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冬季清洁取暖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4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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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兰察布市冬季清洁取暖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4年)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34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清洁取暖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促进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特制定本方案。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的原则,加快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清洁取暖体系,深入推进清洁取

2、暖工作,完成我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目标。(二)基本原则1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是项目实施主体,各地政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精心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切实履行好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职责。住建、财政、生态环境、发改(能源)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能负责清洁能源取暖项目统筹规划和指导监督,结合项目实施,把需要解决的供热问题和环保问题同部署、同安排、同规划和同实施,推动专项方案落实。2 .坚持统筹结合,一体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要做到与城镇供热管网更新改造相结合、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相结合、与老旧小区改造相结合和与环保治理相结合,最终解决我市供热能力不足

3、、管网老化(老旧小区、市政管网)等问题,实现主管网互联互通、环保供热锅炉低能耗改造的目标。3 .坚持对标对表,目标管理。对照环保督察、热源热网工程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棚户区改造等涉及督查督导和政策支持的专项工作,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结合清洁能源项目实施,全面完成有关工作目标。4 .坚持技术支撑,严格把关。聘请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严格把关项目入库工作,在项目的立项、设计、设备、施工、验收、后评估等环节进行技术服务,为项目的年度绩效评价和验收提供技术服务。5 .坚持因地制宜,尊重民意。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能源供应、基础设施等条件,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热则热,在同等条件下

4、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取暖组合方式。6 .坚持保障基础,安全取暖。各地区必须在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动清洁取暖工作。统筹供需平衡,构建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保障居民用热、用气、用电。改造施工安排既要保障进度,又要保障施工、运行安全。7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构建科学高效的责任体系。目标任务(-腱设目标。通过实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能源取暖项目到2024年底,中心城区

5、、县城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具备改造条件的平原地区应基本完成散煤替代;中心城区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县城达到80%以上,并积极推动既有农房节能改造。(二)建设任务。三年内(2023至2024年)共实施清洁取暖项目85项,总投资73.337亿元,其中热源热网工程锅炉升级改造46台,换热站、加压站建设1065座,新增供热管网796.65千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城区337.73万平方米;燃煤散烧治理农村改造102396户,城区改造51869户。各旗县市区具体建设任务如下:集宁区实施清洁取暖项目19项,投资38.41亿元,其中热力管网项目9项,投资28.852亿元;热源改造项

6、目6项,投资5.297亿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1项,投资0.646亿元;农村完成燃煤散烧治理4143户,城区完成燃煤散烧治理8394户,总投资1.422亿元。丰镇市实施清洁取暖项目7项,投资3.85亿元,其中热力管网项目3项,投资1.34亿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2项,投资0.61亿元;农村完成燃煤散烧治理8682户,城区完成燃煤散烧治理12179户,总投资1.633亿元。察右前旗实施清洁取暖项目7项,投资4.36亿元,其中热力管网项目2项,投资0.918亿元;热源改造1项,投资0.05亿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1项,投资044亿元;农村完成燃煤散烧治理8647户,城区完成燃煤散烧治理472

7、6户,总投资2.3446亿元。察右中旗实施清洁取暖项目7项,投资7.16亿元,其中热力管网项目1项,投资2.9亿元;热源改造项目4项,投资0.58亿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1项,投资0.36亿元;农村投资2.39亿元,完成燃煤散烧治理9580户。察右后旗实施清洁取暖项目5项,投资4.428亿元,其中热力管网项目4项,投资3.425亿元;农村完成燃煤散烧治理7243户,城区完成燃煤散烧治理1341户,总投资0.755亿元。四子王旗实施清洁取暖项目8项,投资5.791亿元,其中热力管网项目1项,投资0648亿元;锅炉改造3项,投资1.356亿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项,投资0.631亿元;城镇燃煤散

8、烧治理6000户,农村燃煤散烧治理5760户,投资1.529亿元。卓资县实施清洁取暖项目3项,投资1.48亿元,其中管网1项,投资0.1亿元;农村完成燃煤散烧治理8287户,投资0.875亿元,城市完成燃煤散烧治理2087户,投资0.17亿元。凉城县实施清洁取暖项目8项,投资5.957亿元,其中热力管网项目4项投资2.589亿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1项投资0.1亿元;农村完成燃煤散烧治理12961户,城区完成燃煤散烧治理5000户,总投资2.123亿元。兴和县实施清洁取暖项目5项,投资3.326亿元,其中热力管网项目3项,投资1.025亿元;农村投资1oO9亿元,完成燃煤散烧治理12606户;

