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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编号:ZJZB-QX-OOi采购人: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中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O一六年十二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3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31 .总则52 .招标文件83 .投标文件94 .投标135 .开标136 .评标157 .合同授予158 .纪律和监督16第三章评标办法18一、总则18二、初步审查18三、澄清20四、综合评分2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4第五章技术要求2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采购
2、项目标书编号:ZJZB-QX-OOi采购人名称: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人地址:青县采购人联系方式:朱海强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中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粮油运贸小区写字楼4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郭春景预算金额:600534.20元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工期:10日历天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实验室仪器设备、装修设计、施工等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U盘:(1)营业执照;(2)国家或地方税务登记证;(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报名的,需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他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证件不全者,恕不接待。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2月27
4、日至2017年01月03日的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3:30-17:30时(公休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中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粮油运贸小区写字楼4楼)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售价:报名时直接购买,600元/套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联系人:郭春景联系方式: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政府采购网、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备注: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
5、.2采购人名称: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沧州市青县联系人:朱海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中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粮油运贸小区写字楼4楼联系人:郭工电话:项目名称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付款方式根据工程进度分批付款,工程完工并验收完成后付款至合同金额50览三年内完成全额付款。1.3招标范围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工期1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6、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实验室仪器设备、装修设计、施工等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叵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0日14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2.2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陆拾万零伍佰叁拾肆元贰角整;小写:6
7、00534.20元3.3.1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是本公司的对公账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收退只对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形式为转账或汇款,参加投标的单位,须于2017年01月08日北京时间17时前由基本账户向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开户行:中国银行青县支行账号名称: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财务科电话:用途: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3.6.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3.6.5装订要求胶装4.
8、1.2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地址:沧州市青县采购人名称: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投标文件“在一年月日时分(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占八、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0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5.1.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应持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2.1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顺
9、序:按递交文件先后顺序6.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1总则1.1 项目概况11I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并结合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制定本招标文件。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实施地点: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付款方式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青县财政补贴30万元,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收入解决30.05万元。本招标项目的付款方式:根据工程进度分批付款,工程完工并验收完成后付款至合同金额50%,三年内完成全额付款。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标准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标准:见“竞争性
10、磋商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10)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1.5 费
11、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
12、1.1.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1.11 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1.1 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11.2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
13、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2)项目实施方案不够完善。1.11.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1.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1.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审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扣分不得超过各评审因素满分分值的40%o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竞争性磋商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要求;(6)响应文件格
14、式。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
15、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 3招标文件的修改2.1.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1.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构成3. 1.1投标文件的构成:(1)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