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制度.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全镇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高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健康管理,慢性传染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十二类服务内容。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
2、全镇城乡居民提供政府统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和完成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给予补助。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二、资金的拨付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根据本年度上级财政对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数额,结合我院服务的实际人口,确定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总额。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规定合理使用补助资金,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本补偿参考标
3、准,结合实际成本测算,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并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完善财务手续,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4、按照高密市柏城中心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细则具体要求,开展对卫生室工作人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资金拨付总额,原则上将不低于40%的专项资金补助到村卫生室。三、资金的使用1、对下拨的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统一归口到院财务科,按项目设置专账核算。严禁体外循环,并明
4、确专人负责,项目不得相互混用,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使用情况。2、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核算与单位的医疗支出核算科目不得混用,其具体要求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3、卫生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负责对辖区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日常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将专项资金补助到辖区卫生室。4、各单位凡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归档工作,以便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四、资金监督1、有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督,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2、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机制,将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的绩效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制定考核实施方案,每季度进行考核评估一次,考评结果作为分配和核拨专项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3、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自觉接受县财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与指导。4、卫生院将不定期对卫生室工作人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通报,提高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