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兴华污水处理厂项目环评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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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H1I1nn更YICEENVIRONMEN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泰州市兴华污水处理厂建设单位(盖章):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编制日期:202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泰州市兴华污水处理厂项目代码2302-321202-89-01-827256建设单位联系人殷智俊联系方式19825537500建设地点江苏省(自治区)泰州市海陵县(区)华港镇里华村乡(街道),详见附图Io地理坐标(119度51分15.825秒,32度35分45.12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

2、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改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Y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泰州市海陵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泰海行审(2023)4号总投资(万元)1957.2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2.6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3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项目,尾水排入府东河,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中的“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故需设地表水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

3、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经泰州市海陵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同意,备案号:泰海行审(2023)4号。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3年修改),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四十三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项“,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因此本项目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对照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二十、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0.“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3年修改),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为鼓励类。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

4、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发2015】18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和能耗限额类项目;所用设备和工艺不属于国家淘汰或明令禁止范畴。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其他符合性分析2、“三线一单”符合性(1)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及泰州市海陵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泰州市海陵区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引江河备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包括环城河风景名胜区、卤汀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泰东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新通扬运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引江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老通扬运河(高

5、新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周山河(高新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南官河(高新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对照上述规划及现场调查,相关情况如下: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引江河备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木项目距离其保护边界9.0km;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卤汀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本项目距离其管控边界1.1m;与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位置关系见表1-1。表1-1与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位置关系一览表态间护域称生空保区名导态能主生功红线区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置系位关引江河备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

6、护区:泰州市第二水厂备用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1.691.69南,9.0km卤汀河(海陵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卤汀河及两岸各200米范围4.744.74东,11km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在上述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自身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

7、污水处理系统,尾水排入府东河,最终汇入卤汀河,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卤汀河水环境质量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HI类水标准要求。根据泰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2023年,2023年海陵区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现状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因此判定本区域为达标区。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总体来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3)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区域水、电资源丰富,生产过程仅消耗少量的水、电等能源,不会改变区域能源利用格局,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8、符合性分析目前项目建设区域当地部门未制定区域负面清单,木项目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3年修改),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四十三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项“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因此本项目属于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对照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二十、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0.“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本项目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要求。3、与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符合性根据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泰州市“三线

9、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方案(2023年动态更新)的复函,泰州市划定环境管控单元共350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本项目所在地所属环境管控单元为华港镇,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相关内容及相符性分析见表12。4、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规划相符性分析见表1-3。表1-2与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一览表序号,三线一单一环境管控单元空间属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性判定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分类项目情况判定结果1空间布局约束不得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露天烧烤。建筑内外墙装饰全面使

10、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城市建成区所有干洗经营单位禁止使用开启式干洗机。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目,不在城市主干道两侧、居民区露天烧烤。不使用涂料。符合2污染物排放管控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建成粪污收集、处理利用设施。落实“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的要求,推广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生产模式,加强粪污还田,减少化肥使用,实现畜地平衡、种养一体、生态循环。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目,不属于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符合3ZH32120232212华港镇境险控环风防严格管控类农用地,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种植食用农产品。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应

11、制定农艺调控、替代种植、定期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导和培训等安全利用方案,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目,不涉及特定农产品生产区种植。符合4源发率求资开效要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III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砰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不使用禁止销售燃料。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泰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要求。表1-3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规

12、、政策、规划相符性分析法规政策名称法规、政策要求符合性判定项目情况判定结果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1)通榆河是沿河地区居民饮用水的主要供水水源,同时兼有灌溉、航运、行洪等功能O(2)通榆河实行分级保护,划分为三级保护区。通榆河及其两侧各一公里、主要供水河道及其两侧各一公里区域为通榆河一级保护区;新沂河南偏泓、盐河和斗龙港、新洋港、黄沙港、射阳河、车路河、沂南小河、沐新河等与通榆河平交的主要河道上溯五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公里区域为通榆河二级保护区;其他与通榆河平交的河道上溯五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区域为通榆河三级保护区。(3)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新建、技改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

13、染物的项目;新设排污口;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和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在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新建、改建、技改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本项目距离新通扬运河侧约9km,则本项目距离通榆河一级保护区边界约8km,不在其管控范围。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符合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

14、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不属于旅游和生产经营类项目。不涉及风景名胜核心景区的岸线。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

15、护区内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本项目不属于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项目,不属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的项目,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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