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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越城工匠评定评分细则以越城区“越城工匠”认定办法为依据,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特色产业领域,评定一批在一线岗位上业绩出色、贡献突出的“越城工匠”,具体评分细则如下:一、直接认定一线员工在以下荣誉之一,可直接认定为“越城工匠”:(一)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二)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的(专项除外);(三)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技术能手、金蓝领称号,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人社、工会牵头组织的);(四)获得国家技术成果奖或省级技术成果一等奖的。二、评分标准(IOO分)(一)技能比武获奖(20分)最近三年内,获得省级人社系统或者工会系统牵头组织和参与组
2、织的各类技能竞赛或技术成果二、三等奖,分别得20、15分,获得市级各类技能竞赛或技术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5、12分、8分,获得区级各类技能竞赛或技术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0、8、5分。不重复计分。(-)获得大师荣誉称号(20分)获得技能大师、首席技师、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的,市级得20分,区级得10分。不重复计分。(三)获得技能类证书(15分)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编号人社系统内可查)一、二、三、四、五级的分别加15分、12分、10分、2分、1分(特殊工种必须持有安全生产上岗证,专项高级算五级)。获得同等职称证书的参考上述标准进行加分。(四)带徒成果(15分)最近三
3、年内、带徒的师傅得2分,每增加一人加0.5分,最高可得5分(提供单位证明);名师带高徒,得10分(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及协议);所带徒弟获市级以上荣誉或技师及以上证书每1人可加得2分,所带徒弟获区级以上荣誉或高级工及以上证书每1人可加得1分,最高不超过10分。(五)发表论文、出版、发明专利(15分)最近三年内,在全国性刊物上(有正规统一刊号)发表论文,3500字以下每篇得1分,3500字以上每篇得2分,最高不超过8分;出一本书得5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有正规的书刊号);发明专利每项得4分,新型实用专利每项得2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各项分数相加,最高不超过15分(若是第一撰稿人或者发明人,得分上浮30%)。(六)专业工龄及企业荣誉(15分)劳动年龄段内职工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5年开始计分,每增加一年加一分,最高得15分;在生产经营中,获得企业在生产工艺、质量提升、先进工作者等方面表彰的,每项得一分,最高得15分;工龄和企业荣誉计分二选一。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区人社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