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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伊通县大孤山镇大孤山村至升礼村水泥路工程建设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人民政府法人代表徐峰联系人徐义通讯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13843488829传真邮编130713建设地点伊通县大孤山镇大孤山村至升礼村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改建行业类别及代码E4721道路工程建设占地面积(k)49500绿化面积面)总投资(万元)580.0533环保投资(万元)10.5环保投资比例1.81%预期投产日期2017年10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本项目是连接大孤山镇大孤山村、大榆树村、升礼村的主要道路,周边大部分的生产、生活交通流均由本项目实现。原有旧路为水泥路
2、,原路面有坑槽、龟裂等病害,由于多年受雨水冲刷,加之有重车通过,局部路段已无路面,雨季道路泥泞,晴天灰尘四起,也给沿线居民及车辆出行带来极大不便。旧路路况差,粮食及经济作物运输车辆通行能力差。本项目的改善,将提高当地原料的运输速度,同时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本项目的建设能有效启动当地的农村市场,充分发挥本项目在农村公路网中的功能,从而带动周边社会经济的平稳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
3、属于E4721道路工程建设,应编制报告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该项目为工IV类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对项目工程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和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按照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此过程中得到了伊通县环保局以及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在此特别表示感谢。2、编制依据2.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8.29);(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2015年修订;(5)中华
4、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9)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2相关文件及技术规范(1)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61号文件关于贯彻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通知;(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6.1);(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107号文件关于执行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5)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6)吉政发20133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2013.12.24);(7)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5.27);(8)环保部3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9)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2001年2月21日);(10)国发20003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保纲要的通知;(I1)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3882004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Q2)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
6、(JTJoo596);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804-2010)。2.3技术导则:(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总纲(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生态影响(HJI9-20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3、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及建设地点项目名称:伊通县大孤山镇大孤山村至升礼村水泥路工程建设性质:改建建设地点:伊通县大孤山镇大孤山(经度125.129
7、6、纬度43.3049)村至升礼村(经度125.1711、纬度43.2424)。4、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为580.0533万元,本项目拟申请2017年吉林省财政奖补资金573.0533万元(98.79%);地方农民自筹7万元(1.21%)。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境内,隶属于伊通县大孤山镇。沿线有三个村屯,起点位于伊通县大孤山镇大孤山村,经大榆树村止于升礼村,沿线主要为农田,以旱田为主,各屯子居民与道路的分布情况最近处距离路肩约15m,全长I1OoO公里,永久占地面积约为47357f,为村上集体土地,在原有土路上进行建设,本工程的起终点均与现有的水泥路面相
