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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7588-20XX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目 录前言60 引言70.1 总则70.2 原则80.3 假设81 范围92 引用标准93 定义113.1 曳引驱动电梯traction drive lift113.2 强制驱动电梯(包括卷筒驱动) positive drive lift113.3 非商用汽车电梯non-mercial vehicle lift113.4 滑轮间pulley room113.5 轿厢有效面积available car area113.6 再平层re-leveling113.7 钢丝绳的最小破断载荷minimum breaking load of
2、a rope113.8 安全绳safety rope113.9 使用人员user123.10 乘客passenger123.11 批准的且受过训练的使用者authorized and instructed user123.12 电梯驱动主机lift machine123.13 平衡重balancing weight123.14 电气安全回路electric safety chain123.15 检修活板门inspection trap123.16 井道安全门emergency door to the well123.17 夹层玻璃laminated glass124 单位和符号134.1 单位
3、134.2 符号135 电梯井道135.1 总则135.2 井道的封闭135.3 井道壁、底面和顶板145.4 面对轿厢入口的层门与电梯井道壁的结构155.5 位于轿厢与对重(或平衡重)下部空间的防护165.6 井道内的防护165.7 顶层空间和底坑165.8 电梯井道的专用185.9 井道照明185.10 紧急解困186 机房和滑轮间186.1 总则186.2 通道196.3 机房的结构和设备196.4 滑轮间的结构和设备207 层门217.1 总则217.2 门及其框架的强度217.3 层门入口的高度和宽度227.4 地坎、导向装置和门悬挂机构227.5 与层门运动相关的保护237.6 局
4、部照明和“轿厢在此”信号灯247.7 层门锁紧和闭合的检查247.8 动力驱动的自动门的关闭268 轿厢与对重(或平衡重)268.1 轿厢高度268.2 轿厢的有效面积,额定载重量,乘客人数268.3 轿壁、轿厢地板和轿顶278.4 护脚板288.5 轿厢入口288.6 轿门288.7 轿门运动过程中的保护298.8 关门过程中的反开308.9 验证轿门闭合的电气装置308.10 机械连接的多扇滑动门308.11 轿门的开启308.12 轿厢安全窗和轿厢安全门318.13 轿顶318.14 轿厢上护板328.15 轿顶上的装置328.16 通风328.17 照明328.18 对重和平衡重329
5、 悬挂装置、补偿装置和超速保护装置339.1 悬挂装置339.2 曳引轮、滑轮和卷筒的绳径比,钢丝绳或链条的端接装置339.3 钢丝绳曳引339.4 强制驱动电梯钢丝绳的卷绕349.5 各钢丝绳或链条之间的载荷分布349.6 补偿绳349.7 曳引轮、滑轮和链轮的防护349.8 安全钳359.9 限速器359.10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3710 导轨、缓冲器和极限开关3810.1 导轨的通则3810.2 轿厢、对重(或平衡重)的导向3810.3 轿厢与对重缓冲器3910.4 轿厢和对重缓冲器的行程3910.5 极限开关4011 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以及轿厢与对重(或平衡重)的间距411
6、1.1 总则4111.2 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4111.3 轿厢与对重(或平衡重)的间距4112 电梯驱动主机4112.1 总则4112.2 轿厢和对重(或平衡重)的驱动4212.3 悬臂式滑轮或链轮的使用4212.4 制动系统4212.5 紧急操作4312.6 速度4312.7 停止电梯驱动主机以及检查其停止状态4312.8 采用减行程缓冲器时对电梯驱动主机正常减速的监控4412.9 绳或链松弛的安全装置4412.10 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4512.11 机械部件的防护4513 电气安装与电气设备4513.1 总则4513.2 接触器、继电接触器、安全电路元件4613.3 电动机
7、和其他电气设备的保护4613.4 主开关4713.5 电气配线4713.6 照明与插座4814 电气故障的防护、控制、优先权4914.1 故障分析和电气安全装置4914.2 控制5115 注意、标记及操作说明5415.1 总则5415.2 轿厢内5415.3 轿顶上5515.4 机房及滑轮间5515.5 井道5615.6 限速器5615.7 底坑5615.8 缓冲器5615.9 层站识别5615.10 电气识别5615.11 层门开锁钥匙5615.12 报警装置5615.13 门锁装置5715.14 安全钳5715.15群控电梯5715.16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5716 检验、记录与维护57
8、16.1 检验5716.2 记录5816.3 安装资料58前 言本标准的第1、2、3、4章以及7.2.1(部分内容)、8.17.1、9.1.2b)、9.9.6.2(部分内容)、12.6(部分内容)、13.1.1.3、15.2.3.2(部分内容),16.2a)6)(部分内容)、附录C、附录E、附录G、附录M及附录ZA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本标准是根据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的标准EN81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1998年版,对GB 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效采用EN811:1985)进行修订的。经本次修订后的GB 758820XX在技术内容上与EN811:1998等效,
