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林业局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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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盂县林业局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CS00016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人:盂县林业局采购代理机构:盂县政府采购中心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23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23第五章合同原则4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盂县林业局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1-1814: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CSOOO16项目名称:盂县林业局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预算金额:62.61万元,

2、本年度预算资金10万元。采购需求: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为我县有效开展火灾防治和应急管理,切实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权威的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2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中国裁判文书网O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贿犯罪记录名单;3.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获取采购文件5. 1时间:2023-11-8至2023-11-1

3、223:59:59(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6. 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获取7. 3方式: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3.4售价:0元备注: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17814:30:00(北

4、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上传,在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5、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3-11-1814:30:00(北京时间)地点: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盂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7.1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1采购人信息名称:盂县林业局地址:盂县林业局联系方式: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盂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盂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联系方式:(传真)8

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霍建娥电话:(传真)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贿犯罪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2.3现场考察组织: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方式:集中统一组织、不记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

6、盂县林业局联系人:韩晓萍联系方式:注:1、现场考察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负。2、供应商不能够按时、按规定参加采购方组织的现场考察的,视为无效投标。答疑会不组织3.5.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8000元;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或转帐支票的方式提交。收款单位:盂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行山西盂县支行银行账号:交款时间:请于2023年11月17日16时前汇入盂县政府采购中心帐户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电汇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自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

7、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41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装上人,评审专家Z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通过山西省后政厅专家库随机抽取4.2.1供应商现场出席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择4.3磋商小组现场出席要求6.2.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政府采购政策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2、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

8、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3)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

9、审的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

10、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11、。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

12、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供应商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8.2所属行业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无;8.3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要求缴纳代理服务费8.4分包不允许分

13、包1、总则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提供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I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O1.2定义1.2.1 “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磋商的服务机构。1.2.3 “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1.2.4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14、1.2.5 “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1.3合格供应商1.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服务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1.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1.3.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

15、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3.2.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1.3.2.3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1.3.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4供应商委托有关说明1. 4.1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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