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钢铁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钢铁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范本.docx(2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某钢铁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建立与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 加强事中操纵与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保护企业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 列统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合同的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 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 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
2、行为。第四条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 管理体制,并遵循下列原则:(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操纵在可同意范围内;(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第五条 各公司务必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 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 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与质量,保证合同的规范性与有效性,保护企业的 合法权益。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第七条 集团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
3、分管合同管理工 作。各子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第八条 集团管控部为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合 同管理工作,其要紧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与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二)制定、修改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三)参与集团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与签订工作,并监督履 行;(四)审查以集团公司名义订立的重大合同,对各子公司重大合同 进行备案管理,并提出指导意见;(五)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合同管理情况,指导全系统合同管理 工作,纠正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六)协助有关单位对合同管理及有关业务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 训;(七)经办集团公司的专项授权委托证
4、明与法人授权委托 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统一管理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A)配合集团公司各单位办理合同的报批、公证、见证与鉴证等 事项。(九)指导处理对集团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第九条各子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未设立 合同管理部门的应当指定一个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部门的 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与集 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二)制定、修改本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 度;(三)组织本公司签订合同的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办理本公司 专项授权委托证明与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四)参与本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
5、判与签订工作;(五)对需报请公司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鉴证或者证的 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六)统一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建立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七)监督检查本公司与下属单位的合同履行,建立合同履行中资 料收集储存与合同纠纷预警机制;(A)参与本公司经济纠纷的处理;(九)负责本公司合同管理信息的收集、反馈、上报、汇总、分析, 定期向本公司领导及集团管控部报告合同管理工作情况,建立合同管理 统计分析与工作报告制度;(十)对本公司合同管理人员与业务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并对他们 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十一)其他应当由合同管理部门履行的职责。第十条 各公司的规划、技术、财
6、务、审计、监察等综合管理部门 及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专人)应当根据本部门职责参加合同评审,对合 同的有关质量、参数、合法性、技术指标等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参加 合同条款的审核,对合同履行及履行后的结果进行监督与评价,并与合 同管理部门相互支持与配合,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或者 兼职合同管理员。合同管理员的基本职责是:(一)管理本部门的合同,建立合同档案;(二)参与本部门合同的谈判与签订;(三)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协助合同经办人员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四)督促合同经办人员保管好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过 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并及时归档;(
7、五)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第十二条 合同管理员应当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经营管理知识,并 通过必要的法律业务培训。各公司应当保持合同管理员队伍的相对稳固性,集团公司有关部门 与各子公司应将合同管理员名单报集团管控部备案。第十三条 各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决定委托代 理人及其代理事项与代理权限,发给专项委托代理人专项授权委托证 明,发给长期委托代理人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长期委托代理人的 代理事项以委托代理人所在单位职责界定,专项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事项 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以金额界定。长期委托代理 人每单位设1-5人,通常委托期限为一年,专项委托代理人通常
