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保修与回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项目保修与回访.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工程项目保修与回访1、工程竣工后,我公司将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2018)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保修。2、在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时,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保修书格式详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2018-0201)(示范文本)。3、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保修期限为:(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即50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每年定期二次进行工程质量回访工作,并请建设方在回访单上签署意见,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时进行维修。(4)、工程质量保修,由我公司质安处具体负责。(5)、设立工程质量保修电话。(6)、对建设单位任何时间、任何形式提出的质量问题,我公司将在接到通知48h内进行处理。由质安处立刻调派人员进行踏勘,制定修补方案,再立即组织资深专业人员、机具、材料等,前去维修。(7)、保修后,由质安处派人员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质量标准及要求后,请建设方在保修单上签署保修意见。(8)、特殊情况的质量问题,会同建设方、设计方统一保修方案后,再进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