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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争议股东起诉状劳动争议股东起诉状(精选12篇)劳动争议股东起诉状篇1原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安徽省市县 镇 组96号,身份证号 ,电话:O被告:苏州 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 天隆室,送达地址为::苏州室;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原告与被告劳动争议一案,因不服苏州市吴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吴劳人仲案字(20_)第 1号仲裁裁决,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此致人民法院原告:年 月H劳动争议股东起诉状篇2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 月日出生;民族:;家庭住址: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 月日出生;民族:;家庭住址:诉讼请求:L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2、
2、原被告持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3、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此致人民法院反诉人:年月日劳动争议股东起诉状篇3民事起诉状原告: ,女,年 月 日出生,族,工作 单位及职务:,住 ,电话 。被告一:,女,年 月 日出生,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 ,电话被告二:,女,年 月 日出生,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电话。被告三:,女,年 月 日出生,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电话。诉讼请求:一、判决由原告继承被继承人以下全部遗产:1 .号房产50%的产权。2 .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的一半共计人民币 元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一、事实经过被告与被继承人系夫妻关系,育有三个子女,分别为长女被
3、告、长子被告和小女儿原告 。在查出患有癌症前,家庭关系还算和睦。被继承人认识到,被告父子二人不愿意为其治病花 钱,即便她只剩下几个月的生命,她对父子二人的行为感 到气愤与失望,遂于病患中立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份额, 即 号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产权份额和夫妻共同存款中属 于自己的份额,全部留给了原告继承。被继承人去世后,被告便意欲出卖房屋。被继承人的存折也一直由被告持有。二、遗产范围1 .号房产50%的产权份额。该房系 与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建筑面积 平方米,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号为:。该 房的一半产权应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的一半共计人民币 元被继承人在与被告 婚姻存续期间,共积蓄
4、存款 人民币元,相关存折和存单均由被告 持有。该存 款扣除用于被继承人治疗、丧葬等费用,现应剩余人民 币元左右,其中一半份额共人民币元应为被继承人 遗产。原告认为,被继承人的遗嘱真实有效,依法应判决原 告继承的上述全部遗产。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签名或盖章):劳动争议股东起诉状篇4原告:男/女,族,19年月日出 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被告:女/男,族,19年月日出 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诉讼请求:L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2、判决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元;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存款元;位于的房屋一套;号机动车一辆;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
5、由:年月,原、被告经人介绍开始恋爱/自由恋爱,年月 日,在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年月日,婚生一子/女,取 名。由于双方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因性格不合,常因生活 琐事吵闹,(被告有家庭暴力等行为,原告曾向公安机关报 警,并住院治疗伤情;双方分居年/个月;被告有婚外情),致 使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双方婚后共同财产 有:存款元;位于的房屋一套;号机动车一辆。因此,原告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原 告抚养孩子、被告支付抚养费,并分割共同财产,恳请人 民法院依法裁判。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一年一月B劳动争议股东起诉状篇5原告:性别:年 月日生,汉族,住址:电话:被告:性别:年 月一日生,汉
6、族,住址:电话:诉讼请求: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判归原告所有);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元给原告;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元给原告。事实与理由: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一年一月日劳动争议股东起诉状篇6原告:女,汉族 年月日生,农民,住 O被告:男,汉族 年月日生,住址同上。诉讼请求:一、要求依法分出原告与丈夫的共同房产28间及298 平方米日光蔬菜大棚中属于原告的份额以及原告应当继 承的部分;二、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及理由:此
7、致人民法院原告:年月日劳动争议股东起诉状篇7原告:性别 岁,汉族,无业,住 ,联系电话:被告:性别 岁,汉族,住 ,联系电话:被告:,性别 岁,汉族,住 ,联系电话: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依法分割被继承人遗产。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年一月一日劳动争议股东起诉状篇8原告:男/女,族,200年月日出 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法定代理人:男/女,19年月日出 生,住,公民身份号码。系原告之父/母。被告:女/男,族,19年月日出 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系原告之母/父。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抚养费元至原告18周岁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
