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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发(2023)9号)精神,切实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建立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不断优化环境、激发活力、释放潜力,为推动泾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力争到2023年,知识产权
2、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明显提高。二、重点工作(一)强化惩戒打击力度,执行知识产权严保护措施1加大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法从高适用侵权法定赔偿,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强化民事司法保护,有效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实知识产权保全制度,完善行为保全措施。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犯罪行为专项打击行动。落实刑事立案标准,完善规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工作
3、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案件侦办工作技术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加强日常执法。开展“龙腾”、“铁拳”等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制假源头、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的查处力度,严查严惩侵犯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仿冒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常态化专项行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自然资源局、县委宣传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 .严格规范证据标准。深入推进知识产权
4、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促进法律适用一致,统一审判标准。推进开展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协调衔接,严格执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推动实现证据使用标准的统一,规范办案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及司法解释,落实证据保全制度和民事调查令制度,着力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依法运用举证责任倒置等证据规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对故意逾期举证、毁损证据、隐匿证据、抗拒证据保全、妨碍证人作证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县委宣传部、自然资源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3 .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对专利领域严
5、重失信行为实行诚信档案“黑名单”管理,在“信用宁夏”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实施联合惩戒。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指导机制,对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和庭审直播,并及时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推动形成统一公平的法治环境。(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泾源县支行、县委宣传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4 .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针对新业态新领域发展现状,研究加强专利、商标等保护措施。探索开展体育赛事转播版权保护措施。研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挖掘特色产业,加强品牌保护,完善以地理标志、商标
6、、优质产品标准、信誉评级相结合的道地药材保护机制,持续加强我县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支持我县特色产品申请地理标志注册、使用、管理、保护,加大对泾源黄牛肉、泾源土蜂蜜和生态经济公共区域品牌的重点保护,同时加大对葡萄酒、枸杞、滩羊、甘草、硒砂瓜、马铃薯等我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协同保护。积极推动电子证据保全、保管等新型公证业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文化旅游广电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局、自然资源局)(二)构建社会监督共治体系,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5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人大监督,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
7、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信息和执法相关数据公开发布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检察院、县委宣传部、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6 .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调解和工作流程。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鼓励学校、研究机构、专业市场以及学会、行业协会等建立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社会共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县委宣传部、教育体育局、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7 加强专业技术支撑。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
8、侵权假冒线索智能检测系统、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宁夏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等,加强数据采集和研判,探索知识产权线上线下一体化保护,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技术手段强化识产权保护。加强司法鉴定机构专业化建设,推动侵权损害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人民法院)(三)加强沟通衔接,建立知识产权快保护工作机制8加强申请授权确权维权衔接。积极落实专利优先审查、集中审查政策,推动国家重点发展产业和自治区重点鼓励产业的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加强商标、专利、植物新品种等申报咨询服务指导。加强行政执法、司法保护、调解、仲裁等多种知识产权争端
9、解决和维权机制之间的衔接,推进案件信息沟通和共享,提高维权效率。(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人民法院)9 .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完善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案件移送、联合查办等工作衔接。推行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紧密衔接,发挥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动建立具有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协同保护机制,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司法保护、调解、仲裁等多种知识产权争端解决和维权机制之间的衔接,推进案件信息沟通和共享,提高维权效率。(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县委宣传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10 .推
10、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在电商平台、展会等关键领域,推行纠纷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推动简易案件快速处理。开展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压实各类网站、平台主体责任,指导各类网站规范管理,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依法及时删除侵权假冒等内容,屏蔽或断开盗版网站链接,停止侵权信息传播。充分利用自治区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中心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投诉举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中国电信泾源分公司、自然资源局)(四)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I1依法同等保护知识产权。坚持对区内外企业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境
11、内保护和进出口保护协同,加强进出口环节侵权假冒工作打击力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县委宣传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12 .拓展对外合作交流。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地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积极宣传我县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建立涉外法律服务机制,指导法律服务行业开展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我县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组织进驻展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县委宣传部、科学技术局、自然资源局)13 .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
12、务。支持我县企业拓展知识产权海外服务,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提供海外维权援助。建立重大产业专利预警机制,构建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鼓励保险机构积极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银行泾源县支行、县委宣传部)(五)加强基础条件建设,有力支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14 .加强基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全国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保护监测信息网络,加强信息统计监测与梳理分析,促进执法信息共享,提高案件线索综合研判水平。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投诉举报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规范投诉举报处理,不断提高
13、知识产权便民利民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15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及专业队伍建设。鼓励各有关部门、教育机构、企业、学校以及行业协会、学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训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队伍人员配备和专业化建设,探索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确保队伍稳定和有序交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专业化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判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队伍作用,做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代理、普法宣传等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等人才的选聘、管理、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
1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各相关单位)16 .加大资源投入和支持力度。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投入保障力,根据需要将知识产权保护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加强执法设备保障,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建设。鼓励企业加大资金投入,通过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等方式,提升自我维权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及各相关单位)三、组织实施17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县委和政府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统筹加强我县知识产权创作、保护、运用工作,建立泾源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组成人
15、员如下:召集人:李静县政府副县长副召集人:李鹏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禹兴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成员:拜晓霞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白国瑞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伍会清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马凤鸣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马噪县公安局副局长于建斌县司法局副局长拜艳华县财政局副局长于三学县人社局副局长杨蓉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马志斌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副局长马锋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马惠平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马彩英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秦淑琴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刘雪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马冬梅县统计局副局长兰明堂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兰海红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文继武人行泾源县支行副行长赫文艺电信公司泾源分公司经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
16、督管理局局。联席会议的职责是在县委和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加强对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知识产权战略方针政策,制订实施计划;指导、督促、检查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的落实,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各部门依据职责具体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18 .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工作绩效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配合自治区开展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完善通报约谈机制,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19 .加强奖励激励。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对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