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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中心门卫安全保卫制度一、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空岗,值班时间不准喝酒、会客做非本岗位的事。按要求巡视校园,履行交接班手续并做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二、接班时,打扫校门内外卫生,保持值班室内外的卫生清洁。三、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师生一律凭证出入校门。熟悉本校人员和重点部位、场所情况,严防不法分子闯入学校,蓄意破坏。四、对外来人员,要主动询问,热情接待,由当事人一律在大门外处理。有特殊情况的经验证后,与有关部门联系同意后,方可登记并有专人负责带入及送出。五、严禁机动车进入校园,自行车必须放置车棚内。教学时间严禁任何人在教学区内喧哗、吵闹、奔跑等,依法维护正常的
2、教学秩序。六、对出入人员和特殊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七、遇到突发事件时,立即报告学校相关领导或公安部门,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I1O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八、负责报刊杂志接收、登记、分发工作。对挂号信、包裹单、汇款单、杂志等重要邮件,除登记外,需履行签名手续,方可发行。九、对上级传达工作的电话或外来联系电话要及时接通或传送。管理好警务室专用电话,除紧急情况外,无关人员不要使用。十、确保安全设施的完好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十一、任何人不得在警务室从事与该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十二、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