9、条文编号与之一致。欧洲标准EN811:1998与EN811:1985相比,内容有较大变动。增加了许多新的技术内容和计算方法。本次对GB 7588的修订除少部分内容根据我国电梯行业情况有所变更外,基本上接受了EN811:1998的内容。在本次修订中,主要技术内容变更如下:1.GB 75881995适用范围简洁明确,因此仍保留GB 75881995适用范围,为了明确起见,加上“病床电梯”,删去EN811:1998的使用范围。2.本次修订对EN811:1998所引用的标准做了以下转化:(1)属于EN811:1998“引用标准”一章中列入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国家标准已被我国等效采用后成为我国国家标准或
10、行业标准的,则直接引用相应的我国标准号。(2)属于EN81l:1998“引用标准”一章中没有列入的,在EN811:1998中也未提及标准代号,但其内容上涉及我国应实施的有关标准的,则也列入“引用标准”。如:16.2a)6)中原文为“使用CENELEC符号”,列入对应的我国标准GB/T 4728电气图用图形符号。又如:对于9.1.2 c)的要求,列入对应的我国标准GB 8903电梯用钢丝绳。(3)属于EN811:1998“引用标准”一章中已列入的,但我国尚未转化的国外先进标准,我们直接引用国外标准号,如:ENl20XX电磁兼容性用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系列标准辐射,EN120XX电磁兼容
11、性 用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系列标准 抗干扰性。3.为了与我国其他电梯标准协调,EN811:1998中与GB/T 7024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术语相同的术语不再列入,仅保留专用术语,并增加了“检修活板门”及“井道安全门”等。4.根据我国国情,对EN811:1998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或调整。(1)增加的内容:如在5.1.2中增加“观光电梯可除外”;在7.1及8.6.3中增加了“对于载货电梯,此间隙不得大于8mm”;在5.6.1中增加“特殊情况,为了满足底坑安装的电梯部件的位置要求,允许在该隔障上开尽量小的缺口”。(2)删去的内容: 如删去9.8.2.1中“具有缓冲作用的瞬时式安全
12、钳”及其他条文中相关内容; 删去10.3.4中“具有缓冲复位的蓄能型缓冲器”及其他条文中相关内容。(3)调整的内容:如对8.2.1、8.2.2轿厢有效面积的规定进行了调整;对9.8.2.1中轿厢采用的瞬时式和渐进式安全钳的速度范围作了调整; 在附录D的D2j)中, 将: “额定速度”调整为“检修速度; 将F5.3.1“具有缓冲作用的蓄能型缓冲器”的试验方法内容调整为“线性蓄能型缓冲器”试验方法。本标准规定的各项安全准则以及附录内所有的要求,为乘客电梯、载货电梯的制造、安装与检验提供了全国统一的技术依据和安全要求,对于电梯交付使用前的检验、定期检验以及重大改装或事故后的检验的内容不应超出本标准的
13、范围。本标准的附录A、B、D、F、H、J、K、L、N均为标准的附录,附录C、E、G、M、ZA为提示的附录。本标准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与此同时代替GB 75881995。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过渡期为1年,过渡期满后,GB 75881995同时废止。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迅达电梯有限公司、中国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州日立电梯有限公司、苏州迅达电梯有限公司、沈阳东芝电梯有限公司、杭州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
14、业有限公司、蒂森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东芝电梯有限公司、上海永大机电工业有限公司、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苏州江南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鑫、康红、张广健、万忠培、叶丹阳、朱健、徐文刚、金来生、马凌云、黄启俊、杨锡芝,严建忠、王伟峰、林曼青、陈路阳、魏山虎。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7年,第一次修订于1995年,第二次修订于20XX年。0 引言0.1 总则0.1.1 本标准从保护人员和货物的观点制定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安全规范,防止发生与使用人员、电梯维护或紧急操作相关的事故的危险。0.l.2 研究了电梯在下列方面的多种事故的可能性:0.1.2.1 可能因下列事故造成危险:a)剪切;b)挤压;c)坠落;d)撞击;e)被困;f)火灾;g)电击;h)由下列原因引起的材料失效:1)机械损伤;2)磨损;3)锈蚀。0.1.2.2 保护的人员:a)使用人员;b)维护和检查人员;c)电梯井道、机房和滑轮间(如有)外面的人员。0.1.2.3 保护的物体:a)轿厢中的装载物;b)电梯的零部件;c)安装电梯的建筑。0.2 原则制定本标准时,采用了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