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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项目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2)物业基本情况1)物业类型:写字楼2)座落位置: (项目名称), 市 区,东至 路,南至 路,西至_路,北至 路。建筑面积: 平方米(3)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户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户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4)委托管理事项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2)共用设施、
2、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供电线路、供热供冷线路、通信线路、天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空调、供配电设备等。3)共有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等。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环境消杀。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8)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9)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
3、案与竣工验收资料。10)管理业户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二次装修,并提供技术对接配合。11)负责向业户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a.物业管理服务费;b.物业区域内停车场管理服务费;c.装修垃圾清运费;d.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收费。12)业户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13)对业户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户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14)其他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可对写字楼内公共区域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收入在扣除相应成本及乙方合理的管理费用后,剩余部分全体业户所有,并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及
4、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5)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本物业依法成立业主大会所签订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日止。(6)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a.负责制定临时业户公约并要求业户和物业使用人遵守;b.审定乙方拟订的物业管理制度;c.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d.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e.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负责维修;f.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g.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获得物业产权证后90天内向乙方正式
5、移交;h.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法规政策及业户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按法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处理。i.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j.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k.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2)乙方权利义务:a.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b.对业户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c.按本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对业户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户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d.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整体转让给第三方
6、;e.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f.向业户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户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及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g.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h.每6个月向全体业户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i.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j.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如业户委会已成立,则必须向业主
7、委员会移交;k.不承担对业户及非业户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险义务(另有合同规定除外)。(7)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2)公共绿化养护服务;3)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4)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5)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6)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8)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1)物业管理服务费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方式,由业户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写字楼:人民币 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a.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
8、取的福利费等;b.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c.中央空调能源费用;d.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e.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f.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g.办公费用;h.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i.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j.法定税费;k.其他用于物业管理的支出;l.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2)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3)甲方未售的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参照本合同第(8)条之1)标准全额向甲方收取。4)业户应自物业买卖合同确定的商品房交付日开始每年1月3
9、1日前向物业管理企业足额交纳全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首期物业管理服务费,业户应于办理入伙手续时缴纳。业户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管服务理费的万分之五交纳违约金。5)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并委托乙方管理,业户和物业使用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使用权,停车费由乙方参照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6)乙方对业户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邻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7)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区域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户、物业使用人另行
10、约定。8)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的大修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业户表决通过后实施,所需经费按法定程序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9)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开办费用(即人民币 元)由甲方承担。(9)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户和物业使用人,以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使用人造成的损失,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户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部分,业户有权要求乙方全
11、额返还已收取的超出标准部分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但如国家或_市调整物业服务收费的,或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达到家家或上海市物业服务奖励标准的,乙方可以根据国家或上海市相关规定相应调整收费标准。4)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十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10)附则1)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2)业户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户应承担连带责任。3)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4)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甲
12、乙双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5)本合同正本共四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7)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8)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户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甲方,如业主委员会已成立,则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10)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署): 代表人(签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