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珠三角宗族制与农业耕作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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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宗法制度的故乡本在北方的黄河中下游地域,起源于氏族公社,盛行于西周。尔后,虽然几经改变,以适应社会变迁的需要,前后依然有一脉相承的关系。随着汉族与各少数民族间的相互融合,宗法制也逐步向周边地区扩展。明代以后,作为越人故地的珠三角等东南地区,宗族组织反而更加盛行。得益于商业化的一些单寒家族,冲破宗法制为官宦世家所垄断的藩蒿,也修坟墓祠堂、撰写族谱、置族产,按照宗法制的原则组织起来。宗族组织因而趋向民间,逐步庶民化,普及化。宗族制在珠三角的兴起和盛行,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机缘是因应农业耕作系统的需要。农耕系统与宗族制之间的互动,又促进了各自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一、珠矶巷移民与宗族制的建立自秦

2、始皇遣大军进入岭南起,虽不乏中原土民零星地移入珠江三角洲,但他们皆多在三角洲的边缘台地居住,旨在避开洪水的淹没,一如石器时代的聚落分布。据地理学家曾昭璇教授的考察,番禺北部台地,即为汉晋居民点所在。这些南来的北方土民对传播中原先进的汉文化作出了贡献。然而,他们并没有对珠三角进行有效的开发。直至宋代,集团性的移民源源迁入,即所谓珠矶巷的移民不断移住,珠三角才得到初步的开发。从历史文献记载以及近年编著出版的珠三角各市县的地名志看,移住于珠三角内部沙丘的主要是珠矶巷移民。正由于珠矶巷移民月并手脏足地开发,珠三角这一栖息于历史角落的荒服之地才被唤醒。所谓珠矶巷移民,就是北宋末年,靖康(1127年)之乱

3、时南迁珠三角的北方土民。因金兵南侵,宋室迁逃,偏安杭州。朝廷官宦、士大夫也纷纷南移。随隆佑太后来赣南的一路数万人,沿赣江的上源章水继续南来。他们跨过南岭寄寓南雄。这些士大夫就道时所携带的随行人员和族人,以及邻里乡党,经在南雄地区暂住之后,便下;贞水,入北江,顺江而下,移住珠三角。据当地族谱,如罗氏族谱等文献记载,从南雄珠矶巷移住珠三角的一次集团性的移民中,便有33姓97家。关于这些人的家世,没有官宦世家的记载。至于一些因商、因官,或因流徙,而卜居当地者,也曾“蝉连而居,并有在宋元建祠堂、置族田的记载,但这些家族并不能世代相承地保持其显赫的地位。宗族制在珠三角没有普遍推行。未见以恪守中原宗族制自

4、诩者,却有士族与土人合流的先例。世为罗州刺史的新会冯融,本是燕主冯弘之裔,以其子高凉太守冯宝,婚于俚(宋后改称黎)族首领冼氏女。后来冼冯氏家族成为独霸一方,历梁、陈、隋、唐四代而未衰的大族。唐初冼冯氏之孙冯盎所有地方二千余里,奴婢万余人,珍玩充积。珠三角各大族以中原高贵血统相标榜,是在明代以后的事。明中叶,珠三角的单寒小姓在当地经济增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使他们感到自已存在的价值,于是也仿效大族建立起宗族组织。这就冲破了传统的宗族制与庶民隔绝的藩篱,使原为名门大姓所垄断的宗族制走向民间,成为庶民的组织。庶民子第通过入学、科举而仕宦的道路,跻入统治集团。明中后期活跃于政坛的珠三角籍官僚,如伦文叙和

5、伦以训,以谅和以诜父子、霍韬、李待问等,就分别从农民、鸭户、冶铁户等社会底层出身而出任朝廷大臣或地方高级官僚。顺德梁储更是入踞正德朝宰相。他们相互援引、互相攀附。例如,正德9年(1514年)梁储充会试考官,擢霍韬为第一;礼部尚书霍韬倚重佛山梁焯和番禺王用仪。这一新兴的官僚士绅集团更是大倡宗法制,竞相叙谱追宗寻祖,都说是源于中原名宗大族,迁自南雄珠矶巷。如伦氐望出京兆,黄帝臣伶伦之后;霍氏,望出太原,周文王之叔虔(因封于霍,亦称霍叔)之后等。各大族迁自珠矶巷之传说,更编演成美丽动人的故事,自明代起盛传不衰,妇孺皆知。新贵宗族附会的族谱,敷张成故事传说,传说又成为后来编写族谱的依据。有谱牒以尊祖,

