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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透新国标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废止的282条相关条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2023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国家标准的公告为适应国际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2016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 续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等文件,提出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 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性标准的长远目标,明确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 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的改革任务,逐步形成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中的技术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构成的“技术法规”体系。2023年1月19日,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GB 55037-202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为强制性
2、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同 时废止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年版)等规范中282条781项工程 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具体见下表: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018年版)废止的强制性条款序号条款号内容13. 2.2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皴,建筑面枳不大于30Onr的独立甲、乙 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23.2.3单、多层内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r :.级C使用或产牛内类液体 的厂房和右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J类厂房,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了二级,当为建筑面 积不大于50(W的单层内
3、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IOOOnl二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二 级耐火等级的建筑。33. 2.4使用或储存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广: 级。43. 2.7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内类仓库,其耐 火等级不应低F二级。单层乙类仓庵单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J戊类仓库,其耐 火等级不应低户三级。53. 2.9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了4. 00h。63. 2. 15、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工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Oh LOOhe73. 3.1除
4、木规范另有规定外,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M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3. 3.1 的规定。83. 3.2除本规范另规定外,仓库的U数和面枳应符合表3. 3. 2的规定。93. 3.4甲、乙类生产场所(仓库)不应设置在地卜或半地卜。103. 3.5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F 3. OO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Il应设置独”的安全出口0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历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 50h的防火隔堵和LOOh 的楼板。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
5、连通 的门B寸,应采用乙级防火门。113. 3.6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2甲、乙、丙类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O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 位分隔。123. 3.8变、配电站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 危险区域内。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IOkV,及以卜的变、配电站,当采用无门、窗、洞 口的防火墙分隔时,可-面贴邻,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 范GB 50058等标准的规定.乙类厂房的配电站确需在防火墙卜.开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窗。133. 3.9员I.宿舍严禁设置在仓库内C办公室、休息室等严禁设置在甲、乙类
6、仓库内,也不应贴邻。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丁 2. 50h的防火隔墙和 LOO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IL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 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143.4.1除木规范另有规定外,厂房之间及与乙、内、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券的防火间拒不 应小于表3.4.1的规定,与甲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3. 5. I条的规定。153.4.2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问沱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 不应小Ti 30m e163.4.4高层厂房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材料堆 场(除
7、煤和焦炭场外)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且不应小于13m。173.4.9级汽车加油站、一级汽车加气站和级汽车加油加气合建站不应布置在城市建成区 内。183. 5. 1中类仓峰之间及马其他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表3. 5.1的规定。193. 5.2除本规范另右.规定外,乙、丙、戊类仓库之间及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我 3. 5. 2的规定。203. 6.2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应设置泄压设施。213. 6.6散发较空气里的可燃,I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和行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 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采
8、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2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其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易清扫。3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确需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地沟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可燃蒸 气和粉尘、纤维在地沟积聚的有效措施,IL应在与相邻厂房连通处采用防火材料密封。223. 6.8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233. 6. 11使用和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厂房,其管、沟不应与相邻厂历的管、沟相通,卜水道应 设置隔油设施。243. 6. 12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 采取防止水浸渍的措施C253. 7.2厂房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个防火
9、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 IL不应少于2个;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于Oml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5人;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mj,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10人;3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50m;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20人;I 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枳不大于400m: H.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30人;5地卜或半.地卜厂房(包括地卜或半地卜室),每层建筑面枳不大于50m;且同一时间的作 业人数不超过15人。263.7.3地卜或半地卜厂房(包括地卜或半地卜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
10、用防火墙 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 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行I个直通室外的独立:安全出1。273. 7.6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建筑高度 大于 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IO人的厂房,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283. 8.2每座仓库的安全山不应少于2个,) 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30(W时,可设置1 个安全出口.仓库内年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空外的出I I不宜少F 2个,当 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T002时,可设置1个出口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 级防火门。293. 8.3地下或
11、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建筑面积不大于 IOOmW,可设置I个安全出II。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一或半地F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 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 口,但每个防火分M必须至少行1个门通空外的安全出口。303. 8.7高层仓库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314. 1.2桶装、瓶装甲类液体不应露大存放。324. 1.3液化石油气储罐组或储罐区的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 Om的不燃性实体防护墙。334. 2. 1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乙、两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不
12、应小丁 衣4.2. 1的规定。344. 2.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T装4. 2.2的规定。354. 2.3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成组布捏时,应符合卜列规定组内储罐的单罐容量和总容号:不应大 于表4.2.3的规定。4.2.3甲、乙、两类液体储分蛆布的大容别单大8(K)-蛆大容(“)甲、乙奥霍体2MIMO西共液体5003MO2组内储罐的布置不应超过两排。甲、乙类液体立式G 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 8m;两类液体储 3储罐组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组内储罐的形式和总 按本规范第4. 2. 2条的规定确定。K罐之间的防火间跑不应小于2m, 俅之间的防火间距不限。容量折算为相同类别
13、的标准单罐,364. 2.5乙、内类液体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嵯或储猱组共四周应设置不燃性防火堤,防火堤 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立式储罐外壁的水平距离不应小J储碓高度的一半。防火堤内侧 基脚线至卧式储罐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4防火堤的设计高度应比计算高度高出0. 2m,且应为L OlTr2. 2m,作防火堤的适当位置 应设置便r灭火救援人员进出防火堤的踏步。5沸溢性油品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每个储罐均应设置一个防火堤或防火隔堤。6含油污水排水管应在防火堤的出口处设置水封设施雨水排水管应设置阀门等封闭、隔 离装置。374. 3. 1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
14、距应符合下列规定:I湿式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3. 1的规定。2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陲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矩不应小于表4.3. 1的规 定。3卜式可燃气体储罐4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当可燃气体的密度比空气大 时,应按表1. 3.1的规定增加25%;当可燃气体的密度比空气小时,可按表4. 3. 1的规定 确定。4湿式或干式M燃气体储罐的水封井、油泵房和电梯间等附属设施与该储罐的防火间距, 可按工艺要求布置。5容积不大J- 203的可燃气体储罐与其使用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384. 3.2可燃气体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湿式可
15、燃气体储罐或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之间及湿式与式可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 不应小于相如较大雄直径的1/2。2固定容枳的可燃气体储解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2/3.3固定容枳的可燃气体储罐与湿式或I式可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广相邻较大 罐直径的l2e1数个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的总容积大J 200000m时,应分组布置。卧式储罐组之 间的防火间拒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长度的半;球形储罐组之间的防火间如不应小于相 邻较大罐直径,且不应小丁 20m,394. 3.3辄气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跖应符合下列规定:1湿式氧气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表4. 3. 3的规定.2氧气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林巴径的l203氧气储罐与可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雄的宜径。4固定容积的氧气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