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真实案例素材整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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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真实案例素材整理【案例一】东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某,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一篇文章,并发表评论公然否定“一国两制”。随后,其观点被大规模转发,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吴某也因“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受到纪律处理。* 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加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新表象,如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都要给予党纪处分。【案例二】2017年3月,浙江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门中队负责人杨某某因其儿子就读的温州外国语学校校长更换问题,以“深蓝本色”的微信

2、名在学生家长群中发布了“应该组织家长委员会,策划方案、募集资金、组织发动队伍封锁市教育局”等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杨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免去职务,并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发布不当言论*党员干部必须自觉维护网络宣传阵地,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决不允许自行其是、不负责任地发表各种错误言论。【案例三】2023年,某单位干部李某通过微信群传达1份秘密级通知,案件发生后被处行政记过处分。李某在接受调查时坦言,其单位在外人员有十多个,手头上事情一多就想走“捷径”,只求工作效率,忽视了保密纪律,现在想来悔不当初。* 泄露国家和工作单位秘密*在微信上,涉及国家和工作单位机密的内容绝对不能乱发,哪怕一

3、对一发也有被记录和泄密的可能,稍有不慎就是违纪违法行为。【案例四】2016年1月,河南省郊县一个私家车车主高某某因为汽车尾气检测不合格,通过给负责发放车辆环保检测合格贴的环保局工作人员杨某发微信红包“疏通关系”,获得了一张套打的环保贴。不久后,“套牌”环保检测合格贴和杨某违规收受微信红包一事被发现。环保局杨某被给予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违规收受微信红包*微信可以收送小额红包的功能也成为个别党员干部搞违法乱纪、利益输送的工具。收受任何变着花样的微信红包、支付宝红包等各种电子红包,不管数额大小,只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都会受到纪律的处分。【案例五】2016年6月17日,河南省济源市财政局P

4、PP管理中心负责人张嫣嫣弄虚作假长期请病假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手机微商方式,宣传、销售洗化、饰品等商品。张嫣嫣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其违规经营所得及请假期间多领的工资和津贴。* 违反规定开网店、做微商*开网店、做微商虽然不是经营传统意义上的实体公司或企业,但同样属于从事营利活动,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身为党员干部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这样的行为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中是明令禁止的。【案例六】2016年11月,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干部黄明成在购物途中,听见“有人抢劫”的呼救并听见有人议论,县城近期有人抢小孩,抱上车就跑。于是,在没有调查事件真实性的情况下,他编写了一条“沱江县

5、城街道上连续发生抢劫和抢小孩案件,抱上车就走”的信息,在微信群里发布。这条谣言被频频转发,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2017年1月,黄明成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散布传播谣言*“朋友圈”看起来似乎是私人空间,其实更多的却具有公共空间的属性,经过数次转发后,其信息传播的广度与深度根本无法想象。【案例七】2016年8月,湖北黄冈市英山县孔坊乡政府副主任科员程某,将其在其它微信群里看到的淫秽转发给某朋友时,不慎转发至“微政英山”工作群。“微政英山”微信群共有该县500余名党政干部。程某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传播淫秽的错误事实。该县纪委对该案快查快结,在问题发生18小时内即对当事人作出了严厉的处理,给予程某

6、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并进行通报曝光。* 转发低俗或视频*在微信群转发低俗,既破坏了网络环境,危害他人身心健康,又违反了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要受到党纪处理。【案例八】2017年2月,浙江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东风村举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委员候选人邵道晓为能当选支部委员,于当日中午12时42分许向群名为“东风村党员两学一做”的微信群发放红包,以及内容为“请伸出你的金玉贵手给我投一票,我会橹起袖子加油干”的文字。当地纪委经调查核实后,对该党员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用微信红包进行拉票贿选*近年来,多地出现了官员在换届选举期间发放微信红包贿选的案件。问题的关键

7、就在于其发放背景、时间节点和目的。特殊时期,其红包打赏背后的拉票用意不言自明。党员微信“使用指南”因为使用微信不当造成违纪违法行为,归根到底是纪律意识淡薄。那么,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应当注意些什么?如何在使用微信时找准定位、站稳立场?1 .注意在微信里发布的信息内容: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自行其是、不负责任地发表各种错误言论,发布、宣扬、散布不良信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涉及国家和工作单位的信息不要乱发。群主和群成员也有维护群内公序良俗的责任。自觉维护网络宣传阵地,树立良好形象。2 .在微信上分享文章、点赞应有所甄别: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公民一样,有权利在

8、网络空间发表评论、转载文章。党员领导干部在网络空间发表评论、转载文章时,必须把握好自身的定位,坚定政治立场。在微信上转载文章时,应首先对文章进行甄别再发布。对其他人发布的朋友圈文章或内容,也应该仔细辨别,不乱点赞。要积极传播朋友圈里的“正能量”。3 .警惕微信红包类“微腐败”:党员干部能否抢红包取决于两点:一是区分场合,看是否在工作时间;二是区分金额,看是否明显超出礼尚往来标准。抢过红包之后才发现明显超出礼尚往来标准,应务必退还。4 .要在微信正确表达诉求: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把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集体摆在更高位置,通过正常渠道合理、理性地表达诉求。在朋友圈表达诉求,内容不正当的,一样构成违纪。总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信也不是监督盲区。每一名党员干部在网络空间更要谨言慎行,在纪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微信,要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切记使用微信莫”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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