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 精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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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目 录背 景1总 则1第一章 信息系统人员岗位职责2第二章 信息系统人员工作管理制度3第三章 系统管理员工作细则5第一节 系统主机管理维护办法5第二节 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办法7第三节 档案信息系统数据库管理办法8第四章 网络管理员工作细则10第一节 网络系统维护管理办法10第二节 终端电脑维护管理办法11第三节 网络入侵防范管理办法12第五章 安全管理员工作细则13第一节 网络信息安全策略管理办法13第二节 网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管理办法14第三节 涉密计算机终端管理办法14第四节 安全审计管理办法15第五节 违规联接管理办法16第六节 密钥管理办法17第六章 机房安全管理

2、制度17第七章 安全事件报告及处置管理制度19第一节 安全事件确定及等级划分19第二节 安全事件报告及处置办法21第八章 档案信息系统应急预案22第九章 附 则23背 景随着档案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档案部门通过档案信息系统管理的数字档案资源越来越多,提高档案信息系统的防护能力和水平,已经成为加强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促进档案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保障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止网络安全突发事件,保证敏感时期的信息安全问题及时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馆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3、。总 则第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档案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档案信息系统制作、复制和传播破坏国家稳定,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公民利益的信息;第二条 与时俱进,根据新形势,不断加强信息安全系统建设,完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坚决防止档案信息系统遭到侵入和破坏;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保守国家秘密安全又有利于档案信息化健康发展的方针。第三条 在本局馆设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机构及辖内信息安全工作,保障信息安全工作顺利实施和落实。第四条 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准确、认真开展局馆档案信息系统备案工作测评,并及时向公安机

4、关报告变更信息;第五条 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网络信息安全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第六条 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实施主要领导负责制。第一章 信息系统人员岗位职责第一条 本局馆设置专门的信息技术处,配置专业的信息安全人员对档案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与维护。具体由处长担任安全主管,总体负责信息系统安全工作。并设置以下安全管理岗位: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机房管理员。第二条 系统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主要职责是:信息系统主机的日常运

5、行与维护;各档案信息系统(包括数字化加工系统,电子文件中心平台、目录中心平台、虚拟档案室业务平台、门户网站、政务网站等)的维护与备份;信息系统数据库备份的管理;应用系统访问权限的管理;系统管理员应至少配备2人,共同管理。第三条 网络管理员负责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主要职责是:网络设备的管理;网络线路的保障;网络服务器平台的运行管理;各应用终端计算机的管理;网络病毒入侵防范。第四条 安全管理员负责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技术管理,主要职责是:网络信息安全策略管理;网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涉密计算机的安全管理;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审计管理;身份认证系统的管理;密钥的发放、更换及销毁。第五条 机房管理员

6、负责机房的日常管理。主要职责是:机房的日常巡检,机房安全隐患的日常排查,机房来访人员的管理,门禁卡的发放。第六条 对档案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的管理要遵循“从不单独原则”、“责任分散原则”和最小权限原则。第二章 信息系统人员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 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的录用,由人事处负责,应按照思想品质良好,专业技术扎实的原则进行。信息安全人员应具备扎实的基本专业技术水平,接受过安全教育意识和培训,对信息系统关键岗位的人员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信息安全人员应具有基本的系统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能力。第二条 重要区域或部位的安全管理员一般从内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拔,应具备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能够保守工作秘密。第

7、三条 应每年组织一次对系统安全工作人员的定期考核,对各个岗位的人员进行不同侧重的安全认知和安全技能考核,作为该人员是否胜任该岗位的参考,考核方式包括书面考题及实际操作。第四条 应每半年组织一次针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定期审查,审查依据记录表格和操作日志,如发现其违反安全规定,应查明原因,令其做出整改承诺;严重者不得继续从事关键岗位工作。第五条 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每年终进行安全考核,年终考核通过对定期考核、定期审查结果进行审查,考核结果存档保存,以保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第六条 应每半年组织一次针对信息系统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包括信息安全意识的培训教育和信息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针对不同的岗位,制

8、定不同的培训计划,主要包括:信息安全基础知识、安全政策、安全技术、岗位操作规程等。第七条 信息系统管理人员不应在办公区接待来访人员。工作人员离开座位应确保终端计算机退出登录状态和桌面上没有包含敏感信息的纸档文件。第八条 人事部门应及时把被解雇、退休的、辞职的以及其他原因离开的人员情况书面函告信息技术处,非紧急离开人员应提前3个工作日函告。信息技术处接到函告,应立即停止其对档案信息系统的所有访问权限、更改其使用的超级用户密码;应收回其所有相关证件、办公室钥匙、密钥、访问控制标记等,并收回机构提供的设备(如笔记本电脑、U盘、光盘等)。第九条 涉及组织机构管理层和信息系统关键岗位的人员调离单位,签署

