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都仑区城镇公共收费停车场备案工作暂行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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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髭都会8A民政府为2室关孑印成准都会8喊做/再故费停号修备孽工G6当您理次注的通知各相关街镇,各有关部门、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昆都仑区城镇公共收费停车场备案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5日韶都会8饿镣2总收费停专修羯售工行者打管现为法为切实加强全区公共停车场监管工作,规范公共停车场服务活动和停车秩序,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建管2023)257号)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城镇公共收费停车场备案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包府办发2023)71号)要求

2、,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主管部门本着“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的工作原则,昆都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大队)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停车场主管部门,设立专门的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经营性停车场的审批备案工作。在备案后3日内将停车场备案信息登记表报备市执法局市容环卫科(停管办)存档,同时分送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管大队、区税务局存档。昆都仑区交管大队、河西交管大队为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停车泊位(路缘石以下,下同)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道路停车泊位的规划、审批、设置及秩序监管等工作。大车停车场的管理按照“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

3、法规范及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昆河镇、卜尔汉图镇、昆北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停车场主管部门,河西交管大队、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市场局、区税务局、区发改委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进行管理,管理办法可参照本办法执行。二、备案环节(一)公共停车场1申请(由停车场经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2,受理(区执法局停管办受理登记,告知准备备案相关材料)。3 .审核(区执法局停管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包头市城镇公共收费停车场备案受理通知书)。4 .现场踏勘(区执法局停管办组织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交管大队、河西交管大队、区发改委、区税务局、区市场局、区住建局等部门人员进行现场勘验,并由各部门

4、出具验收意见表)。5 .备案(区执法局停管办对验收合格的停车场出具书面备案回执,备案期限为一年)。(二)道路停车泊位1征询意见(道路权属单位书面征询区交管大队、河西交管大队设置道路停车泊位意见)。6 .可行性评价(区交管大队、河西交管大队会同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进行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可行性评价)。7 .征求意见(道路权属单位公开征求社会意见)。8 .备案申请(道路权属单位通过招标等合法途径确定道路停车泊位经营单位,由经营单位向区交管大队、河西交管大队提出书面申请)。9 .材料审核(区交管大队、河西交管大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包头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受理通知书,

5、并通知经营单位按照标准组织建设)。10 现场踏勘(区交管大队、河西交管大队组织区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发改委、区税务局、区市场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人员进行现场勘验,并填写交通设施设置验收表)。11 实施备案(区交管大队、河西交管大队对验收合格的经营单位出具书面备案回执,备案期限为一年)。三、申报资料(一)公共停车场1经营单位提交备案申请书(包括停车场名称、位置、类别、性质用途、面积、泊位数量,停车场产权单位情况、委托经营情况、停车场实时动态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电子支付和现金等多种支付情况等,新能源车位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车位不少于10%,无障碍车位按不同区域规定比例设置,危化类停车

6、场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2 填写包头市城镇公共收费停车场备案申请表。13 申请人证件(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停车服务项目、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14 土地权属材料(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旗(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临时用地文件或人民政府关于用地的相关文件)。15 规划批准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16 非自营停车场申请单位或个人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协议(委托书或协议需载明使用范围、使用期限、场地用途,落款处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若甲方为业主,故需征得业主同意;法定代表人本人不

7、能到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办理的委托书,签字盖章方可生效)。17 停车场设置经营承诺材料(停车场规范经营承诺书、停车场信用承诺书、停车场安全管理承诺书、停车场数据接入承诺书)。8.停车场管理制度材料(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内部员工管理、投诉受理等管理规定)。9,停车场测绘报告及平面图(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测绘公司出具的停车场测绘报告、停车场竣工图、建筑物总平图及地上、地面、地下停车场平面图,建筑区划无法提供竣工图的,可提供产权证上的地籍图作为平面图)。(二)道路停车泊位1经营单位提交备案申请书,填写包头市收费道路停车泊位登记表。2 .经营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停车服务项目)复印件1份,其法定

8、代表人及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 ,停车泊位用地权属单位招投标文件及签订合同材料彩色复印件1份。4 .停车泊位设置平面示意图(含标志设置情况)、方位图原件各1份。5 .停车泊位规范设置图像资料(标志、标线、车位尺寸、通道等实景图片)原件1份。6 .有关停车泊位区域总面积、数量、服务时间的说明材料1份。7 .健全的停车泊位经营服务管理制度材料1份。8 .停车场停车诱导系统与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对接材料。9 .收费停车泊位规范经营和安全管理承诺书。说明:以上所有材料提供原件查验,确保真实有效。留存复印件清晰可见,需原比例、原图复印,

