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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国喝醉”李杜的诗酒与英译陈洪绶李白宴桃李园图(1650)资料图片Song1ingStrangeChineseStudioTUTT1EEerieandFantasticChineseStoriesofrheSupernatura1Trans1atedbyHerbertA.Gi1esWithanewforewordVictoriaCass翟理斯译聊斋志异资料图片DRUNKinCHINABA1J1UANDTHEWOR1D5SO1DESTDRINKINGCU1TUREderekSandhaus在中国喝醉:白酒与世界最古老的酒文化资料图片小灿)薰良英译李白诗集资料图片翟理斯资料图片德加苦艾酒(18
2、75-1876)资料图片美国人桑德豪斯(DerekSandhaus)的在中国喝醉:白酒与世界最古老的酒文化(DrunkinChina:BaijiuandtheWor1d,sO1destDrinkingCu1ture)(2019年)是一本类似于中国酒文化大观的书,谈论酒在中国的历史、酒与中国文化的关系等。在书中李白、杜甫等好饮的诗人一一登场,共同展现了诗酒的斑斓多姿,彰显了醇厚的中华文化。在桑德豪斯看来,酒之于中国,犹如“文明之血液”。这是一个有着七千年饮酒历史的国度。当一个人饮一杯中国酒时,“便融入了一个七千年之久的文化传统”。一、杜诗与“浊醪”在中国喝醉:白酒与世界最古老的酒文化的卷首引用了
3、杜甫落日一诗的尾联“浊醪谁造汝,一酌散千愁”作为题献,英译为:“噢,酒,谁给了你微妙的神力?/只需一小杯便可以淹溺千种的愁。”作为一部介绍中国酒文化的书,这是一个极为巧妙的选择,一开始便将诗与酒、酒与人生联系在一起,表述了酒对于中国人生活和文化的重要性。它的英译并非出自桑德豪斯之手,而是引自英国汉学家翟理斯(HerbertGi1es)120多年前所译的一个集子古今诗选(ChinesePoetryinEng1ishVerses)(1898年)。在原来的译本中,翟理斯将落日的题名换成了酒,但在这里,桑德豪斯又重新改为原名。翟理斯的译笔浅白晓畅,不过“浊醪”与“散千愁”两处均未译出:前者指未经过滤、
4、粗制的酒,后者指史册所载的一种被东方朔命名为圣哉”的小虫,遇酒即化,故有“散愁”之说。“浊醪”一词自带粗粉之感,有随性之意,不讲究精致。老杜尤其喜欢拿这个词来指称酒,在诗中屡屡使用:“钟鼎山林各天性,浊醪粗饭任吾年。”“浊醪必在眼,尽醉掳怀抱。”“浊醪自初熟,东城多鼓颦。”“事业只浊醪,营葺但草屋”等等。这一方面和他潦倒的生活状态不无关系一一他常常囊中羞涩,无沽酒之钱:“蜀酒禁愁得,无钱何处赊。”大诗人胸怀旷达,能够苦中作乐,随遇而安;另一方面也有审美的考虑:“浊醪”的要义在于不修边幅,在于一种质朴无华的感受。“葡萄美酒夜光杯”反而太过强调那种雕琢、修饰、工整的意味,不若“浊醪”来得天然纯粹,
5、这正是“浊醪有妙理,庶用慰沈浮”的道理:纵是浊酒,几杯下肚,亦可让人陶然忘忧,暂不必挂心仕途坎坷、命运多舛。“浊醪”这个小小的词,宛若不经意间在文字中投下的石子,激起细微的波澜,制造了意义表达的起伏荡漾。若无它在场,诗歌则如一潭止水,太过平淡无奇。由此可见,从文化中提炼出的掌故,既可为诗文增色,亦可以含蓄地表达内容和思想。这么一来,诗的一呼一吸,都牵连着文化的脉搏。可惜这一层多余的意蕴在译文中完全消失了。此外,浊醪、醪糟等词也指向了一种完全不同于西方文化中所理解的“wine”的酒文化,其中牵涉中国的传统酿造工艺。济慈夜莺颂里这样写道:“啊,但愿饮一口美酒,/一口曾在地窖冷藏多年的佳酿!,诗中,
