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307799 上传时间:2023-08-14 格式:DOCX 页数:36 大小:64.3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鹏扬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6页
鹏扬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6页
鹏扬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6页
鹏扬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6页
鹏扬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6页
亲,该文档总共3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鹏扬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鹏扬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docx(3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鹏扬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错误!未定义书签。五、基金财产的保管错误!未定义书签。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错误!未定义书签。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偌误!未定义书签。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错误!未定义书签。九、基金收益分配错误!未定义书签。十、基金信息披露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一、基金费用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二、基金份额持

2、有人名册的保管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错误!未定义书签。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五、禁止行为错误!未定义书签。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七、违约责任错误!未定义书签。十八、争议解决方式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九、托管协议的效力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十、其他事项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十一、托管协议的签订错误!未定义书签。鉴于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鹏扬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鉴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鉴于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鹏扬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鹏扬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为明确鹏扬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除非另有约定,鹏扬北证50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一)基金管理人名称: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霞路1

4、20号3层302室办公地址:号西城金茂中心16层邮政编码:100045法定代表人:杨爱斌成立日期:2016年7月6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453号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18亿元元人民币存续期间:持续经营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二)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办公地址:1号楼邮政编码:100033法定代表人:田国立成立日期:2004年09月17日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组织形式:股份有限

5、公司注册资本:卸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存续期间:持续经营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6、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四)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相关安排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三、基金

7、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X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b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入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转债、可交换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X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

8、银行存款X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

9、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比例。(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3)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时,需遵守下列投资

10、限制: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4)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

11、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5)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6)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股指期货交易时,需遵守下列投资比例限制: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

12、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7)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时,需遵守下列投资比例限制:因未平仓的期权合约支付和

13、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开仓卖出认购期权的,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权的,应持有合约行权所需的全额现金或交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金等价物;未平仓的期权合约面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o其中,合约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8)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9)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10)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时,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o(11)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参与转融通证券

14、出借业务的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出借期限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出借证券归为流动性受限资产;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单只证券不得超过基金持有该证券总量的50%;最近6个月内日均基金资产净值不得低于2亿元;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0天,平均剩余期限按照市值加权平均计算。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1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

15、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1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除上述(23)、(1112)项情形之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汇报材料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