服务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扩大覆盖面,落实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增进民生福 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要求;将医保系统信息化标准化建 设列入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围绕短板弱 项明确具体工作完成时间节点,强力推动工作开展。三是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接口规范及时开展接口改造,全力 推进落实医疗机构全量结算数据上传工作,实现医保报销线 上线下一体化办理。定期召开推进会向定点医药机构大力宣 传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各定点医 药机构对标对表,压实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积极做好医保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到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全流 程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