6、自可立祠堂以敬宗、置族产以睦族。在建构谱系中,对始祖的附会、对祖宗的粉饰,几乎成为修谱的通病,非珠三角所独然。唯同姓不同宗者,采取虚立名号、联宗通谱、建立共同的宗佻继承关系的作法,本是传统宗族制所禁忌的,在珠三角却公然盛行。宗族管理经济的功能日益扩大与加强,宗族拥有族墟、族店、码头、族窑等产,沙田的承垦与管理更是宗族经济的重心。这些经济活动的主旨为筹集祭祀和恤族经费,这已经是一种商业行为,而不是传统的道义经济。更甚者,一些居住相邻近的寒姓单家,也以抽签、占卜方式来确定共同的姓氐并且虚拟共同祖先,合同组成一宗族。虚拟宗族的流行成为珠三角宗族制的一个特点,这与以父系为中心的血缘关系组织起来的传统宗

7、族制迥异。珠三角宗族制的变异,与其出于功利,适应当地农耕系统的需要有密切关系。较之于传统的宗族制,它属于变异的亚种形态。二、因应湿地农耕系统的需要珠三角是一块亚热带富饶的湿地,属于海洋经济范畴,具有开发的潜在优势,其自然生态得天独厚。水量丰沛,热量充裕,适宜水稻,尤其适合种植蚕桑、甘蔗、香蕉等经济作物。西江带来云贵高原广袤的表土,在珠三角这一浅海湾的边缘淤积成大面积的淤泥质的、且不断向海域伸展的滩涂,可以开辟成肥沃的沙田。但是,也存在台风及由此而引起的暴潮的袭击,尤其是洪水和内涝频繁,通常每年有五次洪水,即农历三月的头造水、农历四月的八水、农历五月的龙舟水、农历七月的七夕水和农历八月的中秋水。

8、其中龙舟水的威胁最大。洪水过后,积为内涝,洪、涝成为农业开发的主要障碍。珠矶巷移民进入珠三角之时,一些可避开洪水淹没的丘陵高地及周边的台地,已经为土著居民和前期零星移入的南来土民所占据。珠矶巷移民的出路是因地制宜,治理滨海涂滩,建立起滨海湿地农耕系统。在参考、利用江南治理沼泽地经验的基础上,珠矶巷移民逐步建立了一种水陆交相作用的农业系统。通过兴修大堤、基围,既可防洪涝,又可利用潮水涨落,进行排灌;堤围还可束水归槽,促进下游流沙的淤积,人为地制造了更多的沙田。治理湿地的水陆交相作用的农耕系统,必须依靠群体的力量,这一客观要求是珠三角宗族制产生的特别重要的因素。当然,为了取得入住权、土地开发权,也

9、是宗族制得以创建的重要原因。随着开发的深入,这一农业系统日趋复杂,形成多层次的结构。例如,在湿地水陆交换的农耕大系统下,出现了兴起于明中叶而完善于清末的基塘系统。基塘系统之下,又包含基面的陆地系统、鱼塘的淡水系统和蚕丝系统等三个子系统。总而言之,在珠三角的农业系统中,水体与陆面之间复杂多样的能量交换和物质循环,水体资源与陆地资源互相依存和互相制约,彼此联结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一种完整的农业系统,不仅是自然条件的彼此关系,还应当包括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组织。从堤围的兴修到沙田的开发,乃至管理防卫,都需要有组织的群体力量和互相协作的一致行动。三、群体性、协调性是南方稻作文化的重要内容珠三角湿地农耕系

10、统中,兴修水利以防洪涝、开辟沙田,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以威胁最大的防洪而言,个体家庭是无能为力的,惟依靠有组织的群体力量才能战胜。先是西、北、东江的主干,继及三江的各支流两岸,皆筑起堤围,其作用在于防洪、防涝。它与度水势、积沙而圈筑以成沙田的基围有所不同,后者是以垦田为目的。所以清代以前撰修的地方志上,修筑堤围多载入“江防栏目内。修筑堤围,需要群体的力量。据文献记载,”有专护田陇者,有但卫村舍者,有村舍、田陇并防者,”有数村合筑者,有各自为筑者。往往由士绅创筑,也有的分段由各村各姓按名下照数认筑。一个族姓固然可以独力兴修,例如顺德的里沙围、北周围和沙咀围,是在道光15年由梁氏宗族兴修的;但较大

11、的堤围,则需要集数村之力协同兴修了。如顺德的乐成围,于道光19年由龙山堡的官田、沙富、旺村、冈头和冈贝五埠合筑。至于大型的堤围,更需要联堡,联都,乃至联县兴修。桑园围横跨南海、顺德两县,就需要集两县的力量。堤围需要经常性的维修,汛期尤其需要日夜巡逻,以防不测。据实地调查,每遇洪水,巡基人要分班日夜巡逻。一有险情出现,便立即派人边敲锣边奔跑通告下站的居民,口喊XXX地方危险。闻到警报的下站村落,又照样派人敲锣奔跑,往下通告,依次相传。村民闻讯即奔往有险情处,进行抡救。这一切都是约定俗成。敲锣报警、修补堤围的专门技术如打桩等,是有专人负责的。技术较强的打桩,还须加以训练,并代代相传。民国末年(19

