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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九原府办发(2023)86号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原区20232025年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苏木镇、街道,区属、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九原区20232025年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8日九原区20232025年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2、攻坚战行动方案(20232025年)精神,实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生态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按照包头市20232025年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农村牧区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抓手,解决农村牧区突出的生活污水治理问题,整
3、治提升农村牧区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实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美丽乡村。(二)基本原则1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根据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的地形、常住人口、居住分散状况、距离现有城镇污水处理站远近及与主要河道距离不同情况选择相应的治理措施,因地制宜,结合每村每户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分类确定治理模式。2,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统筹推进。树立系统观念,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要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投资、统一建设、统一运维。采取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科学合理确定分步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实现农村
4、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改菲、乡村振兴、乡风文明进步等互促互进。3 .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牧民主体。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牧民而建,尊重村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发挥农牧民的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4 .坚持强化监管,突出科学治污。开展对已建成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运行监管机制,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坚持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农村牧区生活污水能用尽用,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三)目标任务全区涉及8个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分别为麻池镇、哈林格尔镇、哈业胡同镇
5、、阿嘎如泰苏木、萨如拉街道办事处、白音席勒街道办事处、沙河街道办事处、赛汗街道办事处。截止目前,已有26个行政村完成了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到2025年,需完成30个行政村约6272户生活污水治理,主要涉及麻池镇、白音席勒街道办事处、沙河街道办事处、赛汗街道办事处。其中,2023年完成11个行政村约1622户生活污水治理。2023年完成8个行政村约1586户生活污水治理。2024年完成7个行政村约1596户生活污水治理。2025年完成4个行政村约1468户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具备治理条件的行政村、常住农牧户应治尽治,应接尽接。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生活污水治理全部完成,长效管护机
6、制全面建立。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生活污水治理基本完成,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地处偏远、居住分散、基础条件薄弱的地区,生活污水治理取得积极进展。二、重点工作(一)统筹治理农村牧区生活污水1做好沿黄流域、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苏木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乡村振兴示范村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任务。重点对乡村旅游重点村(哈林格尔镇新河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哈林格尔镇打场坝村、阿嘎如泰苏木乌兰计五村、阿嘎如泰嘎查)进行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及分工: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协调各地区、单位,做好汇总、上报等工作;区农牧局负责整理2018-2023年沿黄流域3公里、乡村旅游重点村
7、、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具体完工数,并移交乡镇;哈林格尔镇、阿嘎如泰苏木负责具体工程实施。2.2023年完成麻池镇11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对武家村、北滩村、麻七村等10个行政村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方式进行污水治理。对东壕口村采取建设一座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方式进行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及分工: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协调各地区、单位,做好汇总、上报等工作;区农牧局负责麻池镇10个行政村主街道污水管网建设和东壕口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麻池镇负责完成各村污水管网全覆盖,确保各村各户接入主管网,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3.2023年完成麻池镇8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对永茂泉村、华成村、西壕口村
8、等7个村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方式进行污水治理。对沃土壕村采取建设一座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方式进行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及分工: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协调各地区、单位,做好汇总、上报等工作;区农牧局负责麻池镇7个行政村主街道污水管网建设和沃土壕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麻池镇负责完成各村污水管网全覆盖,确保各村各户接入主管网。4.2024年完成白音席勒街道办事处7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对二道沙河南村、二道沙河北村、二道沙河西村等7个村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方式进行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及分工: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协调各地区、单位,做好汇总、上报等工作;区住建局要协助白音席勒街道办事处做好污水治理的相关
9、工作;白音席勒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工程实施。5.2025年完成沙河街道办事处2个行政村和赛汗街道办事处2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对西脑包村、梁家营子村、尹六窑子村、井卜石村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方式进行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及分工: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协调各地区、单位做好汇总、上报等工作;区住建局要协助沙河街道办事处、赛汗街道办事处做好污水治理的相关工作;沙河街道办事处、赛汗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工程实施。(二)科学选择污水治理技术和模式根据村庄的人口密度、地形地貌、气候类型、建设和运维成本等因素,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参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DBHJ/001-2023)要求,