8、顺接。6、工程方案沿线筑路材料较为单一,主要材料需要外购。本项目所需主要材料为水泥、碎石、山皮石、砂、木材、钢材等,大部分材料需要外购。路基土方外购,弃方集中解决。(1)、石料石料主要来源于当地采石场。该料场石质致密坚硬,品质优良,储量丰富。主要用于路面面层、基层及构造物等。(2)、砂、砂砾砂、砂砾主要来源于当地砂场,储量丰富,主要成分为石英,含泥量低,成品率高。(3)、三大材料水泥:主要来源于长春亚泰水泥厂。木材:当地木材供应充足,就地购买可以满足需要。钢材:可在伊通县采购。项目区域的公路运输较发达,各等级公路运输条件便利,除部分地段外,一般情况不影响材料运输。工程所需的砂、石、土料以及其它
9、建材均可利用现有道路运至工地,运输方式采用以汽车为主。本段公路为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的四级公路,路基宽度为5.5米,行车道宽度为4.5米,土路肩宽度为2X0.5米。行车道路拱横坡采用0%,土路肩路拱横坡采用2.5%,详见图1。图1路基横断面填方路基边坡为1:1.5;挖方路基边坡为1:1.5。路面工程本段公路位于中国公路自然区划东北中部山前季节重冻区,即2气候区。项目区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夏两季气候温差变化比较大,最大冻深1.69米。本项目为四级公路,原有旧路为水泥路,路面坑槽比较严重,由于多年受雨水冲刷及有重车通过,局部路段已无路面,雨季道路泥泞,并对冬季粮食运输及居民的出行造成不便。根
10、据使用要求及气候、水文、土质等自然条件,结合本地实践经验,本着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方便施工,便于养护,节约工程造价的原则,推荐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结构方案。7、公用工程1)给排水本项目为新建修建道路工程,故运营期无给排水。(2)供热本项目运营期不涉及供热(3)供电市政IOKV供电线引入,可满足本项目需要。8、工程实施进度本项目计划于2016年9月开工,建设工期为1年,2017年10月底竣工。9、“三场”情况取、弃土场:本项目公路施工全部利用原有路基进行水泥混凝土铺装,不涉及挖方,无需设置弃土场,在大榆树村拟建道路东侧设置一处取土场,取土场周围50Om内无环境敏感点,工程竣工后,及时回铺表层土及草
11、皮,加快裸露面植被自然恢复速度。拌合场:本项目所使用混凝土,由当地混凝土搅拌站提供,直接运送进入施工场进行铺装,因此,项目建设不设置拌合场。施工场地:本项目路面施工直接在现有道路进行,无需设置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本项目为线性工程,需要在大榆树村与大孤山村交接处设置一处约200施工营地(30Om范围内没有居民)。10、土石方量本项目主要是填方,土石方平衡详见下表。表1土石方工程量平衡表项目工程量借方挖方填方弃方基础设施建设2420024200一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伊通县大孤山镇大孤山村至升礼村水泥路工程项目,该项目均利用原有土路基对原有路面进行水泥混凝土铺装,铺装总面
12、积4950Om2。1、现有道路主要污染情况(1)废气现有道路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由于该农村乡村道路车流量较小,其现有汽车尾气未对沿线居民产生影响,但由于现有道路路面破损严重,其道路起尘量较大,在车辆经过时,对道路沿线居民及敏感点影响较大。(2)噪声现有道路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车辆噪声,鉴于该道路上行驶车辆多为当地农村居民出行车辆,车流量较少,且未发生因车辆噪声扰民而引起的投诉事件,因此,现有道路车辆噪声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2、主要环境问题经过对现有道路的现场调查可知,现有道路现存环境问题主要为路面破损严重导致的路面起尘量较大,对周围居民有一定的影响,本次建
13、设将对上述环境问题予以解决。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地形地貌伊通满族自治县位于吉林省中部,伊通河上游,省会长春市南面,东与长春市双阳区、东南与磐石市接壤,南接东丰、东辽二县,西南与梨树县为邻,西南西北面与公主岭市接界,北与长春市郊区毗连。地理坐标为东经1244912546,北纬4334338。地理坐标为东经12517,北纬4321,距省会长春市48公里。全境东西长76公里,南北宽66公里,幅员面积2523平方公里,约占四平地区幅员面积14080平方公里的17.9%;约占吉林省总面积187400平方公里的1.
14、35%0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大孤山镇位于伊通满族自治县西南17公里处,幅员面积214.12平方公里,地理位置在东经12449,北纬4334。伊通地处长白山脉向松辽平原过渡的丘陵地带。东南部和西北部分属吉林哈达岭余脉和大黑山脉,多为连绵起伏的低山丘陵,占伊通满族自治县总面积的60.8%。境内最高点为河源镇青顶山,海拔611米。中部、西部为伊通河与东辽河的冲积平原和侵蚀台地,地势大致由南向北倾斜。境内地貌按成因和形态可分6种类型。构造剥蚀低山:分布在西北部大黑山、东部碾子山和东南部青顶山一带,面积41平方公里。海拔高度为500611米,相对高差为221313米。多陡坡峻岭。剥蚀丘陵:分布在南
15、北两侧山区。风化厚度130米,海拔高度为275500米,相对高差为50150米。山体起伏较小,大部分丘陵较平缓,山顶呈浑圆状,山间谷地较发育。波状台地:分布于地堑平原中,台地面呈波状起伏,坡度甚小。在西南部小孤山、三道一带台地后缘冲沟较发育,并出现一些陡坎。台地海拔高度为223270米,相对高差为1020米。山前倾斜台地:属剥蚀堆积地形,分布于山间沟谷坡角地带和较大河谷上游的部分地段,其后部与丘陵相接。海拔高度为280-340米,相对高差为1020米。河谷平原:分布于伊通河、孤山河、伊丹河等河流的河谷中,包括一级阶地和二级阶地的全部面积。一级阶地沿河床两侧分布,标高219229米,低于二级阶地0.510米。县城就座落在一级阶地上。火山地貌:伊通境内有16座火山,呈两列分布于依兰伊通断裂带的南端,即处在伊通断陷盆地内,海拔高度为22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