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坡走出的镇村干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平山坡走出的镇村干部.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平山坡走出的镇村干部镇村是国家行政架构的最基层环节,镇村稳,天下稳,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镇村干部直接面对基层群众,在一线推行中央政令,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生活在农村,工作在农村,奋斗在农村,奉献在农村,是行政队伍中的一支生力军。平山坡立村两百年,英才辈出,人才济济,为了保留历史记忆,现根据有关资料记载和调查采访,梳理村中历代在镇村行政机关任职人员简况,以飨读者:1、林永桢:林氏五世,平山坡开基祖,清咸丰初年被推举为进二都练总,凡事无论亲属外人一体相待,按理而行,非义之财毫无苟取,上下四坪人皆钦服。2、林作舫:林氏七世,立志不凡,通练举为乡正,综理辖区事务,任内颇具民望。3、林圣辉:林氏八世,调
2、整乡公所文书。4、林坤:林氏九世,曾任那务公社六村大队党支部书记。5、林坚:林氏九世,曾任那务公社六村大队团支部书记。6、林名启:林氏十世,历任上蟹乡乡长、壶堀公社文书、那务公社党委常委、那务区公所党委常委、那务镇党委委员等职。7、林伟军:林氏十一世,曾在那务镇政府工作。8、林积鹏:林氏十一世,化州市丽岗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附:平山坡村庄管理暂行条例(2014年1月1日通过并施行,2016年7月24日部分修改)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促进全村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形成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自我服务局面,推进“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
3、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加快幸福平山坡、美丽平山坡建设步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条例,经集体讨论、表决通过,望全体村民共同遵守,贯彻落实。1、遵守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自觉履行公民义务,践行“团结、和谐、实干、奋发”的村庄精神,执行“文化立村、依法治村、科学发展、富民兴村”的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共同富裕。2、自觉维护村庄形象,关心村庄发展,踊跃参与村民会议,建言献策,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捍卫集体利益,为平山坡村的发展贡献力量。3、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讲文明,树新风,知书识礼,不惹是生非、拉帮结派,不聚众闹事,打架斗殴。4、邻里要和睦相处、
4、团结互助,家庭成员间要平等相处、尊老爱幼,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关爱留守老人和儿童,关心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情况。5、爱护村内的供电、生产、通讯等公共设施,不侵占集体财物,不损毁排灌渠道、耕作机械,不乱砍滥伐树木、竹子。6、建房要符合政府宅基地管理规定,统一经过村里规划,让全村的房屋布局整齐、美观,不得乱占乱建,对于违章建筑一律依法处理。7、任何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和变更村集体或他人的土地使用权。8、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敢于同各种不良现象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禁止赌博、吸毒、色情、迷信等一切违法与不道德的活动,维护村庄和谐与稳定,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
5、张浪费。9、稳中求变,有效增长,学习先进的生产发展模式,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南拓北进、贯通东西、构建枢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大潮,乘势而上加快村庄发展。10、加大村容村貌改造力度,搞好环境卫生,美化生活环境,优化育人环境,严禁乱倒垃圾赃物,不得在村道上堆放杂物、排放污水,保证道路畅通。IK积极主动参与道路、交通、学校、水利等公益事业的修建维护工作,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承担抚养教育子女和赡养老人,禁止家庭暴力和虐待行为发生。12、深化土地延包、流转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责任制,不得随便侵占土地,不得抛荒弃耕,保护桑地稻田,维护生态平衡,防止水土流失。13、注意防火
6、防盗,注意交通安全,保证正常供电,不准擅自私接电源,自觉服从政府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的管理。14、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全体村民都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15、圈好、看好牲畜,规范放养,避免牲畜毁坏糟蹋农作物,如有违者,除批评教育外,另行处罚。16、任何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得招用本村16周岁以下村民务工,违者责令其限时辞退,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17、男女双方均有继承父母遗产的平等权利,保护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维护丧偶子女继承遗产和带户复婚的权利。18、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的原则,反对包办干涉,不
7、借婚姻索取财务,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19、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倡导晚婚晚育、少生优生。20、不得非法搜身、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禁止侵入他人住宅、妨害他人安全,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准扰乱村庄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损害村民身体健康;不准诽谤、攻击他人,侮辱妇女;不得采用威胁、要挟的方式解决纠纷;对殴打他人造成伤害的,应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1、村民发生纠纷时,要按正常渠道申请调解处理,严禁无理取闹、恃强凌弱、激化矛盾。22、本条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之处,应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23、本条例由村民小组长负责解释和执行,村民代表负责监督,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条例,未尽事项由村民会议另行讨论决定。24、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化州市那务镇六村村委会平山坡村民小组201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