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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三违”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主体企业“抓三违、查隐患”处罚规定的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我矿的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光荣、违章可耻”理念,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在*矿业公司“三违”认定及处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现对“三违”人员的教育和处罚进一步规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立“抓三违、查隐患”机构组长:矿长副组长:安全矿长成员:各科室和区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安全员二、“三违”、隐患的定义凡生产作业时间内、生产作业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本制度中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
2、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三、“三违”和隐患的分类1、分类:轻微“三违”、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轻微“三违”是指情节轻微,违章行为尽管不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直接造成伤害或损害,但可能间接造成轻微的伤害或损害的行为或现象。一般“三违”是指违章行为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一定伤害或损害的行为或现象。严重“三违”是指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违章行为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直接造成严重伤害或损害,或违章人作业造成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的行为或现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
3、,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四、“三违”、事故隐患管理的基本原则“三违”管理基本原则:1、教育为主,惩罚为辅;2、重点治理典型违章;3、区队主动管理,矿监督考核;事故隐患管理基本原则:整改为主,惩罚为辅;重点整治重复隐患、假整改、整改不彻底事故隐患;区队主动管理,矿监督考核;五、“三违”管理流程1、汇报:抓出“三违”后,检查人应当面向违章人员解释清楚违章事实及后果,并及时制止,同时30分钟内电话向调度中心汇报“三违”人员的姓名、单位、违
4、章地点、违章事实。2、登记:调度中心值班人员根据检查人员汇报内容,登记在“三违”台帐上,并通知相关区、科、队,由区、科、队长通知“三违”本人。并由调度主任将“三违”情况提供给安全管理科。3、“三违”核对:检查人员升井后或工作结束后到调度中心对登记内容进行签字核对确认。4、下发通知单:安全管理科根据山西*煤业有限公司“三违”认定及处理标准确定“三违”类型,并在当天或第二天之内在*煤业三违事故通报群”通知,需要与“三违”人员调查的,根据实际情况,等待调查完毕后“*煤业三违事故通报群”通知。5、“三违”申诉:若“三违”嫌疑人认为自己的行为构不成“三违”,应在当日下班后及时向安全管理科提出申诉,由安全
5、管理科复议落实。6、建档:矿安全管理科建立“三违”人员档案。六、抓三违、查隐患处罚及标准1、轻微“三违”行为之一的人员,首次出现以教育为主,不进行经济处罚;第二次出现类似情况,处罚100元;若再次出现,停岗处理。2、一般“三违”行为之一的人员,处以200元罚款,第二次出现类似情况,在人事培训科“三违”学习班进行学习5日;若再次出现,停岗处理。3、严重“三违”行为之一的人员,处以300元罚款,情节恶劣、不服从管教者到人事培训科“三违”学习班进行脱岗培训7日,并写出保证书,在各区队班前会议上进行宣读,并由全矿职工进行监督。重复出现者,停岗处理。4、隐患问题(上级监管部门、集团公司涉煤科室、矿井自查
6、)不整改、整改不彻底、假整改、事故隐患重复出现的,对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5、抓“三违”人员提供不合格或弄虚作假人员罚款200元,提供少一次罚款200元。七、其它规定1、副矿长及副总工程师每月抓“三违”不少于3例/人,涉煤职能科室科长及主管每月抓“三违”不少于3例/人,区队长每月抓“三违”不少于3例/人,安全管理科科员每月抓“三违”不少于3例/人,安全员按照安全管理科制度执行。2、矿级领导、科、区、队长违章指挥一律按照严重“三违”加倍取上限进行处罚。3、反“三违”成员在治理“三违”时采用自抓自纠的方式,所有“三违”必须按照山西*煤业有限公司“三违”认定及处理标准严格界定,还必须对三违事件描述清楚,落实到人,经确认后,每月月底由安全管理科汇总后,进行全矿通报,企业管理科进行处罚。如遇到有争执的情况,由副组长裁定,若副组长裁定后,仍然有异议的,可申请组长进行最终裁决。5、本规定由矿安全管理科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并由相关科室负责日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