8、担。事实与理由:年月日,原告父/母亲与被告办理登记结婚。200年 月日,原告出生,后被告没有履行抚养原告义务,没有支 付抚养费,由原告父/母亲一人抚养,致使原告生活困难。 因此,原告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支付抚养 费,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判。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一年一月日劳动争议股东起诉状篇9原告:性别:年月日生,住所地:被告:性SU :年月日生,住所地:诉讼请求:L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原、被告因死亡后继承的所遗留房产(房屋一套价值一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与死者 系关系去世后所留房产一套,位于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产权证号:登记号:丘(地)号: ,房产所有权人
9、 O此致人民法院起诉人:年 月日附:起诉状副本一份;证据材料副本一份。劳动争议股东起诉状篇10原告:,住所地:,性别:f身份证号码:被告:住所地:,性别:f身份证号码:诉讼请求:风险提示: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 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 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 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 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 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 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 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
10、人的和解,减少讼累。1判令儿子(女儿)由原告抚养;2 .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元;3 .本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风险提示: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 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 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 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 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 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 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年 月日,原、被告儿子(女儿)出生。因被告未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为小 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小孩由原告抚养, 被告每
11、月支付小孩元生活费。恳请法院判准上列诉讼请求。此致人民法院起诉人:年 月B劳动争议股东起诉状篇11原告:女,19 年月 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区村号,现住市区9号楼,身份证号码:o电话:被告1 :李 男,19年 月日出生,汉族,区村号,现住区街道小区。身份证号码:.电话:被告2 :李 男,李之父,汉族,区村 号户主。现住区街道小区。身份证号码:.电话: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并分割被告位于 小区65平方米安置性住房给原告一套;2、请求判令被告依法返还已领取的原告所得20平米 商铺分红400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20 年 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原告将户口迁
12、入西安市未央区村号,成为被告家庭成员。于20 年 月日生育一女取名李 后双方于20 年月 日经未央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在婚姻存续期间 村开始拆迁改造,以户 为单位签订安置协议,协议约定为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 实际测量拆迁面积为792.32平米,并依照此面积进行安 置补偿。同时依据董家村城改安置方案,产权调换方 式应以在册农业户籍人口为依据,按照每人安置建筑面积 65平米住宅和20平方米住宅用于村民生产生活的补贴进 行安置。原、被告在离婚时,已对过渡安置费进行了处理, 但安置住房及其他财产因还未发放、涉及第三人等原因未 予处理。20一年所有安置住房下来后,均在被告名下,本 应属于原告的65平米安
13、置住宅也未分配。并且20年至 20年5年间,其所在村组每年每人20平米商铺分红 8000元共计40000元也均由被告领取。上述财产理应由 原告享有,但被告拒绝返还。综上所述,原告作为被拆迁前被告方的家庭成员,依 法拥有取得拆迁补偿安置等相关权利。被告非法侵占原告 的应得财产,已严重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故为维护自身 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一年一月日劳动争议股东起诉状篇12原告:王男,19年 月日出生,族,住南宁市西乡塘区路 号 小区一栋单元 号房,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被告:王Y女,19 年月一日出生 族,住南宁市西乡塘区路号 室,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
14、被告:王Z ,男,19年月日出生 族,住南宁市西乡塘区路号 室,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诉讼请求:(1)确认坐落于南宁市西乡塘区路一号 小区一栋单元 号房屋(价值元)归原告王一所有;(2)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写明原、被告及与被 继承人之间的身份关系,遗产的性质、价值、共有人等情 况)原、被告是亲兄弟姐妹关系(根据各当事人身份情况如 实填写),被继承人王、李是原、被告的父母亲,分别于19 年月日、19年一月一日去世,生前未有遗嘱、遗赠,原、被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即王李的父母亲已先于其二人去世。原、被告的父母去世后,留 下遗产即座落于南宁市西乡塘区路一号小区一栋单元 号房屋,原、被告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即各被告放 弃对该房的继承,由原告一人继承。为办理相关手续,特 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座落于南宁市西乡塘区路号 小区一栋单元 号房归原告王一所有。此致人民法院附:本诉状副本份(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具状人:(须由起诉人亲自签名或盖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