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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各中小学:为了有效地规范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行为,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市精神,县教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在全县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的意义督学责任区制度就是把某一行政区划内的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划分为若干小的区域,为每一区域配备若干名专兼职督学,专门负责对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日常督导检查的制度。其基本特点是划片到人、督导到校、及时反馈、推动发展。实施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促进教育督导工作的常态化、网络化和科学化,近距离观察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政
2、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第一手信息,增强政府决策的预见性和科学性,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科学发展。实施这一制度是强化教育督导职能,丰富教育督导内涵,完善教育督导机制,建立现代教育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监控机制,确保国家关于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的需要;是依法规范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战略主题、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二、督学责任区的设置督学责任区主要负责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的督导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全县设立城区、*乡中心小学、*乡中心小学、*乡中心小学4个督学责任区。三、进一步加强责任区督学队伍建
3、设每个责任区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督学和一名兼职督学。要结合县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专兼职结合的督学队伍建设。1、把好责任区督学的选聘关。责任区督学应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熟悉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教育管理理论,有较高政策水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敢讲真话;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和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有较高学历和职称;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完成督导任务。2、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责任区督学的培训,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情况,不断提高他们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3、建立监督机制,保证责任区督学公平、公正开展工作。4、切实关心责任区督学
4、的工作和生活,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四、进一步明确责任区督学的职责1、对责任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所制定的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计划以及实施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帮助和监督学校遵循教育方针、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规律开展各项工作。2、对责任区内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情况,均衡发展情况,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中小学、幼儿园的生活设施、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3、及时监督纠正责任区内中小学出现的乱办班、乱收费、不按规定开齐课程或开足课时,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等违规问题和学前教育“小学化”问题。对中小学帮助自主发展困难学生工作和残障儿童随班就读情况进行督导,推进教育公平。4、对责任区内各中
5、小学、幼儿园工作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和安全隐患发挥预警作用。及时制止危及学校安全、损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5、对责任区内各校长、园长履行职责情况和师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师资队伍建设督导检查的重点是师德建设、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工作负担等。6、收集责任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向上级反映,向学校反馈并监督落实。7、完成上级布置的专项或阶段性工作任务。五、责任区督学的工作方法县教育督导机构要向所聘请的专兼职督学颁发相关证件,督学凭证开展工作。要在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设置责任区督学公示牌,内容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及主要职责等。督学到责任区内开展督导活动可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走访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定期督导检查一般每学期不少于两次,随机督导检查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督导检查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主要是随机听课、走访师生、家长、乡村干部群众、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每次督导检查完毕要有书面记录。对于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属于被督导单位的要限期整改,责任属于其他部门的要尽快向相关部门反映,请求协调解决。责任区督学要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督导情况。责任区督学到学校、幼儿园督导检查时要严以律己,做到不干扰学校正常秩序、不接受任何馈赠、不得吃拿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