6、“美酒”用的是“vintage”一词的本意。无论是“wine”还是“vintage”,共有的词根均是“vinum”(葡萄酒),与Vineyard(葡萄园)等词均指向了葡萄这一原材料。古罗马人说:Invinoveritas(酒中有真理或酒后吐真言),Vino便是葡萄酒。与之相比,醪糟、浊醪等词指向的是谷物类酒,从原材料到酿制工艺都大不相同。以“wine”译“浊醪”,这种方法对于译者而言自然简单易行,不过也暴露了酒在跨文化的旅行中所遭遇的屏障。在很多情况下,译文很难还原其原初语境进而曲尽其妙。二、谷物酒与葡萄酒关于“酒”字翻译的难度,一百多年前,翟理斯在较早介绍中国酒文化时便深有感受。他认为:现代
7、中国的酒和孔子时代的酒并无二异,都是“由米发酵、蒸储的烈酒”,“虽然大量诗文显示中国人在历史上也饮用葡萄酒,但这种酒自15世纪后便消失了,一当然,他的判断并不准确,酒的蒸储技术一般认为开始于元代,中国的酿酒在原材料、工艺等方面也要远比这句话所传达的信息复杂得多。不过,翟理斯主要是为了强调中国的“wine”并非西方人普遍理解的“葡萄酒”,以及用“wine”来表达中国酒只是权宜之计,这么说也无可厚非。虽然在谈中国的酒文化时,他援引了古雅典的饮酒风俗来加以比较,认为两种文化之间有着诸多共通之处,都热衷于饮酒时划拳、赋诗、听音乐,都喜欢在饮到酣畅处换上大杯,“在中国的小说中,半醉的英雄人物总是毫不例外
8、地叫嚷换上大的杯盏”,但是,看似有可比之处的两种文化之间又存在着巨大的不同。桑德豪斯的著作也提及了“酒”与“wine”对译的问题,强调“酒在中文中是一个表意极为宽泛的词,用来指称所有含酒精的饮品,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葡萄酒,使得它的翻译在多数情况下困难重重”。再者,白酒之中,又有不同的品类,如各种香型的区分也不可混为一谈:“就像威士忌或杜松子酒的分类一样,它们除了有着共同的起源,其他方面几无可通约之处。”桑德豪斯对中国人的造酒术进行了考古,指出“曲”的发明至关重要,让中国酒的历史演化从此走向了一条不同的道路,其重要性不啻于中国的第五大发明。实际上,他没有提及的是,在中国的文化中,“曲”会被用
9、来指代酒。元代白朴寄生草饮中写道:“糟腌两个功名字,酷海千古兴亡事,曲埋万丈虹霓志。”从酒糟到浊酒(也即“酷”),再到“酒曲”,恰巧涉及了中国酒的酿造技术。不过,唐代的酒既有谷物酒,也有葡萄酒,既有“浊醪”,也有玉液琼浆。如翟理斯所言,至少在一段历史时期,谷物酒与葡萄酒都是存在于中国的饮品,只是后者更加珍贵稀有。美国著名学者薛爱华(EdwardHetze1Schafer)在撒马尔罕的金桃里谈及唐朝的“外来物”时,就以酒为例,聚焦了中西文化交往之中的葡萄酒。其中葡萄与葡萄酒一节写道,中国人早就“精通从谷物中提取发酵性饮料的方式了,到了唐朝,“稻米已经成为酒精饮料的主要来源”。不过,随着唐王朝的日
10、益发达,外国佳酿也传入中土。“唐朝统治初年,由于唐朝势力迅速扩张到了伊朗人和突厥人的地方,而葡萄以及葡萄酒也就在唐朝境内变得家喻户晓”,葡萄酒的酿造工艺也随之传入中国。三、“糟丘”的译法李白诗中,谷物酒和葡萄酒可以并举。襄阳歌里有一句:“遥看汉水鸭头绿,恰似葡萄初酸酷。此江若变作春酒,垒曲便筑糟丘台。”在这里,谷物酿的酒(曲、糟)与葡萄酿的酒共同存在。“糟丘”一词如其名所示,涉及中国粮食酒的发酵、酿制方式,指的是酿酒后堆积如丘的酒糟,从而被用来指代大量的酒。不过,就译诗而言,“糟丘”应是一处难以处理的文字。译者要么加以简化,不附任何说明,如聊斋志异酒友有“糟丘之良友”之说,翟理斯译作“酒友”,
11、以英文习语对译中文习语,既地道又精准,相较于拖泥带水的加注式翻译反倒浅近又富有生趣,是极成功的译例。“糟丘”这个词多次出现在李白诗中一一“蟹螯即金液,糟丘是蓬莱。”“忆昔洛阳董糟丘,为余天津桥南造酒楼。”李白好酒,并且海量,而“糟丘”所指为“酿酒之多,沉湎之甚”,这个词当然颇得他的欢心。如果“浊醪是杜甫的心头好,那么“糟丘”或许是李白的最爱。闻一多先生谈日本学者小加薰良的英译李白诗集,曾批评他没有进行适当的甄别,疑似伪诗收了不少,却没有收录襄阳歌等佳作,令人遗憾。小加薰良译本收录了忆旧游寄谯郡元参军,译文也是删繁就简,取了捷径,未译出“糟丘”一词。在闻先生看来,小加薰良的译本不乏疏漏之处,比如
