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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结核病防控工作细则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各班班主任二、防控措施(一)健康体检。学校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新生入学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结核病检查方案见附件1),由具备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学校师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发现的疑似肺结核病例,学校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确诊并跟踪了解诊断结果。(二)健康教育。学校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
2、者的歧视。(S)学校环境卫生。加强教室、图书室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四)监测与报告。1晨检工作。班主任落实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学生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报告学校。2,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班主任应当及时了解因病缺勤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当及时报告学校。3 .病例报告。对学校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由学校疫情报告人徐玲玲立即向第二人民医院和镇教育联络组报告。(五)学校结核病散
3、发疫情的防控措施1及时筛查并报告。学校应当积极配合筛查工作,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及授课教师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4 .治疗管理。学校做好疑似病例的隔离工作。疑似病例确诊后,学校应当及时登记,掌握后续治疗和转归情况,对不需休学的学生,应当安排好其在校期间的生活及学习。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班主任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5 .休复学管理。(1)根据休学诊断证明,学校对患肺结核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2)患者经过规范治疗,病情好转,根据下列条件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可开具复学诊断证明,建议复学,并注明后续治疗管理措施和要求。学校凭复学诊断证明为学生办理复学手续并督促学生落实后续治疗管理措施。(3)对教职员工肺结核患者的休、复课管理,可参照学生休、复学管理要求执行。(六)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