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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锡市第十二届运动会青少年部小学组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无锡市体育局、无锡市教育局二、承办单位: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无锡市博威体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三、竞赛时间、地点:2017年7月上旬在无锡市体育中心体育馆举行。四、参赛单位:江阴市、宜兴市、梁溪区、滨湖区、新吴区、锡山区、惠山区。五、竞赛组别和项目(-)竞赛组别甲组:2004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出生。乙组:2006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丙组:2008年9月1日以后出生。(二)竞赛项目甲组:团体、单打、双打乙组:团体、单打、双打丙组:团体、单打、双打六、参加办法1、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各组别可报男、
2、女运动员各4名。在团体比赛中,各单位每组别只可参加男、女各1个队。2、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组别一个大项的比赛,参加田径比赛者另可参加一项,不得越组参加比赛。七、竞赛办法(-)比赛执行中国羽毛球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二)比赛使用V1CToR(威克多)比赛3号羽毛球。(三)团体比赛1、团体比赛每队可报4名运动员,进行三场单打比赛,比赛采用三场二胜制,每场团体赛出场名单中的运动员必须全部到场,不足3人不得比赛。2、团体赛出场运动员名单须在比赛前15分钟交裁判组。3、团体比赛根据报名队数,确定赛制。(四)单打和双打比赛1、根据每个项目运动员报名人数,确定赛制。2、参加双打的
3、运动员,报名后如其中一名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赛,须携带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证明,在公开抽签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由同单位、同组别未报名参加双打比赛的运动员替换,被替换的运动员则应退出本次所有项目的比赛。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各项比赛均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报名参赛不足6人(对、队)的项目,按高限录取名次。在计算团体名次时,分别按9、7、6、4、3、2计入团体总分。九、运动员参赛资格1、参赛运动员需为我市各所小学6年级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2、比赛报到时需提供运动员本人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生登记表(学籍卡)原件、由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的健康证明及意外伤害保险证明。3、由基层学校或俱乐部输送到市体校的运动员含市队市(县)、区、校办的运动员,凡符合参赛项目规程规定者,可代表原输送的单位参赛。4、已在外省市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十、报名和报到(一)报名时间和办法按补充通知执行。(二)领队会及公开抽签于赛前10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补充通知为准。会议当天,各代表队须向大会交验动员本人居民第二代指纹身份证(个别小年龄运动员无第二代指纹身份证的,可持户口本原件)、学生登记表(学籍卡)原件、由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的健康证明及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十一、裁判员、仲裁委员和选材小组名单另行通知。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无锡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