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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源市2014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学校食堂卫生质量,排查学校食堂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预防学校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转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豫食药监协201426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一)督促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食物中毒发生。(二)通过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并更新和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档案资料。(三)结合学校食堂的
2、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年度等级评定工作。(四)以农村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结合去年开展的农村学校食堂专项整治,着重对共性的、普遍性的问题问题进行纠正规范。二、时间安排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14年3月5日-2014年4月15日。(-)自查自纠阶段(3月5日-3月200)o按照学校主要领导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学校分管领导对学校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学校食堂的法定代表人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各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按照“济源市学生食堂自查登记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填写自查表。(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1日-4月10日)。
3、监管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对自查表中出现的问题进督导落实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限时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三)总结提高阶段(4月11日-4月15日)。对专项整治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归类,针对普遍性共性的问题,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三、检查任务(一)持证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是否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照,特别是对新开办的食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二)硬件配备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相关的洗消、防蝇防鼠、通风等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是否能够正常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核查学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等,对落实情况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尽快整改。四、工作要求(-)思想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具有就餐人数多、人群敏感等特点,历来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安排。(二)开展全面排查。联系教育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开展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偏远农村的学校食堂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更新信息,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三)加强新闻宣传。组织媒体开展专项整治专题报道,加强对正面典型的宣传。对学校食堂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厉查处。济源市食品监督所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