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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绩效考核和监测评价全面推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各地、州、市党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推进健康新疆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895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23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全面推
2、动我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高质量发展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率,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同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有效控制,医保基金有效利用,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到2023年底,全区各县域就诊率达到90%左右,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达到65%左右,全区100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推荐标准,70%左右的基层医疗卫
3、生机构达到基本标准。二、重点任务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问题为导向,以“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医共体党的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促改革的作用,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成立医共体党委,医共体党委书记可由本县(市、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党委副书记可由牵头医院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党委委员。医共体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对“三重一大”等事项要集体决策。要制定和完善医
4、共体建设的各类制度和权责清单,确保医共体建设工作的连续性。(二)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医共体建设以县(含自治县)和县级市为重点,地级市所辖区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县域内常住人口小于20万人的县(市、区)原则上只组建一个医共体,县域内常住人口超过20万人且有2个以上二级甲等医院的可分别组建医共体,原则上每个县域内医共体总数不超过3个。落实分级诊疗目录,建立县域内上下转诊办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统一县域内医疗制度规范、标准、质控体系等制度。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在法人资格、财政投入、职能定位等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有序融入医共体。医共体内建立药品统一采购和调配机制,统一用药目录,到202
5、3年底,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常见慢性病药品目录要率先实现医共体内统一。建立县域内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和医疗废物垃圾处理等中心,全面推进县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融合。力争到2023年底,各地要实现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信息互联互通、检查资料和信息实时共享,检验、诊断结果互认。(三)落实财政投入经费各地要根据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37号)要求,实行基本公共
6、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按县域内常住人口总额预算,由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年初预拨部分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后拨付剩余资金。医共体内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各成员单位财务单独设账,落实其相应自主权。加强医共体的内审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允许编制在县域内统筹使用,用好用足空余编制,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量,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医疗卫生人才提供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县级统筹、重点保障、动态调整”的编制池制度。要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岗位地域分布等因素,合理确定岗位和招聘条件,集中制定招聘计划,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艰苦边远地区可按国家、自治区政策适
7、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招聘条件,对急需紧缺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可以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医共体人员实行岗位管理,逐步实现合理轮岗、有序流动、统筹使用。医共体要优先保障基层用人需要,在薪酬、职称评聘和职业发展等方面,优先向基层倾斜。(五)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在不改变现行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投入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考核,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机构、层级和身份界限,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鼓励各地以信息化技术统计个人及机构工作量,按照工作量分配经费,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医共体内绩效工资总量和薪酬水
8、平,发挥绩效工资的约束和激励作用。医共体成员单位原财政保障绩效工资水平和分配形式维持不变,牵头医院申报时可将医共体成员单位“两个允许”核增奖励性绩效工资单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后的核增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分配办法自主发放。薪酬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及基层医务人员倾斜,合理拉开差距。适当提高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收入水平,逐步缩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医院同等年资和水平的医务人员薪酬差距,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医共体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实施年薪制。(六)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
9、分担。在医共体总额预算基础上,对实现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医保结算、考核监管“五统一”的医共体,可实行“一个总额付费”,并按月划拨给医共体牵头单位,年终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做好清算,实现医共体内部合理分配和共济调节使用。医共体内部要分工协作,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看常见病、多发病,县级医疗机构看重病。严格费用审核,落实协议管理、费用监控、稽查审核责任,医保定点的医共体组成单位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实施医保基金运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建立医共体医保基金超支风险报告制度和基金不合理超支责任约谈制度。(七)建立完善慢性病医防融合新模式医共体牵头医院要组织本院专科医生以力+N”
10、的形式包联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指导家庭医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签约服务。对于签约的慢病患者,专科医生每年至少参加1次面对面随访,同时获得相应补助。医共体内要畅通签约服务对象的转诊绿色通道,牵头医院要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预留50%的门诊号源,并预留部分住院床位,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提高群众对签约服务的利用率。针对重点人群健康需求开展健康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提升居民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对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未融入医共体的县(市、区),要建立“两员一中心一团队”公共卫生工作机制:“两员”即公共卫生机构向医共体派出公共卫生专员和公共卫生联络员,负责医共体成员单
11、位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工作检查等。“一中心”即医共体内部建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负责医共体内公共卫生相关机构建设、公共卫生事务管理及指导等,落实医共体内公共卫生任务。“一团队”即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主体,组建医共体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团队,由公共卫生专员担任团队长,以“团组驻点”“团组蹲点”等方式融入医共体,协同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能力提升、风险管理、监测评价、绩效考核、落实措施和保障服务等工作。对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已融入医共体的县(市、区),要按照“一兼、两管、三统一”的原则推进医防融合:“一兼”即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兼任医共体党委委员,参与医共
12、体日常工作,负责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工作;“两管”即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在业务上受医共体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双重管理,相互深度融合;“三统一”即加强县域内公共卫生的综合管理,实行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标准规范,统一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挂钩。(八)全面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要全面落实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强组织协调、规范指导、监督检查,切实做到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统一管理。村卫生室作为各乡镇卫生院派驻和延伸机构,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工作。建立健全村卫生室业务规范和技术流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合理用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
13、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各地要足额及时落实乡村医生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全民健康体检补助等专项补助经费,绩效考核后按月发放给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实行聘用制,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对取得乡村医生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九)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医共体要对基层成员单位服务能力进行评估,梳理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建立帮带台账,采取管理和专业技术骨干定期下派、以科包院、派驻等多种方式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帮扶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实现县域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牵头
14、医院要结合实际,将科室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派到基层成员单位担任主要负责人,或组成技术团队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联合病房、共建特色专科。鼓励牵头医院临床科室到基层成员单位领办对应科室或设立专家工作室,增量收入合理分成。医共体基层成员单位特色科室建设、住院人次和手术人次增长等情况,将作为医共体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牵头医院要建立基层卫生人才实训基地,每年至少要对基层成员单位医务人员轮训1遍。(十)加强动态监测和绩效考核各地要按照县域医共体建设评判标准、绩效监测指标体系评分细则,以县域整体为单位,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效绩效考核制度,定期评估政策落实情况和医共体建设进展。考核结果与
15、下一年度财政投入、医保支付资金额度及人员薪酬分配、等级医院评审、医共体负责人任免和奖惩挂钩。县域医共体建设是否“紧密”主要依据责任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4个维度11项评判标准的评价结果,具体为:一是所有H项评判标准均达B级以上,二是至少8项评判标准达到A,三是每个维度至少有1项评判标准达到A且“医共体决策权限”达到A。三者全部满足即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详见附件1)o绩效监测指标体系由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和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4个方面构成(详见附件2)。从2023年起,每年3月底前,各县(市、区)医共体管委会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
16、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评价及指标监测平台”,在线填报相关数据及佐证材料。2023年上述材料填报时间截止于4月底前Q自治区每年将对各地填报监测数据进行绩效考评和排名,适时进行通报。三、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深入学习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医防融合,努力为各族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推动医共体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医共体建设的重要意义,成立由卫生健康、人社、编办、医保、财政等部门组成医共体管委会,管委会主任由县(市、区)党政一把手担任,办公室设在县(市、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医共体各项日常工作。(二)完善政策保障各地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完善配套措施,逐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管理机制。医共体管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共同研究解决医共体实施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合力推进医共体建设。各有关部门要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