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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岗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导则指引为进一步提升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及活化利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试行)、龙岗区不可移动文物活化利用实施细则,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集中成片传统村落乡土建筑保护利用导则(试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关于在“三旧”改造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物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导则指引。第一章导则指引使用说明第一条本指引是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的细化。该条规定“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所在地的街道办,应根据第二十七条的要求,负责分批编制
2、辖区内的保护与利用导则,明确其保护类别、修缮维护、合理利用等具体要求,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后,由区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并由区文物行政部门向区政府报告J第二条各个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与活化利用导则编制主体是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所在地的街道办,或该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意向使用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批编制,也可单独编制。第三条由街道办编制导则的,其经费依照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入街道办文物保护日常经费。由意向使用单位编制导则的,纳入其前期经费。第四条由于导则中需提供文物建筑的测绘图纸,受托编制导则的机构,需具有相应勘察设计的资质及经验。第二章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活化利用分级控制第五条本指引中所指不可移动
3、文物限定于地上民居建筑类的不可移动文物。本指引贯彻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根据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及存续年份,完好程度等,对其进行分级保护、分类利用。本指引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导则实行分级控制。我区不可移动文物按照其价值结合保存现状分为三级,目前已依据专家意见将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划定分级。第六条一级建筑是指经过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专家委员会三名以上专家认定,文物大都整体结构保存完好,具有一定的规模,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水平均较高,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不可移动文物。二级建筑是指经过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专家委员会三名以
4、上专家认定,文物整体风貌保存完好,但价值一般的不可移动文物。三级建筑是指经过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专家委员会三名以上专家认定,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较低,文物本体保存较差或残损严重。第七条一级建筑的控制要求是尽可能的原状保留主要立面、主要结构体系和有价值的建筑构件,其他部分根据展示利用需求允许适当改变。二级建筑的控制要求是以风貌控制为主,尊重其主要立面、主要结构体系和有价值的建筑构件的原状和原有做法,其他部分根据展示利用需要允许适当改变。三级建筑按照关于在“三旧”改造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粤文物(2010)268号)中规定“对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5、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市(2010)3号)要求,可采取挂牌或公布为历史建筑等方式加以保护J同时依据专家意见,将三级建筑推荐为历史建筑。其活化利用工作由规划部门公布为历史建筑后,按照规划部门关于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要求进行。第三章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活化利用导则内容第八条各个不可移动文物的活化利用导则需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现状概述,包括区位条件(地理区位、交通区位)、家族历史、建筑年代、建筑朝向、使用功能、道路交通现状、环境现状(风水塘、风水林、古树名木等)、周边环境(周边建设情况、功能情况)、可能的不利影响因素等;(二)建筑现状评估,包括建筑形
6、态功能分析、建筑特征(结构、材料、建造方式、文化内涵等等)的分析提炼、建筑现状结构安全分析、主要改建及加建工程、公用设施现状(水、电、气、环卫、消防等)、保护利用的价值分析;(三)建筑测绘成果,包含不可移动文物的总平面图、平、剖、立面图、最具有特色和保护价值的部件节点详图;(四)规划影响分析,包括法定图则、保护规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其他相关规划等;(五)活化利用指引,包括功能定位指导,限定不可活化利用的用途清单,明确核心建筑及一般建筑各个部分的不同保护要求、环境整治、交通指引、公用设施指引等。第四章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活化利用导则申报流程第九条编制导则前,需要征求相关产权人同意对未定级不可移动
7、文物进行活化利用。第十条启动编制导则时,需由编制主体邀请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专家委员会三名以上专家赴不可移动文物现场进行业务指导,依据价值高低,给予不同的改造建议。第十一条导则编制完成后,需上报区文体旅游局,由区文体旅游局邀请龙岗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专家委员会三名以上专家进行评审,区文体旅游局依据专家意见出具审批意见。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导则指引由区文体旅游局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导则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级建筑二级建筑 级建筑的控制要求是个可能的原状保留上要立而、1-要结构体系和有价值的建1!Jfh其他部分可以根据活化利用需求允许进行适当的、可逆的改造 级建筑的控制嘤求是以风貌控制为I-.尊重其主要立面、:要结构体系和有价值的建筑构件的原状和原有做法:我他部分可以根据活化利用需求允许进行适当的、可逆的改造。:级建筑依据Q家意见推荐为历史建筑;爨S化利用作由规划部门公布为历史建筑后,按照规划部门大J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要求进行。建筑测绘成果现状概述规划影响分析活化利用指弓II11征得业匕同意活化利川请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进行实地测绘上报区文体旅游局通过弓家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