9、城区投资0.301亿元,完成燃煤散烧治理3767户。商都县实施清洁取暖项目12项,投资5.546亿元,其中热力管网项目1项,投资1683亿元;热源改造项目2项,投资1.432亿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2项,投资0.552亿元;农村完成燃煤散烧治理18007户,城区完成燃煤散烧治理4375户,总投资1.48亿元。化德县实施清洁取暖项目4项,投资1.417亿元,建筑节能改造1项,投资0278亿元;农村完成燃煤散烧治理6480户,城区完成燃煤散烧治理2326户,总投资0.944亿元。重点工作2023年度重点实施热源热网工程锅炉升级改造和新增供热管网,实现热网互联互通;2023年度集中开展燃煤散烧治理

10、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24年度完成换热站、加压站点建设工作,完成全部工作目标。四压实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切实履行好工作责任。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工作专班,落实属地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完成承担的清洁取暖各项任务目标,对项目推进、施工、组织、质量安全等工作全面负责。市财政局:负责做好与自治区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工作,及时做好相关政策的反馈工作,负责清洁取暖资金的争取和拨付,落实市级财政配套资金。会同市住建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制定我市清洁取暖项目资金补贴方案、清洁能源取暖运营补贴方案,制定资金监管办法,负责制定冬季清洁取暖

11、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严格审核资金拨付与使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与自治区住建部门的沟通对接工作,及时做好相关政策的反馈工作,并积极争取有关项目的上级资金支持。负责集中供热工程、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和煤改电、煤改气工作,指导各旗县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供热管网升级改造和互联互通工作等清洁能源取暖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做好与自治区发改、能源部门的沟通对接工作,及时做好相关政策的反馈工作。根据我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任务,落实能源供应保障措施,指导、督促供电公司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电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障煤改电项目的用电量需求。负责研究完善和落实电价、热价、气价政策

12、;能源局负责组织电网公司推进城镇配电网和农网建设升级改造,指导热电联产规划建设。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与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对接工作,及时做好相关政策的反馈工作,并积极争取有关项目和环保专项补贴资金。负责督促指导燃煤热电联产、燃煤供热锅炉实施升级改造(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及达标排放监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余热的项目改造。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清洁取暖新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用地及规划许可的办理。市农牧局:负责指导各旗县市区完成生物质能供热改造任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禁燃区内禁煤管控、原煤销售网点清理整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加强原煤运输管控,参与查处违法销售原煤的联合行动。市交通运输

13、局:负责协调办理供热、供气管网施工穿越公路等相关手续,负责禁燃区内城口、主要道路原煤超运输管控。市供电公司:负责实施电网增容,完善配电设施建设。加强与各旗县市区对接,按照各旗县市区政府部门给定的确村确户名单,落实制定年度电网改造设施方案,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电网改造资金,保障清洁取暖项目可靠用电,配合新能源项目与清洁取暖联动机制的实施。五工作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的责任主体,负责工程的具体组织、设备招投标、施工、安全、质量监管、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二)加强部门配合。清洁取暖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需多个部门形成合力才能保证任务的顺利完成。各相关市直部门要增强

14、大局意识,强化分工协作和沟通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清洁取暖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全面做好清洁取暖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好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以及新能源建设项目的联动机制,精准施策,多措并举,积极培育清洁取暖运营商,探索PPP.特许经营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模式。清洁取暖工作实行一月一调度、半年一总结、年终一考核制度调度推进。专班办公室每月末调度本月进展情况;每半年调度近半年工作总结,并上报工作专班。每年底对各旗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确保清洁取暖工作的可靠、经济、安全、长效、全面完成。(四)强化监督管理。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方案要求和

15、规划编制各地的工作方案。各相关部门要统筹推进各自负责的清洁取暖相关工作。对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供应、验收等环节实施规范管理,切实组织好设备选型和招投标工作,强化工程监理及验收工作,对工程投入资金严格实施跟踪审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稳定使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设备招投标、施工安装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五)严格绩效评价。三年实施期内,财政部等国家四部门每年要对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中央补助资金的拨付。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并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于每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各项改造任务。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方案要求,足额配套县级资金,认真完善有关资料,确保顺利通过绩效评价。(六)加强舆论引导。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把清洁取暖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好,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要把国家清洁取暖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不断提高公众清洁取暖意识,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清洁取暖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氛围,形成多层面、全方位推进清洁取暖的强大合力。附件:1.乌兰察布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2乌兰察布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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