8、一事一 委托。第十四条专项授权委托证明、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被授 权人员,务必具备下列条件:(一)政治思想好。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项 规章制度,不假公济私、不损公肥私;(二)业务素养好。业务熟练,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并以公司利 益为重,择优签约,严格履约;(三)法律意识强。认真学习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掌握有关条款并能在工作中运用;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不得将其转借 他人或者用作其它证明,否则予以收回,并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与法律 责任。委托代理人工作变动时,应将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交回核发 证件的合同管理部门。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每年年终审核一次,由合同管理部
9、门负 责经办。报公司主管领导与总经理批准后,由法定代表人根据情况分别 做出:维持授权范围、变更授权范围、撤销授权及收回法人授权委托证 书等决定。第十五条委托代理人职责:(一)委托代理人在代理事项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 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二)对需报请上级领导批准的合同,办理有关手续,提出本人 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三)对所签订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 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好或者协助有关部 门处理好。(四)负责整理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签订完毕后应及 时将资料上交本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第三章合同的订立第一节合同订立前的准备第十
10、六条 在合同订立前应当进行充分的背景与风险分析,包含业 务背景分析、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分析、双方履行能力分析、政 策/法律风险分析等。关于首次合作的业务对象或者新的业务模式(包含新开发的业务领 域或者新的业务形式),应当就前述分析结果形成可行性分析报告。第十七条 各公司应当建立客户信用调查分析、评价与预警系统。第十八条关于首次进行合作的业务对象,应当在合同签订前通过 适当方式进行客户信用调查分析,包含:(一)要求对方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包含但不限于:1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 .贷款卡;3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当月/季的财务报表;4 .股东的构成
11、及出资比例;5 .企业涉诉情况;6 .属于国家限制经营的业务的,应当出具有关的许可证书。上述材料中所涉及的证照应当有年检记录。(二)对方提供的资料不清晰、不完整或者认为有必要的,应当进 行实际调查。包含但不限于:1 .在对方当事人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阅其企业基本信息;2 .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调查公司等中介机构进 行专项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第十九条拟签订的合同风险较大的,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有效担保。第二十条重大合同的谈判应当有法律顾问参加。法律顾问不能现场参加谈判的,合同经办部门应当及时将谈判情况 传递给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应当根据所熟悉的情况及时提出法律意见供 合同经办部门参
12、考。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指企业收购与兼并、重大资产处置、合资合作 及其它法律关系复杂或者数额较大、可能对企业及出资人权益造成重大 影响的合同。第二十一条 要妥善保管谈判过程中的电报、电传、信函、图表等 书面资料。在谈判过程中有不一致意见,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对方, 避免因缔约过失而承担经济责任。第二节合同评审第二十二条合同签订前应当进行合同评审。通过招标方式订立合同的,合同评审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前进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评审可通过会签方式进行。(一)签订合同,不管是否涉及公司其它单位,都要进行评审。(二)涉及公司其它单位参与谈判的合同,由合同签订单位组织 合同谈判单位及财务部门、审计监察部门与合
13、同管理部门等综合管理部 门,对拟定好的合同文本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各有关单位在合同 评审会签表上签字认可。(S)虽未涉及公司其它单位参与谈判的合同,但单个合同标的 30万元(含)以上的,由合同签订单位组织财务部门、审计监察部门 与合同管理部门等综合管理部门,对拟定好的合同文本进行审核,审核 通过后,各有关单位在合同评审会签表上签字认可。(四)虽涉及公司其它单位参与谈判,但属常规产品购销框架协 议范围内的正常业务合同,由业务主管部门在通过批准的框架范围内组 织本部门内部有关人员,对拟定好的合同文本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 各有关人员在合同评审会签表上签字认可。第二十四条 通常合同的评审根据合同的
14、类型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组 织,合同管理部门及有关综合管理部门参加。业务主管部门不明确的, 由主管领导指定合同评审组织部门。重大合同的评审,应当由业务主管领导主持。第二十五条 合同评审前,合同经办部门或者业务主管部门向各有 关评审部门提交可行性分析与合同草案。提交评审的合同草案应当具备合同的要紧条款,权利义务明确,文 字表达清晰。未提交合同可行性分析或者合同草案要紧条款缺失的,评审部门不 予受理。第二十六条 合同评审的要点包含:业务的可行性、合同的严密性、 可履行性、合同技术条款的适宜性、内容的合法性、权利义务的对等性、 风险评估及计策等。参与合同评审的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对合同的有
15、关条款进行审核。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的合法性负责,并对权利义务的对等性提出意 见。合同经办部门或者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对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业务 的可行性及技术条款的适宜性负责。第二十七条为保证合同评审的及时性与有效性,应当给评审部门 预留合理的评审时间:通常合同评审时间为一个工作日以上;法律关系 较复杂的合同,评审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以上;法律关系特别复杂的合同, 评审时间为五个工作日以上。第二十八条合同经办部门应当根据合同评审意见修改合同文本, 并将有关情况通过业务主管部门反馈给参加评审的各有关部门。第二十九条未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同意,各公司不得为系统外企业 提供担保。第三十条 各公司拟签订融资合同的,除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审批以 外,务必通过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第三十一条各公司拟订立的国内贸易合同单个合同标的额500万 元(含)以上的,应当报集团管控部,由集团管控部组织评审。产品购销框架协议范围内的正常业务合同不受上款限制,集团公司 业务主管部门与各子公司内部组织评审。第三十二条 根据本办法须经集团公司评审的合同,各子公司应当 在自行评审后,将合同文本、评审资料、评审结果及本办法要求的其他 材料同时报送集团管控部。第三十三条长期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合同,若签合同的委托代理人 为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