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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投诉举报处理归属问题情况说明关于投诉举报处理归属问题,执法支队班子召开专题会议予以讨论研究,现将相关讨论情况汇报如下:一、投诉、举报定义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本办法所称的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应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投诉、举报两者有很强的关联性,在实际工作两者不好界定,尤其针对消费者的诉求,不能强行进行区别,需要综合予以考虑对待。二、政策层面明确指出投诉举报由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
2、1、XX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X条第X款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责:“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二2、第二十六条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在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权限范围内以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处理举报,法律、法规、规章授权以派出机构名义处理举报的除外。三、执法支队处理投诉举报存在的困难及基层所处理投诉举报的优势1、投诉举报发生后,执法支队面向全市,在没有日常监管的职能下,对全市范围内的商户不熟悉、不了解,不能准确定位发生地;而基层所负责各自辖区商户的日常监管,熟悉各商户情形,能准确定位,确保及时到达发生地。2、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各经营者不熟悉,现场处
3、理投诉举报存在一定隔阂,不能有效解决纠纷;而基层所执法人员日常接触经营者较多,经营者对其有一定的认同感,处理投诉举报相对容易。3、全市范围较大,执法支队处理投诉举报需专门派车、派人,按照规定下乡将会产生下乡补助等,会产生较大的额外费用;而基层所在其辖区内处理投诉举报相对方便,甚至不产生额外费用。4、投诉举报会牵扯多次调解和投诉举报人反映情况,多数情况需要执法人员和消费者面对面进行沟通,由执法支队处理会对投诉举报人产生不便,尤其对山区和平原乡镇的消费者带来很大不便;而由基层所处理,一是消费者能很明确的知道市场监管所的位置;二是方便消费者面对面向执法人员沟通。四、执法支队目前现状1、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刚刚组建,人员来自多个部门,存在互不熟悉的情况,需要时间进行磨合;2、目前全年时间过半,按照支队的工作职责,针对上级部门提出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可以说还有很大差距,需要支队全体人员通力合作、心无旁贷的迎头赶上。3、市场监管全系统开展的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已经到第二阶段,而支队这项工作才刚刚部署,需要花费大量人力、大量时间补齐规定任务。综上所述,我支队认为投诉举报由各基层所处理较为合适,执法支队将会提供必要的支撑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