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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饶平县人才管理办公室提供流动人员档案/材料归并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23年2月28日实施日期:2023年3月1日饶平县人才管理办公室提供流动人员档案/材料归并服务指南一、适用人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已存放在饶平县人才管理办公室的以下人员:(一)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原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军队文职人员;(二)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生;(S)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因私出国(境)人员。二、咨询和受理办理机构饶平县人才管理办公室(下称“县人才办”)联系电话:办公地址:西路一横
2、6号三、需现场提交资料及要求(一)申请人的申请书1份(需本人签名并写明手机号码,样式见附件1);(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本人签名并写明手机号码);(三)申请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如申请后续学历档案归并的还需同时提交后续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复印件均需本人签名);(四)如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的,则由申请人出具1份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名并写明手机号码,样式见附件2),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需有受委托人签名并写明手机号码)。四、办理基本流程(一)提前(或现场)咨询,确认申请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是否尚存放在县人才办。(二)县人才办确认申请人的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尚存放在本办公室,并且所提交资料齐全的,县人才办方给予受理办理档案/材料归并手续。业务现场办结。五、文件依据(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七、监督投诉渠道监督电话或12345投诉热线。申请书饶平县人才管理办公室:本人,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O年月
4、毕业于学院专业。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存放于饶平县人才管理办公室。现因规范档案管理,申请将本人取得的档案/材料归并到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中。本人承诺所归并资料真实无误,否则承担一切后果。特此申请。申请人(签名):联系电话:年月日温馨提示:该申请书请用A4纸单面打印或钢笔书写;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委托书本人,男(女),年月0出生,身份证号码:O年月毕业于学院专业,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存放于饶平县人才管理办公室。现因规范档案管理,委托(关系),身份证号码,代为前往贵单位办理本人的档案/材料归并到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中。本人承诺所归并资料真实无误,否则承担一切后果。特此申请。委托人(签名):联系电话:年月日受委托人(签名):联系电话:年月日温馨提示:1、该申请书请用A4纸单面打印或钢笔书写,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必须亲自签名。2、受委托人须本人亲自来办理,不得再转托其他人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