12、“风流”译作windandstream,“燕山雪大花如席”的“席”译作“pi11ow”,“青春”译作GreenSpringo不过,小加薰良的译本,也有可击节叫好之处。如金陵酒肆留别一诗的翻译,“吴姬压酒唤客尝”译作:“Whi1etheprettygir1sofWubidustastethenewwine”(吴地美丽的少女请我们品尝新酒)。译文读来生动活泼,尤其是“新酒”一词既浅切形象,又天真烂漫。原诗中的“压酒”是汲取新酿的酒,“米酒新熟,压而取之。”小烟薰良将这个细节去掉,直接译作“新酒”,应属“就地取材”。一来西谚有源出新约的“旧瓶装新酒”一说,引入此处信手拈来又合乎情理;再者,“新”一词
13、也可能不小心泄露了这部译诗的一个参照对象:小加薰良自序中提及大诗人庞德由日文转译的李白诗歌。20世纪初,为了一反英美诗坛陈陈相因的现状,庞德将中国古诗作为改观英语诗歌的源头活水,提出了现代派文学的著名口号“makeitnew(日日新),它便源自大学的“苟日新,日日新。“新”字概括了现代派诗学主张的内核,影响深远。当代汉学家艾略特温伯格(EIiOtWeinberger)先生所编中国古诗集中国古典诗歌新选(TheNewDirectionsAntho1ogyofC1assica1ChinesePoetry),采撷了李白、杜甫等历代诗人的名作,封面上便写着几个大大的汉字“新日日新”,也是与20世纪初的
14、“尚新”之意形成回响。显然,小灿!薰良此句的翻译对原诗的信息进行了取舍,可谓旧瓶装新酒。这一改写起到了很好的效果。闻先生也指出:“但是翻译当然不是给原著的作者看的,也不是为懂原著的人看的,翻译毕竟是翻译,同原著当然是没有可比性的。一件译品要在懂原著的人面前讨好,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必要的。”酒文化的传译自然也不必非要拘泥于字面意义上的完全对等,有时需要采用适当的归化手段,将酒译成熟识的酒;有时则需要异化的传译,作为一个陌生物、舶来品安放到另一个语境中,引发不同的想象。四、“舶来品”与共享的诗意唐朝人热衷于将新奇的事物入诗,变成一种特殊的意象。“葡萄酒在当时的确被认为是一种能够唤起迷人的联想的、
15、精纯稀有的饮料。”薛爱华指出,“在8世纪时,葡萄虽然已经移植到了唐朝的土地上,然而杜甫还是在一组新奇陌生、非汉地物品的比喻中使用了葡萄这个词。他在诗中以葡萄熟对苜蓿多一一两种植物都是在公元前2世纪时由张骞引进的,而且都是相当古老的比兴对象,在这首诗中,杜甫还以羌女与胡儿相对。”在李白的诗中,葡萄酒、金叵罗、鹦鹉杯,都属于相对陌生、稀有的事物,因而天然带有几分神秘和浪漫。薛爱华说:“舶来品对人们有着强烈的吸引力。”来自一个陌生文化的名字总带有一丝神秘感。即使我们对于这个名字的意思不明就里,也不认识以此为称呼的人,也会觉得它带着某种异域的、审美的色彩。柯勒律治的名诗忽必烈汗,第一句就是忽必烈汗在大
16、都建了座长乐宫。无论是“忽必烈”还是“大都”,诗人都是要一下子就把西方的读者带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钱钟书先生就说过,不识地名人名之美者不足以言诗一一如果从地名、人名里体会不到美,就缺少一种谈诗的感性了。在一定程度上,名物的稀有性,也赋予其一种特殊的陌生感,或者是音乐感,然后让我们觉得它所形容的人或者物是超凡脱俗的。从文化交往的另一端看李白,道理也是相通的。无论是他的好饮,还是他的诗名,皆是陌生的存在,所以对于英语读者而言天然地具有诗意或者是浪漫感。当代爱尔兰诗人马洪(DerekMahon)有一首题为一个好奇鬼的诗,其中写到了曾任船长的岳父,并设想了在另一种生活里和他转换了身份,这位船长可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