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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合同管理概述l工程合同的法律体系l国际工程承包l工程招标投标及争议与索赔lFIDIC条款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一、合同管理概述合同管理概述l管理游戏l管理是社会组织中,为了实现预期的目标,以人为中心进行的协调活动。l目标的明确性l目标的难度l目标的接受l强调组织群体共同参与制定具体的,可行的且能客观衡量的目标。l要素l目标具体化l参与决策l限期完成l绩效反馈l计划l组织l领导l控制l创新l系统原理l人本原理l责任原理l效益原理l是指参与项目各方均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自觉地、认真严格地遵守所签订的合同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维护各方的权利,发扬协
2、作精神,处理好“伙伴关系”,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使项目目标得到完整的体现。l做好合同签订前的各项准备工作l合同实施阶段l提倡协作精神l综合性l不确定性l变化多近几年国家颁发的设计、建设领域的法律近几年国家颁发的设计、建设领域的法律和法规和法规(1)建筑法(2)合同法(3)招标投标法(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根据建筑法配套制定的:质量条例、建筑市场条例、安全条例、监理条例 l在建设工程领域里确立了五项制度l适用范围l强制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l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循的原则:l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l招标形式l招标人条件l投标人条件l开标和中标条件l基本原则l合同形式l合同订立的方式l合同示范文
3、本l缔约过失的概念l缔约过失与违约责任l合同效力l合同的履行履行合同的原则亲自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l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中的权利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l是指国际承包商(公司)以提供自己的资本、技术、劳务、设备、材料和许可权等,为国外工程业主(发包人)营造工程项目,并按事先商定的合同条件承包商一方交付工程,业主一方发付工程价款和劳务酬金的一种经济技术合作形式。l凡法律关系中具有涉外因素的工程承包合同。l具体表现:q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或双方不具有中国国籍,即合同当事人至少一方为外国国籍法人或自然人.l凡法律关系中具有涉外因素的工程承包合同。l具
4、体表现:q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标的,位于中国境外或其交付越过中国国境.q引起合同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某些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国境外.l主体的特点l法律适用的特点l风险大l盈利大l水平要求高l形式l我国: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l国际: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议标l分包l我国:只能分包非主体或非关键性的工程。l国际:可分包主体或关键性项目的工程。l成本l我国:低于成本的是废标。l我国是发出主义。l国际是以到达为准。l法律责任l我国招标投标法是以惩罚为主。l国际上没有招标投标法,是以合同法为依据,而合同法是以补偿为主。l什么是招标投标什么是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
5、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和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l招标投标的特点l招标条件招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工程建设项目本身应具备的实质性条件l招标投标交易方式的条件l招标投标的程序申请批准招标 准备招标文件 公布招标通知或公告 投标单位资格预审 发售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查勘 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间内投标 开标 评标 公布中标单位 签定合同l评标与定标l中标条件一般步骤l风险识别l风险评估l风险的控制与管理风险因素分析l投资环境风险l市场风险l融资风险l设计与技术风险l资源风险l地质风险、布局安全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及其他风险措施l风险预防l风险降低l风险自留l风险转移争议的解决方式l协商l调解l仲裁l诉讼担保
6、方式l定金l保证l留置l违约金l抵押索赔的原则l客观性l合法性l合理性(1)一般规定(2)雇主(3)工程师(4)承包商(5)指定分包商(6)员工(7)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8)开工、延误和暂停(9)竣工试验(10)雇主的接收(11)缺陷责任(12)测量和估价(13)变更和调整(14)合同价格和付款(15)由雇主终止(16)由承包商暂停和终止(17)风险和职责(18)保险(19)不可抗力(20)索赔、争议和仲裁 共有共有163款款一般规定一般规定58个定义(1)歧义解释的可能(2)法律(3)约定(4)国际惯例规定证书证书6个证书(1)接收证书 (5)结清证书(2)履约证书 (6)最终证书(3)期
7、中付款证书(4)最终付款证书证书证书2个报表(1)竣工报表(2)最终报表 缺陷通 28天 56天 28天 合同终止 知期1年 履约 最终报表 最终 证书 最终 证书竣工 付款证书验收 合同 14天 84天 结清证书 接收 竣工报表 21天履约 证书 期中付款 担保函 证书 l保留金l期中付款l合同主要内容的谈判l工程概况l确定合理的工期l确定合同价款l法律适用的审查l施工标准或施工规范l双方工地代表的职责和权限l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施工单位同意应主张赶工费用和奖励l关于中间验收l材料、设备供应l竣工工程交付使用l利息的结算l不可抗力的约定定性的解释,无法量化我国合同法117条第2款规定:不能
8、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国际上,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强制力。l不可抗力的约定定性的解释,无法量化我国合同法117条第2款规定: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国际上,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强制力。l不可抗力的约定表现:自然现象、社会现象自然现象我国:战争、飞机、非甲乙方的暴乱、动乱共四种。国际上:战争、革命军事政变、核毒、飞机、骚乱共五种。l不可抗力的约定表现:自然现象、社会现象社会现象我国:双方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洪水。国际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无法预测、无法防范的自然力。l不可抗力的约定责任我国:各负其责。国际上:业主。l分包的约定l合同
9、、文件、资料、函件签收制度l违约责任的约定l关于解决纠纷的问题l99年与91年合同示范文本比较l文本结构不同l91年:合同条件、协议条款l99年: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l修订具体内容l工程施工联营、分包、转包、挂靠l我国联营形式:紧密型、松散型l建筑、安装工程联营合同的当事人至少要有一方具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l联营合同的当事人均为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就低不就高。l联营合同应当共负盈亏,共担风险,避免保底条款。l我国招标投标法第48条规定: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l合同法第272条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l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祝大家工作愉快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