9、统一为A4纸大小(建设工程规划证附图除外),复印件必须全部需加盖公章,需要签字处均为手签,并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平面图要标清停车场方位及其长度、宽度,出入口及停车位位置,原始照片为彩色,统一用档案袋封装。四、审核内部流程(一)公共停车场3个工作日内区执法局停管办备案登记,通知领取,并于3日内报备市执法局和区发改、区财政、区自然资源、区住建、区市场监管、区交管大队、区税务部门存档(二)道路停车泊位Vf*W.-1含作屋1*aaJM*依It0“,aH-XWHR率H-XWHR序EAFrmF1今“.gA曳*五、备案编号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具体编号由汉字、数字和字母组成,以蒙BO1OOo1D或者蒙Bo11

10、Oo1D为例:蒙代表内蒙古;B代表包头市;前两位数字01为区旗县代码;后四位数字0001为停车场序列编号,1oOI为道路停车泊位序列编号(牌号需按顺序编写,不得空号);最后一位字母D为停车场类型代码(政府定价类代码为D,市场调节价类代码为T)。昆都仑区旗县代码为:O1六、各部门工作职责昆都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我区公共停车场的主管部门,昆都仑区交管大队、河西交管大队为我区道路停车泊位的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局、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区税务局和区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对照各市级部门工作职责安排,做好公共停车场规划、审批、建设和监督管理等

11、相关工作。具体如下:区执法局为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停车场的主管部门:1 .负责在城区道路路缘石至两侧合法建筑物之间的区域科学设置停车泊位。2 .负责根据公共停车场建设标准、城市交通发展状况和国家相关规定,对公共停车场进行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备案时限、程序,规范公共停车场运行秩序。3 .负责对公共停车场车位施划、场内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停车设施设备等日常运营开展动态监督和管理工作。4 .负责统筹协调区发改、区财政、区自然资源、区住建、区市场监管、区行政审批、区税务、区应急管理和区大数据等部门,开展数据信息整合和城市停车普查,摸清停车资源底数,建立城市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和停车基础数据库,并纳入城市

12、精细化管理平台。5 .负责建立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公布公共停车场泊位的分布位置、数量及收费标准等信息,最大限度开放停车数据,促进停车信息共享。区交管大队、河西交管大队为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停车泊位(路缘石以下)的主管部门:1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共停车场规划、审批、建设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2负责会同区自然资源、发改、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并向社会公布道路停车泊位的位置、准停时段等信息,收费的停车泊位应当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建立统一的道路停车标志、标识。6 .负责根据道路条件、交通流量、停车需求变化等情形,结合社会公众意见,调整和管理道路停车泊位。7 .负

13、责对设置收费道路停车泊位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备案和监管,建立内部备案流程和监管制度。区发改委负责对执行政府定价类停车设施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公示本地区执行政府定价的收费停车场的相关信息。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核实新申报停车场是否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停车场专项规划等相关要求,规划预留停车场用地;负责加强对停车场用地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改变土地批准用途、违法占用土地等停车场用地行为。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以及附属设施含有公共停车场的建设项目开展竣工联合验收;负责对停车场涉及人防工程进行验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停车场收费价格监管;依据市场监管领域职能开展工作;配合

14、公共停车场主管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停车场营业执照审核办理。区税务局负责停车场运营企业缴纳税费征收管理工作,确保应收尽收;负责督导停车场经营企业按规定使用发票;负责依法查处停车场经营企业偷税漏税行为,并做出行政处罚。七、停车场建设标准(一)出入口1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干路交叉口,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沿线70m范围内不应设置机动车出入口;(2)距人行横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近边缘线不应小于5m;(3)距地铁出入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m;(4)距公园、学校及有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最近边缘不应小于

15、20m;(5)其他需要符合的规定。2 .室外停车场的出入口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停车数为50辆及以下时,可设1个出入口,宜为双向行驶的出入口;(2)当停车数为51-300辆及以下时,应设置2个出入口,宜为双向行驶的出入口;(3)当停车数为301-500辆及以下时,应设置2个双向行驶的出入口;(4)当停车数大于500辆时,应设置3个出入口,宜为双向行驶的出入口。3 .室外停车场的出入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大于300辆停车位的停车场,各出入口的间距不应小于15m;(2)单向行驶的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4m,双向行驶的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7mo4 .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后应保证道路沿线出入口的安全停车视距,安全停车视距应符合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GA/T850-2023)的相关规定。(二)道闸道闸安装牢固,无砸车隐患;牌照识别系统识别准确,开启灵活;设备表面清洁无锈蚀。(三)标识1停车场基础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中标志、标线的图形、文字、颜色、效果及设置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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