12、49年)曾参加过护堤抢险的蔡勤(顺德龙江镇集北管理区东胜坊人)曾给笔者描述他参加防洪的经过。他说:”1949年农4月2728日发生一次大的洪水。傍晚在家一听到从万安方面传来万安段有险情的警报后,我村报警者便敲着锣奔往西溪方面;西溪闻警,又接着敲锣往南海方面相传。我们各家各户,先在村内集中,分派任务。传统规定,16岁以上必须上堤。如果一家5口,可以只去3人。但到危险时刻,则凡合格的人都要上堤。老幼和妇女留在村里搞后勤,负责送饭。上堤的人到社公集中,并在社公前点着香火。工具放在社公处,有专人保管。我们取了工具便奔往险情处,持香烛的人走在前面,大家跟着香火前进。香火插在有险情的堤上,便表示把社公请来

13、了。护堤抡险结束,收队回村后,要安排酒席,拜谢社公,然后大家大吃一顿。这些费用,是按鱼塘亩数分摊负担的。”他还说,这一切都是约定成俗,为每个村民自觉执行。可见,这种群体性、协调性是南方稻作文化的重要内容。四、群体力量支撑沙田开发清代中叶以后,拍围积沙,人为开发沙田的基围,也非个体家庭的力量所能胜任。关于围垦沙田的详情,最早的文献记载,见诸龙廷槐(17491827年)的与瑚中丞言粤东沙坦屯田利弊书。民之报垦者,每或数人,或十数人,以至数十人不等。报垦税数,自数顷以至数十顷、百顷亦不等。皆视水势之缓急、广狭,以定其纵横长短之数。议既定,则各出贤,以为衙门报承领帖之费。准垦之后,俟其水势渐浅,人力可

14、施,又合贤雇工赁舟运石沉累海底,周围数百丈,以至数千丈,不等。名曰石基。又名底基。石基既累,幸不为风浪冲刷之,数年或十数年,潦泥淤与基平,则又运石再累。至再至三,如是者又数年十数年,渐积渐高,于是潮退尽时而坦形可见。乃运高田有草之硬泥,四周筑为大堤。中间间以小堤,纵横棋布,又曰硬泥基。基既成,又幸不为风浪冲刷,阅数年潦泥复淤与基平,又再筑。又积之数年十数年泥复与基平,则坦形亘然出面矣,名曰水坦。水坦泥土如浆,践之灭顶,乃用小艇载芦荻散栽之(粤人名为朗?)。数年后,荻茂根蟠,其土渐实,则去荻而种之以草。四周仍留荻以御风涛,名曰草坦。计自累底基以后,有岁修、有小修,有守基之人、守荻守草之艇,防偷掘

15、,亦以候风信。种草后数年,或十数年,坦益高,泥益实,乃相其高阜之处,试种稻之能耐咸潮淹浸者,名为出水莲(俗名虾稻,言如虾之日在水中也)。由此渐开渐拓,迟之十数年,乃可种上稼而名之为田。然地濒大海,去乡村远者数日之程,近者亦有一日。耕者既费舟楫之力,若遇飓风及旱而潮卤不熟,夫以如此工筑之费,经营之劳,又必延之数十年,百年始成田。迨成田矣,又有争讼之累,风涛卤水之虞。已非易易,况未成田之时,或屡筑而屡圮,或才筑而被风一扫荡然,以致力竭不支,辗转相售,因而破家荡产者踵相接。龙氏顺德人,乾隆丁未(1787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嘉庆三年自京辞官家居,不复出都门。家居期间,关心并操纵地方的利弊兴革。廷槐

16、、其父应时和其子元任祖孙三人均中进士,其侄元僖、元俨也先后中进士,廷槐之孙及侄孙9人亦先后得举人。科举鼎盛,为一时之佳话。龙氏也因而成为当地的望族,在东海十六沙占有大量的沙田。他本人也可能参预围垦沙田事。这篇于嘉庆5年给他的同科翰林、广东巡抚瑚图礼的信论沙田问题,是站在沙田地主的立埸上,为反驳广东布政使常龄关于增加沙田税额的奏请。尽管他过分强调围垦沙田的困难,围垦沙田也未必都经历他所描述的每一个阶段,时间也未必如他所说的长久,但他关于围垦沙田过程细节的描绘,应当是合乎事实的。至于他所说的因承垦沙田而“破家荡产者,仅是特例,相反自明代以来工筑沙田一直是势宦巨族敛财致富的法宝。关于围垦沙田之费,龙廷槐的看法是:粤中上腴之产,亩值三十金;中腴二十。成熟后可比中腴。计其圈筑之费与年岁之久,其值亦与买置中腴之田相埒。独经营之苦,争讼之累,视中腴劳数倍焉。清代嘉、道时人陈在谦则说:有沙田十亩者,其家必有百亩之资,而始能致之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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