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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急危重患者优先就诊及住院制度为切实做好急救中心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一、优先就诊及住院的范围(一)直接危急生命的各科急危重疾病(如各种原因引起的休克、昏迷、严重中毒、严重复合伤、大出血等)。(二)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及病情较重的患者。二、优先就诊及住院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一)医院开通24小时急救中心服务,实行当班医生全天应诊和首诊负责制。(二)护士接诊急救中心患者后应立即优先安排患者挂急诊号,需要缴费、检
2、查、处置、住院、治疗、手术等时优先安排。(三)凡是接诊直接危急生命、需要立即抢救的患者,执行先抢救,后结算,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组织抢救,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全程服务。必要时通知总值班联系转诊事宜。(四)对于优先就诊及住院的患者,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五)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安排护理人员全程陪同,协助家属办理交费、住院等手续,护送入院。(六)接诊急危重患者同时做好其他候诊患者的解释工作,维持就诊秩序。(七)全院职工必须执行医院设立急救中心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如有发现推诿患者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
3、定处理外,将视对患者抢救的影响程度追究其它责任。(八)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当班医护人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总值班,必要时同时上报医务部、业务院长。三、急危重症患者先抢救后付费(-)对需急救中心抢救的急危重症患者,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坚持先抢救、后缴费的原则。(二)实行三先三后,即先抢救后分科、挂号,先就诊后缴费办手续,先治疗后检查。相应的检查、手续由医院医务部或总值班签字后执行。(三)在患者的初步抢救完成后,由患者家属补交费用、药品和办理相关手续,以便进行进一步治疗。(四)对于无家属陪伴或无法确定身份人员,在抢救同时报告科主任及医务部(夜间、节假日为医院总值班),根据医院有关规定办理欠费手续。(五)对于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的患者,完成初步抢救后向医务部或总值班汇报,根据医院相关制度协商解决,期间保证患者的基本治疗。注:执行先抢救后付费制度的患者范围:1 .无家属陪同且须急救中心处理的患者。2 .无法确定身份且须急救中心处理的患者。3 .不能及时交付医疗费用且须急救中心处理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