10、选取适合当地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和模式。探索通过黑灰水分类收集处理、畜禽粪污协同治理等方式,将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利用要求,用于庭院美化、村庄绿化和农田灌溉等。其中,常住人口多且较集中的城镇近郊地区选择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常住人口达到1000人以上、居住集中的独立或连片村庄,但距城镇污水管网较远的选择建设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的集中处理设施;常住人口在3001000人、居住分散的独立或连片村庄,选择建设日处理能力5吨左右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收集池定期拉运;常住人口300人以下的村庄,选择建设以单格式化粪池为主的单户污水处理设施;常住人口300人以下、较分散,水资源短缺的
11、村庄选择建设分散式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或户厕改造责任单位及分工:区生态环境分局、农牧局、住建局要积极配合、指导各地区科学选择污水治理技术和模式;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工程实施。(三)注重污水治理与户厕改造衔接已完成水冲式厕所改造的行政村,应加快补齐污水设施建设短板。具备污水收集处理条件的,要逐步将厕所粪污纳入生活污水处理和收集系统。暂时无法纳入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要建立厕所粪污收集、转运、贮存、利用体系,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采用卫生旱厕的行政村,应做好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加强厕所粪污的资源化利用。要坚持户厕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对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预留后续污水治理
12、空间。责任单位及分工:区农牧局要逐步完成行政村的户厕改造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要积极配合区农牧局做好户厕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衔接工作;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工程实施。(四)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加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后期运行管护,完善环境监管举措。将已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全部纳入全区环境监测计划,开展每半年一次出水水质监测。建立运行管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牧区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不闲置,出水水质达标排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探索建立地方财政拿一点、村嘎查集体负担一点、社会资本筹一点、农牧民适当交一点的运维资金投入分担机制。责任单位及分工:区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强对
13、已建成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监管,对运行不正常、出水水质不达标的,督促各地区立即整改;区财政局要加大农村污水处理资金保障力度,将污水处理建设和运维项目纳入年度预算;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工程实施。(五)落实污水治理验收成效评估工作严格落实包头市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验收办法(试行)(包污综治办发(2023)11号),积极配合上级完成成果验收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V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3)527号)的要求,每年1月底前,形成上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报告。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区农牧局及相关单位对已完成整治的行政村进行自查自评,调
14、查摸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实际完成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和材料档案。责任单位及分工:区生态环境分局积极配合上级做好成果验收工作,联合区农牧局对已完成整治的行政村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上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报告;区农牧局积极配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完成本年度自查自评、评估报告等工作;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对本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实际完成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和材料档案。(六)开展已建成设施的分类改造提升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提升改造工作要从服务人口数量、处理工艺优化升级、配套管网改造、设施稳定运行情况等多维度进行综合评估,制定改造提升年度计划,分类施策,解决设施闲置、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并将改造提升任务列
15、入年度目标,2023年11月底前完成改造,实现正常稳定运行。随着城镇管网覆盖范围的逐步扩大,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优先选择纳入管网,进一步提高出水水质稳定性,责任单位及分工:区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强对已建成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监管,对需要提升改造的污水处理设施,督促各地区制定改造提升年度计划;区农牧局协助各地区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的提升改造工作;区财政局要加大农村污水处理资金保障力度,将污水处理建设和运维项目纳入年度预算;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工程实施。三、保障措施(一)制度保障1 .严格任务落实。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机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分解
16、落实年度任务,制定详细的年度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压实工作责任,争取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确保年度治理任务在每年11月底前完成。2 .严格监督考核。根据年度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将生活污水治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度考核指标挂钩。3 .加强交流学习。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察学习、现场交流,总结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运维成功模式,分享成功经验。(二)组织保障为统筹推进全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立全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动全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三)资金保障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积极争取专项债券和金融支持。财政部门要加强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分配使用,集中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