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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保障社会公众和组织依法获取医院信息,提高医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医院依法执业和诚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东阿县高集中心卫生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内容如下:一、公开原则(一)牢固树立“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病人为中心”,增强服务意识,为病人提供人性化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的原则。(二)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服务的原则,依法公开医院相关信息。(三)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二、公开范围和内容(一)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二)
2、公开内容1、机构概况,医疗机构简介信息、领导信息2、医院资质信息3、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4、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和流程5、医疗服务信息(卫技人员执业注册、身份标识、大型设备使用、就诊时间、专家出诊时间、患者须知等)6、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和补偿流程7、环境引导、应急指引8、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廉洁从业情况,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9、健康科普、健康教育相关信息10、财务信息,年度预算、招标采购信息11、各类便民措施等12、医疗服务中应预先告知息者的相关信息13、医院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它信息。(三)不予公开内容1、属于国家秘密的2、属于医疗卫生行业秘密或者公开
3、后可能导致医疗信息秘密被泄露的3、属于医疗专项技术或医疗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的。4、属于可用于识别个人身份的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5、不属于医疗卫生服务行业法定权限内的信息6、医疗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三、公开方式、依申请方式、公开程序及公开时限(一)公开方式1、在门诊大厅设立信息公开栏、监督台、公告牌、电子显示屏2、通过微信公众号、互联网平台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和监督电话。3、通过印刷小册子、服务名片等宣传载体。4、在门诊和病区设立意见箱,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电话。(二)依申请方式社会公众和组织可依法向医院申请获取涉及其自身利益的相关信息。申请应注明申请人
4、姓名、身份、地址、联系方式、所需信息内容及用途等。1、采用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申请。2、采用在医院公众号或电子邮件等电文形式提出申请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3、采用信函、传真等提交申请。(三)公开程序医院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形给予答复或者提供信息:1、申请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2、申请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不属于医院掌握的信息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拥有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或联系方式。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进行更改或补正,申请人未更改或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5、对于同一申请人重复向
5、医院申请获取同一信息的,医院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6、对申请人申请获取与其自身利益无关的信息,不予提供。7、按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的原则,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医院信息公开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8、如申请获取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须征得第三方同意。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四)公开时限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四、公开部门医院信息公开办公室五、审核发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其他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等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构信息。六、管理维护明确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发布、更新、审核和维护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七、咨询回应本医疗机构提供在线咨询服务,社会公众和组织可依法拨打监督电话,咨询获取医疗服务信息。八、执行时间本制度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