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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书专用)参考借鉴范本老许作品为保障本小区(大厦)项目住宅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住用安全和居民的基本生活秩序,发挥专项维修资金作用,根据本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监管工作的意见、本小区(大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本小区(大厦)管理规约和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特制定本应急支取预案:一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启动本应急支取预案。二紧急情况一般包括:(一)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二)电梯发生冲顶、蹲底或意外灾害危及人身安全的;定期检验时被责令停梯整改的;(三)高层住宅发生供水主管道严重漏水,水泵(包括生活泵、消
2、防泵、喷淋泵、稳压泵、中水泵等)发生泵体漏水、泵电机烧毁等情况,导致供水中断的;(四)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五)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的;(六)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三紧急情况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二)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房管局、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备案;房管局、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三)业主委员会(管委会)向开户
3、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四)业主大会(管委会)开户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四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等紧急情况,未按规定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房管局、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可以组织代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五房管局、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代修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组织相关专业部门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二)由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就工程事项出具相关证明;(三)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制作工程预算并经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四)房管局、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部门、房改管理部门将工程费用分摊至相关业主明细帐户;(五)房管局、房屋安全和设备
4、管理部门、房改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业主委员会开户银行市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六)业主委员会(管委会)开户银行应当根据房管局的支付指令及时从所涉及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的维修及更新、改造费用划转至维修单位。六工程竣工后,房管局、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设计、施工单位验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验收合格后,房管局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保修合同。业主委员会(管委会)将工程内容、维修费用决算单、维修费用发票及竣工验收报告、维修费用分摊明细表在工程涉及区域的公共部位明显位置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10天。相关原始资料须存档备查。七本制度未涉及的事项,按国家的有关法规、规定执行。八本制度由本小区(大厦)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