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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2012年10月发布交通部重庆已发布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 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部质监局1 1、基本要求(、基本要求(3 3条)条) 2 2、机构设置(、机构设置(5 5条)条)3 3、工地试验室建设、工地试验室建设4 4、工地试验室管理、工地试验室管理重庆市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为规范重庆市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工地试验室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建设,有效发挥试验检测在控制工程质量和指导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关
2、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的通知、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设要点的通知 厅质监字厅质监字【2012】200号号等有关要求规定,结合重庆市高速公路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市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重庆市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 凡在重庆市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设立的工地试验室均应按本指导意见开展试验检测工作。重庆市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工地试验室建设基本要求等级试验检测机构应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和有效期内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上
3、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下的等级检测机构不得授权组建工地试验室。施工单位须与检测机构签订组建工地试验室的委托合同,不得以挂牌合同代替委托检测合同。(一)工地试验室授权资质要求(二)人员配备:工地试验室必须完善组织机构,设立试验室负责人岗位、试验员岗位,机构框图必须上墙。试验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专业配置合理,能涵盖本工程涉及专业范围和内容。授权负责人须持有检测工程师证书,所有持证人员均应注册登记在母体所有持证人员均应注册登记在母体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建设基本要求工地试验室建设基本要求1、工地试验室宜设置在项目经理部或拌和场内,其周边场所、交通通道均应硬化,既要满足工程质量控制的需要,
4、同时又要达到环境优美整洁、布局合理、安全适用;2、工地试验室用房结构设计应考虑空间跨度以及各种恶劣气候的影响,以保证其使用周期内的安全性;3、工地试验室周边排污排水设施应完善、合理。(三)环境建设:工地试验室建设基本要求(四)试验场所布局:1、工地试验室要根据本项目的工程内容设置办公区域和功能区域。办公区域包括办公室和资料室,办公室不少于2间;功能区域包括土工室、集料室、水泥室、混凝土成型室、养护室、力学室、样品室等,路面工程项目还必须包括无机结合料室、沥青室、沥青混合料室。工地试验室要布局合理,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摆放科学;序号名称面积()备注1土工室152集料室15应配置温度控制设备3水泥室
5、20应配置温湿度控制设备4水泥混凝土及砂浆成型室25应配置温湿度控制设备,完善排水设施5养护室30应配置温湿度控制设备,完善排水设施6力学室30应配置温度控制设备7无机结合料室158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室30应配置温湿度控制以及大功率排气通风设备9现场检测室1010收样室5应按样品状态分区11留样室5应配置温度控制设备12办公室4013资料室15宜配置防火、防潮、防蛀设施附件一: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办公室、各功能室面积要求一览表附件一: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办公室、各功能室面积要求一览表工地试验室建设基本要求工地试验室建设基本要求2、工地试验室应备有专门的发电设备(功率15kW),保证试验检测工作正常、
6、连续开展;试验室电路应为独立的专用线,在总闸及力学室、标准养护室等应安装漏电保护器;3、工地试验室应采用长60cm宽40cm的铜制牌匾、黑体字,牌匾内容与工地试验室印章内容一致,为“母体机构名称建设项目合同段名称工地试验室”。牌匾应挂在办公室前醒目处,牌匾底线距地面高度为160cm;。工地试验室建设基本要求4、办公室和功能室应设置醒目门牌;5、办公室墙上应张贴晴雨表,人员考勤表、人员去向表、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以及工地试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等,工地试验室职责、机构框图等应采用蓝底白字,宽60cm高90cm的标牌,挂贴于离地高度150cm的墙上;办公桌、资料柜等要摆放合理;6、办公室宜安装空调,保证
7、在恶劣气候条件下试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工地试验室建设基本要求(五)工地试验室功能室布局:1、一个试验项目需要使用多个功能室的,功能室之间距离不宜太远;2、各功能室电源插座应高出底面100cm以上,防止清洗时进水漏电;3、功能室内主要设备旁边的墙体上应挂贴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规格为宽40cm高60cm,蓝底白字;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以及设备检校证书复印件应用竖放硬面夹挂在相应的设备后面墙体上,离地150cm;4、功能室内设备摆放应尽量减少人流与物流的交叉,防止相互干扰;工地试验室建设基本要求5、对有环境条件要求的功能室,应配置相应的控制设施;如水泥室、集料室、混凝土成型室、力学室、养护
8、室等均须安装温湿度控制设备。对有环境要求的区域应在墙体上悬挂温湿度表,对于空间较大的功能室及标准养护室应在房屋对角墙体位置布置不少于2个温湿度表;6、功能室操作台高度应控制在7090cm之间,台面宽度为6080cm之间。操作台应保证其稳固性。台面应采用光洁、耐磨、耐腐蚀的材料。台下设置储物柜的,储物柜柜面应采用统一材料制作,保持美观;工地试验室建设基本要求7、功能室应设置给排水设施。水泥混凝土成型室应设置水槽及沉砂池,以方便清洗及环境保护。标准养护室应采用温湿度同步控制设备,地面上要设置环行排水沟,便于养护室内水排出室外。标养室内应设置试件养护架,养护架须具有一定刚度,分层搁架应镂空处理,试件
