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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监理机构的合同管理措施1、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1.1、 任何工程内容上的变更,必须经设计方和建设单位与监理方的认可。1.2、 监理部应首先审查变更的必要性,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审批,由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指令,交施工单位实施。1.3、 施工单位接到变更指令后,应即时做出计划安排和预算并上报监理部。2、工程延期2.1 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工程延期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2.1.1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工程延期。2.1.2 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2.1.3 施工进度滞后影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2.2 受理程序2.2.1 收集资料、做好记录项目监理机构在收到施工单位的延期申请后,
2、立即通知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同时授权有关人员受理该延期,并负责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2.2.2 审查承包人的延期申请收到承包人正式延期申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2.2.2.1 延期申请的格式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222.2延期申请的内容符合规定。即列明延期的项目及编号;阐明延期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附有延期测算方法及测算细节和延期涉及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2.2.3确定延期符合条件后签发工程最终延期报审表。3、费用索赔3.1 项目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费用索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3.1.1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
3、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3.1.2 索赔事件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且符合施工合同约定。3.1.3 索赔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3.2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的主要依据3.2.1 法律法规。3.2.2 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3.2.3 工程建设标准。3.2.4 索赔事件的证据。3.3 费用索赔处理程序3.3.1 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3.3.2 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3.3.3 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报审表。3.3.4 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时,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3.3.5
4、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4、施工合同争议项目监理机构处理施工合同争议时进行下列工作:4.1 了解合同争议情况。4.2 及时与合同争议双方进行磋商。4.3 提出处理方案后,有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4.4 当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出处理合同争议的意见。4.5 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合同争议处理时,对未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条件的,应要求施工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5、仲裁或诉讼5.1 在仲裁期间,督促业主和承包人继续遵守合同。5.2 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证据。6、分包与指定
5、分包6.1 分包规定6.1.1 监理工程师严禁施工单位把整个工程分包出去。6.1.2 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并按规定办理分包工程手续,施工单位才能将工程分包出去。6.1.3 监理工程师对分包的同意不解除施工单位根据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6.2 审批分包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施工单位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6.2.1 分包工程项目及内容。6.2.2 分包工程数量及金额。6.2.3 分包单位资质材料。6.2.4 分包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6.2.5 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项目监理机构完成上述审核之后,向施工单位签认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6.3 、指定分包6
6、.3.1 项目监理机构设专人对指定分包工程进行管理。6.3.2 监理工程师要求指定分包人提交一份资格情况及证明的材料,并要求指定分包人保护和保障施工单位免于承担由于指定分包人的疏忽而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633监理工程师不要求或不认为施工单位有任何义务雇佣任何他有理由反对的指定分包人,监理工程师确认反对有理时,建议业主对承包人的反对予以考虑,反之则帮助业主说服施工单位接受指定分包人。6.3.4 监理工程师对指定分包人的支付,则根据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7、保险7.1 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保险。7.2 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施工单位的保险进行检查。7.2.1 保险的种类。7.2.2 保险的数额。7.2.3 保险的有效期。7.2.4 保险单及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