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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为切实加强*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生产现场作业管理,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晋应急发2023250号关于实行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安全监察专员一般规定*煤业安全监察专员由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风矿长、机运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防治水副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采煤副总工程师、掘进副总工程师13人组成。现场监督次数:安全监察专员每月必须按矿井排定的下井次数承担井下关键环节,实施监督检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监督检查时,必须提前经值班矿长批准后与其他安全监察专员协商调换,严禁私自调换,确保每
2、班至少有一名监察专员在井下关键环节点,调度室要同时认真做好带班领导调换班记录。监察专员执行井下值守监督检查,并做好井下现场交接班,当班现场监察员必须与职工一同入井,一同出井。(二)*煤业安全监察专员职责1、*煤业安全监察专员承担井下关键环节,实施监督检查安全确认的责任。2、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当班煤矿安全监察专员要将现场作业情况向下一班监察专员进行交接,并且双方签字确认。4、煤矿安全监察专员严禁空岗、脱岗、离岗。5、煤矿安全监察专员与煤矿主要负责人、其他业务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互不替代。(三)*煤业安全监察专员工作内容*煤业安全监察专员对煤矿生产作业的爆破、排放瓦
3、斯、巷道贯通、动火作业、火区封闭和启封、过地质构造、探放水、巷道维修等关键环节实施监督检查。具体为:1、监督检查相关科室、区队、班组领导等现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按规定到岗情况。现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到岗的,不得进行生产作业。2、监督检查生产作业关键环节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未制定、未落实的,不得进行生产作业。3、监督检查作业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和作业验收人员签字确认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未落实的,不得进行生产作业;未经验收人员签字确认的现场作业,不得进行交接。4、监督检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现场指挥和操作情况。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情形的,
4、立即责令现场作业。(四)作业验收签字确认制度1、凡是生产作业涉及爆破、排放瓦斯、巷道贯通、动火作业、火区封闭和启封、过地质构造、探放水、巷道维修等关键环节作业项目,各生产区队必须在施工前将会审和贯彻学习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别交调度中心和安全管理科一份存档。2、调度中心根据上交的安全技术措施,每日早7:00在调度会上对当日关键环节进行汇报,安全监察专员根据汇报的关键环节进行现场跟踪确认。3、安全监察专员进入关键环节现场要对现场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作业现场是否对风险管控措施进行有效管控,确认管控措施失效的不准开工作业。4、安全检查专业进入探放水作业现场,检查是否做到探掘分离及安全确认
5、表内的其他事项,未确认不准开工作业。5、对未经安全监察专员签字确认的关键环节作业现场,不准开工作业。6、对未经安全监察专员签字确认私自进行开工作业的,按矿井严重三违进行处理,对造成事故和严重后果的按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五)安全监察专员交接班制度1、安全监察专员必须实行关键环节点的现场交接班,必须做到“面对面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交班人不见接班人不准离开岗位,否则按早退处理。如确定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中心汇报,并坚守岗位。2、安全监察专员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安全监察专员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认表的相关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严禁乱写乱画,随意涂改。3、交班安全监察专员要认真如
6、实地汇报当班现场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汇报当班现场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处理意见和其它注意事项,双方签字确认,方可下班。4、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安全监察专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因当班处理不完的,必须向矿调度中心汇报,并在交班地点,与下一班交代清楚处理措施、目前进度、安全事项等,并如实填写在确认表上。5、交接班人员必须认真对待交接班工作,必须做到工作面情况交待不清不交接、安全防范措施不清不交接、工作安排不到位不交接。6、安全监察专员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认表当班下班后交矿调度中心收集并存
7、档保存。(六)安全监察专员考核规定1、调度中心要对安全监察专员下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关键环节作业点工人入井后现场没有监察专员的,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值班矿长。2、严禁安全监察专员空岗、脱岗、离岗,一经发现立即给与撤职处理。3、安全监察专员下井期间,未对井下作业点爆破工作、排放瓦斯、巷道贯通工作、动火作业工作、火区封闭和启封工作、过地质构造工作、探放水、巷道维修等关键工作环节实施重点跟班监督检查的,给与撤职处分。4、安全监察专员下井后,未按监察内容进行检查确认的或记录填写不全面的,处罚安全监察专员IOOO元/次。5、安全监察专员现场安全确认期间玩忽职守,对井下风险管控措施管控不到位有隐患和“三违”仍然生产作业的行为不制止,发现一次处罚当班安全监察专员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