9、间距不小于2 cm,保证试件的养生效果;8、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室应安装大功率排气通风设备。9、样品应采取隔仓和货架存放;样品存放须防潮;隔仓存放的隔墙高为60cm,仓后墙120cm高处应贴材料标识牌。材料标识牌为宽30cm高20cm,蓝底白字。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要求(一)人员配置基本要求:工地试验室应设置检测工程师、检测员以及辅助人员岗位。工地试验室应根据人员持证情况、专业范围、技术特长等划分人员具体岗位,审核及检测签字范围见附件9。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要求:(二)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要求:(三)中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要求:(四)监理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一)总体要求工地
10、试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应满足中标文件要求,并能适应工程内容和规模的相关要求,使用频率高的设备在数量上应能满足周转需要。(仪器设备配置基本要求见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附件二中表13)仪器设备配置:(二)仪器设备的功能、准确度、量程和技术指标均应符合现行规范、规程要求。工地试验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交通工具,满足检测工作需要。工地试验室应配置必要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并具备网络通讯条件。(三)仪器设备应按照优化试验检测工作流程、整体布局合理、同步作业不形成相互干扰的原则进行布置;仪器设备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试验规程相关要求进行安装与调试。需要设置基座的,基座顶面应保持水平
11、并采用地脚螺拴固定设备;对基座有隔振要求的应设置独立混凝土台座,周围存在振源时应在地面与台座间设5mm的厚橡胶垫。(四)压力机、万能材料试验机等力学设备应设置安全防护罩。仪器设备配置:工地试验室管理:(一)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健全各项试验检测管理制度:试验室负责人及检测人员岗位制度,工地试验室人员考勤及外出登记制度,仪器设备检校(包括自校)、使用及维护保养制度,原始记录填写、复核及试验报告分析、审核、签发制度,外委试验送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工地试验室管理:(二)工地试验室检测人员管理1、工地试验室应将试验检测人员的姓名、岗位、照片等信息予以公开。试验检测人员进行作业时应统一着装并
12、挂牌上岗;2、工地试验室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所有持证试验检测人员因事请假超过3天须书面报请建设单位同意。工地试验室管理:3、试验检测人员只能受聘于一家工地试验室,且不得在项目部其它内设部门兼职。4、工地试验室应保持检测人员相对稳定,备案批准的检测人员6个月内不得变更。通过备案后,工地试验室所有持检测证人员变更均须由母体机构报经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须在3日内对其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报送项目质监机构备案批准后方可离岗。工地试验室管理:5、工地试验室对试验室持证人员信用评价进行管理,工地试验室不得聘用信用较差或很差的试验检测人员担任授权负责人,不得聘用信用很差的试验检测人员从事检测工作。每年底或工
13、地试验室撤销前均须对工地试验室和持证检测人员进行信用评价,评价完成后方可办理工地试验室撤销。6、工地试验室检测人员档案应按一人一档建立,内容包括:人员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检测证及劳务合同(或协议)影印件;工地试验室管理:7、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检测人员考勤情况进行抽查,每周不少于1次;中心试验室应对监理工地试验室考勤情况进行抽查,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检查均需出具书面记录,并双方签认8、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地试验室在岗检测人员的考勤管理,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每次检查均需出具书面记录并双方签认。工地试验室管理:(三)工地试验室质量体系管理1、工地试验室应根据母体检测机构的质量体系文件,
14、结合工程特点,编制简洁、适用、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质量体系文件及各项管理制度。2、管理制度一般包括试验室工作职责、主要岗位人员职责、试验检测工作制度、人员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环境管理制度等。3、工地试验室所有人员均应加强对质量体系文件、管理制度以及标准规范的宣贯学习,形成完整的学习记录并归档。工地试验室管理:(四)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1、工地试验室应编制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含自校)计划并按期进行,检定、校准周期不得超过规定时限;2、自校应编制检校规程并配备专用的、经检定合格的测量参考标准;3、校准类设备应按试验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符合
15、性确认;4、仪器设备检定、校准以及功能性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工地试验室管理:5、试验过程中应使用有证标准物质;6、检定周期内仪器设备如存在修理、搬运等情况,须重新进行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7、所有仪器设备应具有唯一性标识;仪器设备应实施“绿、黄、红”三色状态标识管理;8、仪器设备档案应按一机一档建立,设备档案应包括:设备台帐、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入场以来历次检校证书或记录、检校合格确认表、维护保养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工地试验室管理:(五)试验环境的管理:1、工地试验室办公室、各功能室的面积以及环境条件应分布满足附件1、附件2要求。(幻灯片 41、幻灯片 42、幻灯片 43)2、工地
16、试验室环境条件应明确责任人进行日常维护。检测人员应对检测环境按要求进行监测并记录。3、工地试验室至少应配置3个灭火器,合理分布在各功能室。工地试验室应经常对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工地试验室管理:(六)工地试验室检测工作管理:1、工地试验室应根据本项目工程内容及授权参数搜集齐全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并受控,工地试验室应建立本试验室所使用标准规范清单并及时更新。2、工地试验室在收到材料进货通知后应及时对材料进行取样,取样方法应符合规范要求,取样数量应满足试验需要并有取样记录,同时按要求留样。取样应建立台帐,取样台帐、取样记录应与试验原始记录、试验报告一并存档。监理及业主工地试验室取样应由本室检测人员按规范进行抽取,严禁代取。工地试验室管理:3、工地试验室应建立统一的样品编号规定并按规定对样品进行编号;样品识别标识应清晰、准确地标明样品名称、规格型号、样品编号及状态(待检、在检、检毕以及留存);工地试验室应建立样品台帐(含留样台帐)、样品出入库登记台帐等。工地试验室管理:4、工地试验室只能从事经监督机构备案批准的参数范围内的检测工作,不得超范围、超期开展检测工作;检测频率应满足规定要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