9、书面保密承诺书,承诺其调离后对原来工作中涉及信息的保密要求、必须进行离岗安全审查,在规定的脱密期限后,方可调离。第十条 涉密人员的脱密期限遵照保密法相关规定;非涉密人员脱密期限一般为30天;第三章 系统管理员工作细则第一节 系统主机管理维护办法第一条 档案信息系统主机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维护操作,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对系统主机进行操作。第二条 根据系统设计方案和应用系统运行要求进行主机系统安装、调试,建立系统管理员账户,设置管理员密码,建立用户账户,设置系统策略、用户访问权利和资源访问权限,并根据安全风险最小化原则及运行效率最大化原则配置系统主机。第三条 建立系统设备档案(见附表一)、包括各系统主机

10、详细的技术参数,如:品牌、型号、购买日期、序列号、硬件配置信息、软件配置信息、网络配置信息、系统配置信息,妥善保管系统主机保修卡,在系统主机软硬件信息发生变更时对设备档案进行及时更新。第四条 每月定期修改系统主机管理员密码,密码长度不得低于八位,并由数字、大小写字母与可用符号组成。第五条 每半月通过系统性能分析软件对系统主机进行运行性能分析,并做详细记录(见附表二), 根据分析情况对系统主机进行系统优化,包括磁盘碎片整理、系统日志文件清理,系统升级等。第六条 每周对系统日志、系统策略、系统数据进行备份,做详细记录(见附表二)。 第七条 每天检查系统主机各硬件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检查系统主机各应用

11、服务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并做详细记录(见附表三)。 第八条 定期(通常为一个月,但遇到系统补丁有重大更新时,应及时下载安装)下载安装最新版的系统补丁,对系统主机进行升级,系统补丁下载后,应先在测试环境中测试系统补丁,对系统正常运行没有影响的情况下,再在档案信息系统中安装系统补丁,并在测试过程和安装过程中做详细记录(见附表二)。第九条 每天记录系统主机运行维护日记,对系统主机运行情况进行总结。 第十条 在系统主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用户,用最短的时间解决故障,保证系统主机尽快正常运行,并对系统故障情况做详细记录(见附表四)。第二节 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办法第一条 档案信息系统(数字化加工系统,电子文件

12、中心平台、目录中心平台、虚拟档案室业务平台、门户网站、政务网站等)的运行维护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维护,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对档案信息系统进行任何操作。第二条 根据信息系统的设计要求及实施细则安装、调试、配置信息系统,建立信息系统及数据库的管理员账号,设置管理员密码,密码要求由数字、大小写字母及可用符号组成,密码长度不得低于8位。第三条 对信息系统的基本配置信息做详细记录,包括系统配置信息、用户帐户名称,系统安装目录、数据文件存贮目录,在信息系统配置信息发生改变时及时更新记录(见附表五)。 第四条 每周对信息系统系统数据、用户ID文件、系统日志进行备份,并做详细记录(见附表二)。第五条 根据用户需求设

13、置信息系统各功能模块访问权限,当信息系统用户发生增加、减少、变更时,新建用户帐户,由系统管理员进行操作,并做详细记录。 第六条 每天检查信息系统各项应用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并做详细记录(见附表三)。第七条 如需要进行系统变更、重要操作、系统接入等关键活动时,应进行逐级审批,并保留审批过程记录。第八条 在信息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用户,并用最短的时间解决故障,保证信息系统尽快正常运行,并对系统故障情况做详细记录(见附表四)。第九条 每天记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日志,对信息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总结。第三节 档案信息系统数据库管理办法第一条 档案信息系统数据库(以下简称档案数据库)的运行维护由系统管理员负

14、责维护,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对档案信息系统进行任何操作。第二条 档案数据库系统设置管理权限和密码,每隔半月修改数据库管理密码,密码长度不得低于八位,并由数字、大小写字母与可用符号组成。第三条 为确保档案数据库及数据库档案信息的安全,档案数据库专网与互联网严格实行物理隔离,严禁将数据库专网及设备接入互联网。第四条 为确保档案数据库及数据库档案信息的安全,档案数据库专网与办公网实行逻辑隔离,未经负责人批准,严禁将数据库专网及设备接入办公网。第五条 为确保档案数据库信息的安全,未经信息技术处相关负责人批准及系统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档案数据库结构及数据库档案数据信息。第六条 未经系统管理员同意,不

15、得在接入档案数据库专网的计算机上安装其他软件与介质。第七条 在运用存储介质拷贝、转入、转出档案数据库数据前要先杀毒,确认无毒后才能使用。第八条 系统管理员定期对档案数据库及数据库档案信息进行安全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第九条 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数据库数据进行备份。对数据库系统设置每天定时的自动备份;每周对本周数据库数据进行一次手动备份,包括采用光盘备份;每月对本月数据库数据进行一次全面备份,包括进行光盘备份,移动硬盘备份;数据库数据每年应进行一次异地备份。第十条 系统管理员应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对已经备份的数据进行介质的转移,保证已备份数据的完整性。第十一条 数据库数据的备份应按照固定格式进行。文件夹的命名应反映所备份档案的必要信息,以案卷级形式命名:全宗号为父文件夹,下一层设有目录号子文件夹,再下一层设有案卷号子文件夹。同时每个全宗文件夹下应配有说明文档,用于说明备份档案的范围、内容、以及备份格式、备份时间、负责人等信息。第十二条 系统管理员对存放备份数据的介质应妥善保存,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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