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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I目的明确医务人员岗位责任,规范行为,保障患者权益。II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急诊科。III制度一、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观察的患者,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二、凡收入观察室的患者,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观察,及时治疗,必须开好医嘱,并有交接班书面记录,留观24小时以上的必须书写观察病历,同时作好护理记录,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三、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四、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给氧等情况。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五、值班医护人员应随时观察患者的随时变化,以免延误病情。六、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留观患者,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重要情况应做好书面记录。七、急诊观察室的病床设置,床单位的物品均应按医院住院病房的统一规格,统一要求,规范化管理。八、留观室应保持安静、整齐、清洁、安全。九、留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IV参考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